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一百三十三)
失信被執行人
梁 雪
梁
雪
身份:女,4502211992****4923
住址:銅仁市松桃苗族自治縣太平營鄉老寨村大院子三組
執行案號:(2018)桂0221執688號
未履行執行標的:共計36465元
失信被執行人
莫家丁
莫家丁
家
丁
身份:男,4502211976****1554
住址:柳州市柳江區穿山鎮板塘村板塘屯80號
執行案號:(2018)桂0221執52號
未履行執行標的:共計11138.07元
失信被執行人
莫日成
莫日成
日
成
身份:男,4502211974****1410
住址:柳州市柳江區穿山鎮板塘村板塘屯15號之二
執行案號:(2018)桂0221執52號
未履行執行標的:共計11138.07元
失信被執行人
李偉
李
偉
身份:男,4502211986****495X
住址:土博鎮土博村浪弄屯5號
執行案號:(2016)桂0221執527號
未履行執行標的:共計93820元
對已發佈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被執行人履行法定義務後刪除,請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
希望失信被執行人能主動履行還款義務,也希望社會各界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監督,如有失信被執行人財產線索或發現失信被執行人高消費等行為,請向柳江法院舉報。
舉報電話:0772-7257060
法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
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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