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法院:戰“疫”進行時 執行和解顯溫度

3月6日,仍處於防範新冠肺炎疫情的關鍵時期,烈山區法院執行侷促成一起民間借貸案的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雙方之間的矛盾與隔閡也因達成和解得以圓滿化解。

烈山法院:戰“疫”進行時 執行和解顯溫度


因被執行人葉某未能在約定時間內及時償還申請執行人蔡某的四萬元借款,蔡某遂到法院起訴葉某,要求其償還借款。最終在法院主持調解下,雙方就還款事宜達成調解協議。但葉某仍未在約定期限內償還該筆借款,蔡某申請強制執行。該執行案件受理後,執行法官查看了調解書,認為該案仍有促成和解的可能性,遂聯繫上葉某,告知蔡某已經申請強執行,須向蔡某償還借款。葉某聽後立即表示願意還款,因疫情期間無法正常工作,才導致未能及時償還借款,並表示願意先行償還兩萬元,剩餘借款在工作開展後,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進行支付。執行法官將葉某意見及時告知蔡某,蔡某也表示理解,並同意還款方案。最終,雙方在法院主持下順利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此起執行案件順利解決,雙方的矛盾也因此次積極的還款意向而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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