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簡·愛》到《藻海無邊》:看白富美原配如何淪為恐怖的瘋女人

《簡·愛》是夏洛蒂·勃朗特創作的著名長篇小說。作品講述了一個女孩在各種磨難中不斷追求自由與尊嚴,面對權貴不卑不亢,最終成就“灰姑娘神話”的動人故事。

但文中男主的原配妻子伯莎·梅森,被塑造成一個面目可憎、四處行兇的瘋女人。她是男女主偉大愛情的試金石、推進情節發展的調味品。

英國作家簡·里斯對這個微不足道的“原配”產生了濃厚的興趣。耗時九年充分了解其出生時代背景和社會環境,再加上對這一人物的理解和同情,完成《藻海無邊》。

《藻海無邊》可以說是《簡·愛》的前傳,講述了簡·愛去桑菲爾德莊園之前發生的事。從《藻海無邊》到《簡·愛》,可以清楚地看出羅切斯特的白富美原配伯莎·梅森如何一步步成為被幽禁在閣樓上的瘋女人。

從《簡·愛》到《藻海無邊》:看白富美原配如何淪為恐怖的瘋女人

《藻海無邊》

01 出嫁前的伯莎·梅森:漂亮、有才、多金

《簡·愛》中,出嫁前的伯莎·梅森,所有樣子都是由羅切斯特向簡愛敘述,帶有強烈的主觀色彩,但即使如此,也可以發現一些正向線索。

“父親應該把全部財產都留給我的哥哥羅蘭。不過他同樣不能忍受的是:他的另一個兒子要成為窮人了 。那就必須給我找一戶有錢人家結親。不久他給我找了一個伴侶。他的老朋友梅森先生是西印度群島一個種植園主和商人。他肯定梅森先生的財產又多又可靠 ;他作過些調查。梅森先生願意給女兒三萬英鎊 ;那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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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愛》劇照

羅切斯特雖然出身富裕的貴族家庭,無奈由於當時社會貴族長子繼承製的歷史傳統,使得他無法獲得父親的一分財產,唯一的辦法只有聽從父兄的安排,迎娶一位有錢的西印度群島的莊園主女兒為妻。並由此獲得三萬英鎊的嫁妝來維持貴族身份。

“梅森小姐在西班牙城以美貌著稱; 這倒不假 。我發現她是個美麗的女人, 屬於布蘭奇·英格拉姆那個類型。”

伯莎的漂亮是毋庸置疑的,因為文中有說道布蘭奇·英格拉姆小姐是長得美麗動人的貴族小姐,活脫脫像個月亮女神。而羅切斯特說梅森像這位貴族小姐,證明他一開始是喜歡她的美貌、並受梅森吸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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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拉姆小姐

“她奉承我, 為了取悅於我 , 過分地賣弄她的魅力和才藝 。她那個圈子裡所有的男人似乎都愛慕她, 嫉妒我。我受到了迷惑和刺激 , 我的感官興奮起來。”

去掉羅徹斯特先生的負面情緒,是可以看出梅森小姐出身良好,家庭富裕,還漂亮、有才華。按現代的話說,梅森是典型的“白富美”。是羅徹斯特先生明媒正娶的原配夫人,既定的命運原本是桑菲爾德莊園風光無限的女主人。為何會淪落到被幽禁在黑暗狹窄的閣樓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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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莎·梅森劇照

02 是天生的瘋子還是被逼瘋?

無論是《簡·愛》,還是《藻海無邊》,都提到伯莎·梅森被囚禁的原因是行為失常怪異,還會攻擊他人。

她是真的瘋了嗎?如果真瘋,是天生的,還是被逼瘋的?

《簡·愛》中,伯莎的一切狀況我們都只能從羅切斯特的嘴裡拼湊。

按照羅切斯特的說法,伯莎家一連三代人都是白痴和瘋子,弟弟是個啞巴白痴,她的母親甚至因為發瘋而被關在了瘋人院。因此在結婚第四年,伯莎終於按照羅切斯特的推斷髮了瘋,從此便被丟棄在黝黑的閣樓之中。遺傳因素不可排除,但不可否認的是,伯莎被長時間囚禁在黑暗的閣樓之中,也使她喪失人性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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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切斯特向眾人告知梅森情形


《藻海無邊》中,里斯對她的瘋狂解析上升到社會環境方面。

安託瓦內特·科斯維(伯莎·梅森)來自西印度群島,雖然是莊園主的女兒,家庭富裕,但這裡是英國殖民地。她身為白人和黑人混血後代,既無法融入當地土著人的文化,也難以得到以羅切斯特為代表的英國白人殖民者的認同,由於這種身份的不確定性而產生的焦慮使梅森形成了一種激進的性格,

嫁給羅切斯特之後,梅森 便跟隨來到英格蘭。在這裡,她既沒有親人家屬,也沒有知心朋友。本就具有強烈的不安全感,丈夫是她唯一的依靠。原本應該成為桑菲爾德莊園風光無限的女主人,得到的卻是丈夫的背叛和長達十年的囚禁。在這種境遇下,無論是誰,都難以忍受。

有意思的是,《簡·愛》的作者勃朗特做家庭教師期間,愛上了一位有婦之夫,心灰意冷地結束那段生活後,她寫下了這部小說。

文學理論大家童慶炳先生認為:“文學作品是作家一定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自覺不自覺地顯現。”

當勃朗特結束這場無望的感情,心情定是沮喪的,但在創作時,“當時戲言身後事,如今都到眼前來。”無論現實生活中家教僱主的原配妻子是否真的發瘋,勃朗特筆下的“原配”是瘋狂的都有可能。一如瓊瑤筆下的紫菱、新月格格,胡蘭成筆下神經病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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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朗特

評論家帕特里希婭在 2004 年發表的一篇文章中說,經過她的考證,她認為勃朗特在《簡·愛》中對伯莎·梅森的外形描寫與加勒比地區的克里奧爾人並不相符。

“伯莎的大部分特徵非常符合一個被激怒的或害癆病熱的白皮膚女人。”

03 被奪走“話語權”的配角,只得任人詆譭

《簡·愛》是一部第一人稱的小說,作者完全站在第一人稱立場書寫。伯莎·梅森是男主原配,但身為配角,完全沒有“話語權”。她在作品中共出現五次。每次出場,除了發出動物般的聲響就是攻擊他人。

第一次出場:是在一天半夜兩點,伯莎·梅森趁看守她的格雷斯不備,逃出了囚禁著她的閣樓,試圖將羅切斯特燒死在床上。簡滅了火,救了羅切斯特一命。但是羅切斯特對於夜半笑聲和縱火之事卻諱莫如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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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出場:伯莎·梅森用刀子捅傷了從西印度群島來看她的弟弟。簡受羅切斯特委託一面為訪客包紮傷口,一面納悶:“以人的形狀住在這與世隔絕的房子裡,主人既不能趕走又不能制服的罪惡是什麼呢?”

第三次出場:是簡·愛即將結婚的前夕,伯莎·梅森闖入簡的房間撕毀了她結婚用的面紗。

文中有外貌描寫:"這個鬼一樣的人是紫色的。嘴唇又腫又黑,額角上有著深深的皺紋,寬闊的黑眉毛豎起在佈滿血絲的眼睛上,簡不由得想起了醜惡的德國的鬼——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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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身穿婚紗

第四次出場:是簡愛結婚時,羅切斯特被揭穿已婚事實,辯白說自己是一個已經與“惡劣的野獸般的瘋子結合的受騙的不幸者”,並帶領眾人親眼見了瘋女人。

“屋子的那一頭,有一個身影在昏暗中來回跑著。那是什麼呢?是野獸還是人?乍一看,看不清楚;它似乎在用四肢匍匐著;它像個什麼奇怪的野獸似的抓著,嗥叫著。最後在大家不經意間,“瘋子跳起來,兇惡的卡住他的脖子,用牙咬他的面頰。”

最後一次出場,是小說的結尾,瘋女人一把火燒燬了桑菲爾德莊園,同時自己也投身大火。瘋女人的一跳,成全了簡的新版“灰姑娘”神話。

梳理全文,我們可以發現,伯莎沒有一句“語言臺詞”。讀者能夠看到的只有她的瘋狂舉動,攻擊他人、破壞簡的婚姻、放火等等,當然令人心生厭惡,但這是最可怕的地方。因為即使真的罪犯,都有為自己辯解的權利。而伯莎卻沒有辦法申訴,無法說出她的痛苦與憤怒。她的存在是為了襯托簡的獨立自主,她的死去是為了成就簡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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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切斯特的控訴

結語:

《文心雕龍·知音》篇有言:“綴文者情動而辭發,觀文者批文以入情。”作品一旦面世,便成為一種開放與持續的文學接受活動,不再受作者所掌控。

因此,我們能夠發現伯莎·梅森從原本漂亮有魅力的莊園主女兒,到變為被囚禁在閣樓上的瘋女人的背後原因。

這是伯莎在被剝奪話語權的境況下仍不惜一切向社會進行的反抗和報復,也是作者勃朗特主要表達思想外的審美價值,更是維多利亞時代,遭受父權社會和殖民地迫害與壓迫女性的無聲吶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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