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高利貸,死後能要求家人還嗎?


借了高利貸,死後能要求家人還嗎?

一網友諮詢:我的哥哥平時就比較好吃懶做,所以一直在我們小區當個普通小保安。上一年我嫂子懷孕了,家裡要多一個人,買奶粉、紙尿片什麼都需要錢,我哥為了孩子決定要好好做人,跟朋友一起做點小本生意,於是向我們那邊的一個借款機構借了七萬多。錢才剛剛投進去三四個月,結果我哥在送貨的路上發生車禍,當場就救不活了,我們全家都很傷心。

但是後來一直收到了催債電話和短信轟炸,要求我們全家幫我哥還債,同時也才知道原來我哥借的是高利貸。高利貸的利息一向高得離譜,現在已經變成了十幾萬了,怎麼辦吶?我哥欠下的高利貸,我們作為家人就必須幫忙還債嗎?這是義務嗎?

我們知道,借了錢的人,尤其是借了鉅額利息的高利貸的人,為了逃債便一死了之,但是追債的人怎麼可能放過一切可以拿回錢的機會,於是他的妻子孩子、父母將繼續被追債。但是借錢的人死了,面對債臺高築,家人是否有義務還債要根據不同情形:

借了高利貸,死後能要求家人還嗎?

1、妻子需要幫忙還債的情形:借的錢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在婚姻存續期間所負擔的一方債務,如果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那麼按夫妻共同債務進行處理。若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應當對該筆共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在上述諮詢中,哥哥為了養育孩子和滿足共同生活的需要而借款,屬於與自己妻子的夫妻共同債務,所以妻子在哥哥死後仍要承擔這筆債務。

2、在繼承財產的範圍內,家人根據欠款人的遺產進行債務的清償

對於遺產的繼承,一般是在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後再分割,繼承人應當在繼承財產限額內償還相關債務。如果超過了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債務,繼承人可以選擇自願償還。如果繼承人從一開始放棄繼承,那麼對於死者所欠下的債務也不承擔償還責任。

在上述諮詢,如果其哥哥的配偶、父母、子女作為第一繼承人繼承了遺產,那麼面對哥哥欠下的債務,則可以他遺產實際價值為限度進行償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36%的,屬於高利貸,且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是無效的。對於超過支付36%部分的利息,還款人可以拒絕支付,也可以請求借貸方返還相應的部分。

借了錢的人死亡,家人需要根據具體情形來還款,但是就單個個體來說,家人之間是無義務幫忙還款的。欠下鉅額欠款,一死了之並不能解決債務,反而給在世的親人增添煩惱,逾期難以還款時可以先於借貸方協商延長還款期限或者改變還款方式,再想辦法儘快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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