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检察院采取“三三”制工作法助推认罪认罚工作提质增效


2018年10月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发展进入快车道。大兴区检察院采取“三三”制工作法,以制度解读、制度落实、制度创新为主线,通过夯实三项基础、突破三类重点、抓准三个关键,助推认罪认罚工作取得良好质效。2019年全年,该院共提起公诉2744人,其中认罪认罚适用人数为1962人,适用率超过70%。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人数为386人,采纳人数为335人,采纳率为86.79%,获判被告人的上诉率仅为1.43%。

大兴区检察院采取“三三”制工作法助推认罪认罚工作提质增效

一 立足制度解读,夯实三项基础,注重认罪认罚工作整体联动。

01将认罪认罚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强认知转观念,夯实理念基础。

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罪认罚工作,制度试点启动以来,明确将其纳入“一把手”工程,坚持“一把手”牵头落实、“一把手”带头办案、“一把手”调研督导,要求检察人员在制度适用过程中充分发挥主导责任,以制度适用推动个案办理。同时,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范围,并与部门和个人奖惩评优相结合。2019年下半年,召开认罪认罚和量刑建议工作推进会,细化六项举措。召开3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此项工作。建立检察长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制度。截止12月底,共听取专项汇报8次,提出分析研判意见15条。

02为认罪认罚工作搭建“产学研”一体化平台,重实践强调研,夯实学习基础。

始终坚持“在实践中深化学习,在学习中优化实践”。依托院调研团队、业务部门青年理论研究小组等平台,积极探索研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论内涵与基层实践。截止2019年12月底,大兴院承担并结项市院涉认罪认罚主题相关试点项目及课题研究2项,推荐带课题集中研修人员1名,受邀参加全国性专题学术研讨会议并作主题发言2人次,受邀在市院组织的专题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1人次。此外,院内业务部门青年理论研究小组先后就“认罪认罚从宽与量刑建议”、“认罪认罚从宽与捕诉一体”、“认罪认罚教育转化”等主题开展研讨3次,撰写的案例分析及工作信息被市院认罪认罚工作专刊转发6篇。

03将认罪认罚工作融入“双轨道”发展,重内修强外联,夯实制度基础。

着力推进“内重自强、外重协作”双轨并行。对内强化内部挖潜。以深谙认罪认罚理论内涵及实践经验的检察人员为主体,建立认罪认罚“专业军”,强化办案力量;借助院调研团队的支持,打造认罪认罚“智囊团”,强化智力支撑;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的功能,完善认罪认罚“问诊室”,强化平台建设。对外凝聚工作共识。在积极争取区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的基础上,多次主动走访区公安机关、区法院、区司法局,先后就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流程、值班律师的履职完善、确定刑量刑建议的提出与采纳、恶意上诉问题的司法应对等问题,进行深入磋商,助推形成区域认罪认罚工作共识。

大兴区检察院采取“三三”制工作法助推认罪认罚工作提质增效

二 紧盯制度落实,突破三类重点,实现认罪认罚工作规范高效。

01以重点问题为突破,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与认罪认罚改革叠加优势。

针对捕诉一体改革叠加优势发挥不明显的问题,积极与区公安机关沟通协作,在侦查阶段即探索认罪认罚适用前置,耐心细致地向犯罪嫌疑人进行制度宣讲,促使其尽早认罪认罚。同时,围绕认罪认罚告权不充分的问题,大兴区检察院在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候问室、区看守所收押室设置20余幅认罪认罚宣传栏,实现审前全流程、无缝隙充分告权,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夯实基础。

02以重点对象为切入,多措并举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比率。

为进一步提升认罪认罚适用率,一方面将适用率偏低的办案组作为重点对象,严把不适用认罪认罚案件关,规定拟不适用认罪认罚案件需由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检察长审核批准;召开检察官联席会共同研讨具体个案适用难题,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检察长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督促提醒;建立认罪认罚数据半月通报制度,并结合现有班前班后会制度,对每日认罪认罚适用情况进行交流,及时解决办案问题与困难。另一方面,将重罪案件嫌疑人、不认罪共同犯罪中的从犯等作为突破对象,从思想教育、心理疏导、释法说理、政策感化等多维度向其充分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优势,充分发挥律师作用,推动形成认罪认罚教育转化的正向合力。

03以重点区分为导向,完善轻罪重罪案件认罪认罚教育转化模式。

突破以往轻罪、重罪案件教育转化模式混同的樊篱,综合分析案件性质、所涉罪名轻重、刑期长短等特点,“因案制宜”打造不同的认罪认罚教育转化模式。针对轻罪案件,控辩双方通过提前阅卷、提前示证、提前见证、提前沟通协商“四个提前”工作法,提高对犯罪嫌疑人的教育转化工作效率;针对重罪案件,以审前全流程认罪教育为基础,以主动认罪、早认罪的重点对象为突破,以庭前阶段的认罪认罚教育转化为关键,以控辩双方平等充分协商为保障,多个层面协同发力,深化制度适用,促进实现对重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教育转化。

大兴区检察院采取“三三”制工作法助推认罪认罚工作提质增效

三 注重制度创新,抓准三个关键,确保认罪认罚工作优质精准。

01以量刑数据库为依托,重对比强分析,探索完善精准量刑机制。

注重强化组织领导、研判分析和协调配合,组建2支调研队伍,围绕相关刑事政策、法律法规等开展调研,同时,收集统计类案判决形成类案量刑数据库,为制定统一的类案量刑标准提供依据。目前已统计完成2018年以来危险驾驶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抢劫罪等罪名的办理情况,着重就办案中对于量刑情节的把握、法院裁判和量刑建议采纳情况等进行细化分析,深入剖析法院未采纳量刑建议的原因。截至2019年12月底,形成了以危险驾驶罪为主、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罪名为辅的确定刑量刑建议体系,危险驾驶案件已实现全覆盖,其他罪名案件适用件数正在稳步提升。

02以不起诉制度为载体,重履职强制约,确保认罪认罚相对不起诉精准规范。

检察机关对符合条件的认罪认罚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既是从宽的重要体现,也是审前分流的重要方式。大兴院在推进认罪认罚工作过程中,一方面鼓励检察人员敢用、善用不起诉权,注重加强对类案认罪认罚案件量刑结果的比对分析,从而为全面评估个案的起诉必要性夯实基础;另一方面,注重积极稳妥适用不起诉制度,加强相对不起诉适用标准及其配套保障措施、监督制约机制的研究。目前,正在探索制定常见轻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制度适用相对不起诉指导意见。

03 以公检法同堂培训为平台,促共识破难题,强化认罪认罚正向合力。

为全面提升检察官认罪认罚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汇聚区域认罪认罚工作共识,大兴院积极主动发挥主导责任,多次走访区公安机关、区法院沟通协调,拟于2020年牵头组织公检法同堂培训,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类案量刑标准制定、个案办理等进行培训研讨,统一共识,形成合力。同时,积极推荐业务骨干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政法部门联合培训学习,扎实做好本院接续化培训工作,适时邀请法官进行量刑相关的授课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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