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強制停水,作為業主該如何自我救濟?

點聚人生


為什麼停?沒說清楚,敢承認錯誤才有解決的辦法,否則一味的權宜乏的無味。


九智用戶164809192984


根據我國《物業管理條例》物業公司無權對用戶採取斷水斷電的措施,供水供電由《電力法》、《城市供水條例》進行規範,由水電管理部門依法管理,供水供電企業需要採取停水停電措施時需要符合法定要求,否則承擔法律責任。解決方法,用戶可委託律師書面通知物業做法違法,要求立即恢復供水供電,否則承擔相應的違法責任,也可向電力部門和供水管理部門反映情況,要求依法處理。

根據《城市供水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欠繳水費,情節嚴重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還可以在一定時間內停止供水。”也就是說在一定時間內向用戶決定是否停止供水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才有的權限,而不是一個物業公司可以採取的措施,更不是業主欠繳物業費時可以採取的措施。

對於欠繳納物業費的業主,物業公司可以依據物業合同約定提起訴訟並申請法院執行。


上海莫律師


對於物業強制停水,我們不清楚是什麼原因造成的。這個問題從法律角度看,物業是無權這樣粗暴處理的,畢竟水電是屬於別的部門負責與管理,建議先與物業商量,如果不行,做好錄音取證,然後通過法律解決會好,要注意的是:有時候個體是單薄的,面對一個公司是弱小的,也可找業主委員會商量。但是有時候我們也得想想:物業為什麼停水!?如果你不欠物業費的話,物業停水有什麼意義呢?現實生活中,這樣的事屢見不鮮,停水,停電,甚至發生業主與物業水火不容般的對抗,業主以不交物業費對抗,物業呢就以減少服務或是變相冷暴力對待業主,雙方相互沒有信任感。長此以住,宅將不宅,惡性循環。

 和諧的樣子是:業主及時交物業費,物業提供承諾的服務,二者相得益彰,多麼美好的畫面感。但是長久以來,這樣的事,在好多小區都成了奢望。客觀地說,物業人員相對學歷低,從業人員素質不算高,而物業,實質是服務行業,不只是維修工保潔員的定位,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業主們對品質的要求也更高了,物業也需要提高自己的服務水平。同時我想說的是,物業不是萬能工,有些開發商建的房子質量差勁,然後賣完房就走了,留下漏水透寒之類的麻煩事全要物業兜著,權責倒置了,這一點老小區體現更明顯。再就是現在一個大矛盾停車位的糾紛不斷,好多小區車位配比太可憐,甚至呢,停車場費用如汽油一樣,經常漲,業主與物業各持己見,業主覺得停車收益屬於大家,物業以補貼物業收入為由裝入腰包……我在大連從期從事房產方面的工作,我舉幾個小例子:

一是在星海有一個建於2001年的小區,這個小區物業是0.6元/平的標準,十八年間,從來沒調價過,這期間,物業想漲價,但有好多業主不同意沒有實現,於是,物業棄管了,當時垃圾真是堆成小山了,各種味道漫天飄。後來通過相關部門的協調,才解決。但物業費還是0.6元。客觀地說:十八年了,物業維護的成本是增加的,人工成本高,材料費也高,於是,物業為了降成本,把年輕保安換成退休年齡段的保安,有些物業服務能省就省些,或是有些設備,只是擺樣子,無法起到作用。我很不理解,6角錢的物業費,快20年了,業主們,漲點不好嗎?物業的人也得在當前的高物價高房價中生活,人家也得吃飯,孩子也得上學!想當初這個小區房價4000元,現在2萬了,5倍的房價,不變的6角錢!

二是最近發生的一件事:有一位業主開輛跑車進小區,保安沒讓進:因為系統查詢此車沒有登記,不屬於小區業主的車,結果雙方言語不和,業主把車停在小區進車入口然後棄車回家……最後找警察才解決此事。當然了,業主與物業之間的故事365天也講不完,有的物業收費效率是很高的,但找物業維修個管子閥門之類的,就會慢慢地慢慢地。還會有好多事例,有時我們會看到有的物業強制性讓裝修的業主必須買他們指定的水泥,沙子等裝修材料,要用指定的吊裝公司,否則就不讓用電梯,或是停水停電來招待……一想到這些事,我想好多業主都是傷心的淚啊。

 當然了,也有些物業服務也不錯,特別是新建的小區,或是大開發商建的小區,比如大連星海國寶物業人員把業主當成朋友一樣對待,遠遠看到老人拎著菜,能跑過去幫送到家裡,有的物業成了業主的小管家,有的業主長期不在家,物業人去為業主的花澆水,房子通風了……靜下心想想,一般情況是:小區物業費收的好的,物業不會太差,高端小區物業服務態度相對都好些,而越舊的小區物業服務相對會弱些,物業費過低,收費率又低,而要維修的地方太多,可收的少,花的多,你說物業能學雷鋒嗎?你只有交了該交的費用,人家才能給你滿意的服務!免費的服務與低價的服務,結果往往更昂貴!性價比這幾個字事實上很害人,服務得好,物業價格得便宜……汽車不加油,推著走的味道!

物業,想說愛你不容易。我們也要承認:有些物業服務實在太差,應該建立一個退出機制,只是由於大家能理解的原因,這一點好難。對於業主來說,有的小區物業費二十年都沒上漲過了,也應該根據社會物價的變化適度動態調節,我們也應該及時交物業費,有些無理由欠費的,也應該有法律(比如似對老賴一樣公示)上的限制與懲罰方式。現在社會正在建立以誠信為本的信用社會,雖然還在路途中,相信會有一個良性局面,讓業主更安心,讓物業更真心,會的,一切都會變得更好!

 


白加黑話房產


強力要求:取消落後的物業公司管理小區模式,大力提倡:建立現代化小區自治物管模式。

物業公司管理小區的權大錢多,能夠搞定社會各方面的關係。而小區業主委員會權小沒錢,得不到社會各方面的支持。物業公司是企業性質是以盈利為目的的,存在強收費弱管理,服務不到位問題。經常發生收取物業費難的問題,當矛盾激化時,業主不交物業費物業就斷水、電、氣、暖,不準業主裝修材料車輛進入小區大門。甚至發生物業指使保安暴力對待業主,更嚴重的是有些物業公司涉黑惡勢力來對付業主走向了犯罪道路。因此,物業公司與業主會和業主之間存在著先天性的對抗矛盾,難以解決。

建議小區物業管理進行改革:提倡由小區業主自治管理。

現在小區所有的物業管理並不是物業公司全是自已做的,也做不了。而是要找社會各行各業專業單位和個人來做。所以,小區業主會可聘用專業物業管理人才為物管顧問,成立自已的物管團隊更換掉物業公司。

建議:在開發公司售房後的前期(3年內)小區物業管理由開發公司負責(或聘請物業公司管理),在售房3年內(前期物管)不得收取物業費,並且要解決好開發公司建房遺留下的各種問題。3年期滿,開發公司必須申請"移交該小區物業管理"報告交給住建主管部門批准,否則停止售房。由住建主管部門通知街道、社區負責成立該小區第一屆業主委員會,接收小區物業管理。街道、社區負責對該小區業主委會進行督查監管,實行小區業主委員會自治管理的模式。 在街道、社區指導下制定出業主委會收取物業費的標準,制定業主會委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實行業主委會全面負責小區日常管理:由業主委會聘用專業物業管理顧問及工作人員,不得招聘物業管理公司單位進行全面管理。業主委員會在專業分類管理方面可實行招標制: 例如在安保方面聘保安公司,在清潔衛生方面聘保潔公司,在維修方面請各專業維修單位,在綠化方面請專業綠化單位。這樣的管理既專業做的好又省錢,也不存在業主會和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矛盾。小區在街道丶社區部門的指導下,對業主委員會進行定期換屆選舉。業主委員會要建立網絡"業主自治群“,及時收集業主們的合理化建議和議建,更加有利於小區管理。

業主委員會收取大量的物業費丶廣告費丶停車費等資金,除了用於小區業主委員會委員以及物業管理顧問和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用於各種物業維修費、辦公費、管理費、稅費等費用。剩餘的大量資金永遠留存在小區業主會,可用於規劃美化小區、增添設施、改善小區居住環境,也可以降低物業費收費標準,做到取之於業主用之於業主。讓業主們共同受益,促使業主能主動按時交納物業費。真正實現文明和諧、清潔衛生、安定困結,利國利民的"現代化小區業主自治管理"模式。 強力要求:取消落後的物業公司管理小區模式,大力提倡:建立現代化小區自治物管模式。

物業公司管理小區的權大錢多,能夠搞定社會各方面的關係。而小區業主委員會權小沒錢,得不到社會各方面的支持。物業公司是企業性質是以盈利為目的的,存在強收費弱管理,服務不到位問題。經常發生收取物業費難的問題,當矛盾激化時,業主不交物業費物業就斷水、電、氣、暖,不準業主裝修材料車輛進入小區大門。甚至發生物業指使保安暴力對待業主,更嚴重的是有些物業公司涉黑惡勢力來對付業主走向了犯罪道路。因此,物業公司與業主會和業主之間存在著先天性的對抗矛盾,難以解決。

建議小區物業管理進行改革:提倡由小區業主自治管理。

現在小區所有的物業管理並不是物業公司全是自已做的,也做不了。而是要找社會各行各業專業單位和個人來做。所以,小區業主會可聘用專業物業管理人才為物管顧問,成立自已的物管團隊更換掉物業公司。

建議:在開發公司售房後的前期(3年內)小區物業管理由開發公司負責(或聘請物業公司管理),在售房3年內(前期物管)不得收取物業費,並且要解決好開發公司建房遺留下的各種問題。3年期滿,開發公司必須申請"移交該小區物業管理"報告交給住建主管部門批准,否則停止售房。由住建主管部門通知街道、社區負責成立該小區第一屆業主委員會,接收小區物業管理。街道、社區負責對該小區業主委會進行督查監管,實行小區業主委員會自治管理的模式。 在街道、社區指導下制定出業主委會收取物業費的標準,制定業主會委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實行業主委會全面負責小區日常管理:由業主委會聘用專業物業管理顧問及工作人員,不得招聘物業管理公司單位進行全面管理。業主委員會在專業分類管理方面可實行招標制: 例如在安保方面聘保安公司,在清潔衛生方面聘保潔公司,在維修方面請各專業維修單位,在綠化方面請專業綠化單位。這樣的管理既專業做的好又省錢,也不存在業主會和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矛盾。小區在街道丶社區部門的指導下,對業主委員會進行定期換屆選舉。業主委員會要建立網絡"業主自治群“,及時收集業主們的合理化建議和議建,更加有利於小區管理。

業主委員會收取大量的物業費丶廣告費丶停車費等資金,除了用於小區業主委員會委員以及物業管理顧問和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用於各種物業維修費、辦公費、管理費、稅費等費用。剩餘的大量資金永遠留存在小區業主會,可用於規劃美化小區、增添設施、改善小區居住環境,也可以降低物業費收費標準,做到取之於業主用之於業主。讓業主們共同受益,促使業主能主動按時交納物業費。真正實現文明和諧、清潔衛生、安定困結,利國利民的"現代化小區業主自治管理"模式。


手機用戶2718664634


要從根本上解決物業與業主的矛盾

1.物業公司是服務性公司,不是管理公司。

2.物業公司有部分管理內容,那是為業主代管。首先要解決好物業人員的態度問題!要和業主商量解決!不可強行!

3.物業公司是公共服務行業,不應以盈利為目的,應是有償服務,略有盈利。收費應以物價局批的價格收費!無批文業主有權不交物業費!正常水,電,氣,熱應安規定交。

4.物業公司的收費及服務標準應公佈於眾。

5.小區的一切空間屬小區業主所有,物業公司未和業委會商洽達成一致意見,不得單方面向外單位出售廣告位,車位等。業主,物業公司不的私自佔用。

6.物業公司做服務,業委會搞監督,社區參與管理監督。對不良公司,業委會,業主實行失信辦法。

7..放寬業委會成主的相關規定,減畫程序。

8.國家需修改目前的物業公司有關規定。

9.在未成立業委會前,開發商指定另時物業代管無可厚非,成立業委會後可擇優選用物業公司。

10.物業公司也有好壞,不能一概而論,遇問題要變通和解決,不能因部分不合格物業就取消全部物業欠妥。

11.目前部分不良物業以成為公害,影響及壞,政府應該管管了。打人,鎖車,亂收費,亂收廣告費,亂收仃車費,私自出售業主公攤空間等。不良業主也有,但那僅是少數,也是個體弱勢群體,物業是團隊應理性處理。

12.物業費交市場是政府甩包袱,不可取,物價局批價格都很亂,交市場更亂了,物業公司是團隊,業主是弱勢群體。

13.作為物業公司不能只以盈利為目的而不承擔社會責任。企業的社會責任要求企業必須超越把利潤作為唯一目標的傳統理念,強調要在生產過程中對人的價值的關注,強調對環境、消費者、對社會的貢獻。


牧羊人3634252113157


就沒聽說過遵守業主公約的業主,遵守執行物業管理條例的業主,無故的物業給停水,停電。即使是千里馬餓上三天,還能跑出幹裡馬的速度?物業同樣,業主不交費,還享受優質服務,公平嗎,符合經濟規律嗎?本題目說物業公司強制停水,為啥不說為什麼停水,難道全體業主都停水嗎?還是隻停了你自己的水,你想到生活不方便。你想過業主不交費,物業沒錢開工資,吃不上飯,是啥感覺嗎?業主如何自救。當業主在外打工,老闆剋扣你工資福利,你是怎麼自救的?去物業問問,為啥停水,物業會告訴你自救的辦法。如果認為物業不好,趕走他,不行上法院告他,但是物業服務的是全體業主,物業是走是留要有全體業主決定,要依法依規決定是走是留。業主認為自己有理,就堅持同物業鬥下去,也希望你們取得最後“勝利”。斗的結果只要不求助政府幫助解決小區無人管理之亂。才能證明你們做的有理。


講道理的小老頭


一般來說物業停水停電,應該是業主有違章建築,有嚴重安全隱患,業主玩消失,不配合工作的,其實就算欠物業費,物業都不會有這麼極端行為。

什麼事都是事出有因,眼睛不要老盯在物業身上,看看你自己的行為是不是損害了別人的利益。



夢不罰


如果真有其事,只要給當地媒體打個電話,媒體就會立刻到場,事情也就會得到解決,或者給當地主管單位打個投訴電話問題也會得到解決!樓主既然能夠到頭條發文,那樓主一定會想到找當地媒體!之所以到頭條發問,樓主就是在臆想話題,來挑逗沒腦子的腦殘來群毆物業公司!樓主,你就是在製造社會問題矛盾!你就是個垃圾!!!


山野樵夫16096


不知道是不是有好多人都不知道,水供給有水務直供,有間接供,間接就是到總表是自來水公司,而後物業代收代繳。無論哪種確實法律上來說物業都不能強制停水。但現實就是如果大家都不交,代繳的錢哪來?


陳依莯


賊喊捉賊的有意思嗎,那個物業公司都不會無緣無故的的停水電,除非故障檢修,要不就是違規裝修,在著就是賴著物業費不交,對於老賴,就得用這個辦法治他只可以犯法,人家也可以違規,以暴制暴,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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