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鄉鎮合併了,地級市縣是否也該合併簡化?你怎麼看?

劉強西d


我國憲法規定的基本行政區劃是三級制,即省級、縣級、鄉鎮級,而地級市因歷史原因屬於省 裡的派出機構,代管著縣、市、區,後來發展為一級的"行政區劃機構"。

通過2018年百強縣發現,江蘇、山東、浙江依然是數量最多的三個,但不論縣級市還是縣,數量都比以前有所減少,廣東更是幾乎絕跡。其原因並非中西部縣市強市崛起把這些沿海發達省份的縣市給擠到了後邊,而是因為這些沿海省份已經率先走起了縣市合併、撤市改區的進程。

可以說設立地級市是現實需求和客觀需要,不是哪位領導一拍腦袋想出來的。而且增設地級市有助於集中區域財政搞城市化,發展中心城市。也確實不利於縣級發展,但發展總是伴隨犧牲,沒有左右逢源的事。

最後,我覺得現在地級市、縣級市甚至是鎮級市(可能有)名稱上沒法區分,應該把大部分的地級市改成府或郡,如果保留“市”,那就取消縣級市,直接就是縣,至於鎮級市村級市等等的就不應該存在!相鄰的管轄面積小的縣級單位應該合併在一塊組成比較大的縣級單位,精簡縣級機構,比如說河北。地級市也是同理。





八碗雞湯


我的方案是:縮省並縣鄉,撤地級市:

中國目前有34個省級行政區;

333個地級行政區;

2800個縣級行政區(其中800個市轄區);

40000個鄉級行政區。

我的想法是全國整合成60個省級、

取消地級,

兩三合一,整合成1200個縣級行政區。

撤併一些面積過小人口過少的鄉鎮,整合成30000個。

增加了26個省,少了333個地級市(或地區),少了1600個縣,少了10000個鄉。

其中省級有54個省,6個府;

縣級有1100個縣,100個市;

過程是這樣的:

目前全國越有2800個縣級行政區,其中市轄區約800個,大部分分屬333個地級單位。

首先把所有市轄區撤銷,整個稱333個縣級市,共約2300個縣級單位,挑選最強的100個設立新的不包含農村的高度城市化的市,剩下2200個兩兩合併成1100個縣。

變化的目的是:

一、減少行政層級,改省地縣鄉四級,為省縣鄉三級。

二、減少縣的數量,降低行政成本。

三、分綜合型行政區為非城市型行政區、城市型行政區,按照偏重設置政府部門,更專業化,減少冗餘部門。

變化主要在縣一級,面積翻一翻,鄉鎮數量翻一翻,管理難度不會增加太多,可適當撤減部分鄉鎮。

對於縣域中較強的鄉鎮,改為鄉級市,增加其經濟權限。

以後的市就分兩種,設區市和不設區市。


長島男爵


地級市該撤了,這一行政機構實質成了社會改革、高質量發展、鄉村振興的阻礙。

1、地級市編制龐大,消耗大量財政資源

2、地級市行政職能作用不大,有些甚至成了基層的負擔,私設審批事項、名目繁多的檢查調研考核云云,實質是基層負擔的始作俑者

3、與縣域爭資源。不少地市運用行政手段剝奪縣域的經費,截留縣域的資源,甚至與縣域爭投資爭項目


尖牛刀


根據憲法規定,我國行政區劃是省、縣、鄉三級,那麼所謂的地級市就缺乏法理依據,但是在實踐中所有的省都有幾十個縣,完全由省直管有些困難,於是就出現了地區這個層次,代省管理縣。而在國家進入工業文明時代又出現了以二.三產業為主的城市,這種代表新興生產力的市具有相當規模的就稱為省轄市,解放後也一直保持這種狀態,它的特點是地區與市有著較明顯的產業分工,前段時間由於推行城鎮化就將原來的專區以其所在縣為名,以區內各縣梱綁為一個地級市,多年實踐下來的反思發現有些問題需要解決。概括一下:2019年6月22日在北京中國人民大學應用經濟學院主辦的十四五中國城鎮發展論壇學術研討會上對前段的城鎮化存在的問題概括為:起點低、速度快、質量差、我認為還要加一個水分大。這樣宣佈的城鎮化不遵循經濟原則,忽視城市公共基礎建設,缺乏城市交通、教育丶科技、醫療民生配置…應該尊重經濟規律和必要的產業分工、社會規律、自然規律和城市自身生成的發展規律,以人為本科學發展,建設宜居宜業城市,堅決避免大城市病…

過去以地區翻牌子成立的以行政級別而確定的市抹煞了必要的社會產業分工,分散了社會資源,出現了急功近利、浮躁和形式主義弄虛作假,蜂擁而上的城市化,有人說這麼多工業開發區過去都是基本糧田紅線,在這種湧動下如何保障?

很多專家認為還是要以原來有一定工業基礎水平的城市發展城市群丶都市圈。現在國家的很多文件也是這種提法。

這裡還要特別提一下安徽財政廳對該省行政區劃的調研報告指出全國地市一級平均轄8.6個縣,按此計算全省有12.3個地級市,但是現在發展空間與發展配套水平明顯失衡而無法合理調整。

通過以上分析我個人認為用行政級別稱市有些欠缺法理依據,如果是由於工業文明積澱已成型的市,就叫省轄市,由省政府派出的專署就是地區;一種向城市群發展,一個向現代農業和新農村發展。方向不同發展空間都很大。


江淮老人


廣西可以這樣:三個市南寧柳州桂林,桂林市區以外整編為四個縣即臨桂縣(含永福龍勝)、全州縣(含灌陽)、興安縣(含靈川資源)、荔浦縣(含陽朔)平樂縣,(含恭城)大圩定江二塘劃入桂林市,原灌陽縣整合成三個即文市(含水車新圩東山)、黃關(含新街西山觀音洞井)、灌陽鎮。


榮義元


我提議大省撤分,數量不定,每省三幹萬左右。撒地級市。合併人少地少的縣,每縣五十萬至百萬統稱縣級市。合併機構,減少公務員,多用合同工以減少財政支出。所有科股級幹部面向社會招聘,擇優錄取,四年換屆,竟爭上崗,以提高辦事效率,調動機關幹部的工作積極性。


無言71668


中國政府進行鄉鎮合併,這個問題一直都是中國時政的熱點,也一直在探索,儘管意見不一,就目前來看應該是利大於弊。我簡單規劃以下幾點:

1.減少了公費開支

2.減少大量的形象工程

3.精簡一些不必要的機構

4.更有利於地方集中管理

5.更有利於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以上簡單概括5點,從鄉鎮合併來看這些有利的可以得出:我認為有一些地級縣也可以考慮合併,比如一些小縣城,管轄區域面積小,人口少,經濟總量小的應該可以考慮合併,因為小縣配備的機構和大縣一樣的,但是小縣工作任務並沒有大縣的多,但是卻給市政府帶來很大的公費財政支出,這耗費了多大的人力物力,浪費了多少國家的公共資源。

我覺得地級市縣應該參考鄉鎮合併適當在一些省份做一些試點,針對一些只管轄兩三個縣區的,經濟總量小,人口少的的應該考慮合併,隨著互聯網信息科技的發達,以及交通的便利,對於政府管理上.方式上不再像以前那麼困難重重,我覺得合併這是一個趨勢!個人觀點,你們覺得同意嗎?


小螞蟻觀點


行政區域可以這樣設計:

省、市

1、原有的省、直轄市不動。

2、解放70年了,5個自治區可以改為省了。

3、取消地級市、州管縣中間環節,統稱市,由省管轄。

4、中、東部地區3縣合1縣,5鄉合1鄉,5村合1村;地廣人稀的西部地區原有縣、鄉可不動。

5、取消所有區、鎮、開發區的名稱。

6、原有省、市、縣人員要精簡,村級由於管得寬些,可增加必須人員。

這樣便於政通令行,造福人民。


開玩校16


我提幾點建議:

(一),省是歷史延續下來的最高一級地方行政單位,動起來困難很多,應予保留;

(二),地級市相當於過去的郡,州,府,是二級行政單位,也應保留;

(三),縣級市不倫不類,應當撤銷,建成地級市轄區;

(四),直轄市的區改稱道,以示與地級市轄區的區別;

(五),區下設鎮,鎮的範圍不要太大,便於管理;

(六),所有的縣逐步過渡為市轄區,過小的縣可以合併為區。


陳老師224723857


村和鄉鎮要進行壓縮,中國農村鄉鎮在以前由於道路、交通工具、通信都不發達、加上作為人民公社的集體勞動單位而設置了村…但隨著道路建設、交通工具的便捷性提高、集體勞動組織的活動取消…很多村鎮鄉都可以實施簡化合並…是之處於合理區間……地級市一般認為可以取消,但是有特殊情況的酌情處理…不少地級市是因為民族、文化、語言與該主體市存在較大差異而設立的,所以這種地級市在進行撤銷時應注意聽取當地群眾意見……如果文化語言民族表現與主體城市無明顯差異的則相對簡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