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賤夫妻百事哀,可以到什麼程度?

“誠知此恨人人有,貧賤夫妻百事哀”

這句話出自元稹的《遣悲懷》詩中的最後兩句。

本意為:

雖然我知道這種陰陽相隔的悲恨人人都會有,但一想起我們做貧賤夫妻的每一件事情都會讓我特別悲哀。

不過現代的人們望文生義,將“貧賤夫妻百事哀”理解為夫妻沒有穩定的經濟基礎,做什麼事情都非常費勁,最後的結局也很悲哀。

或者有人不太熟悉這個詩人,但現在人人都知道的最經典的詩句:“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就是他寫的。

今天只說貧賤夫妻百事哀在現代被引申出來的意義。

貧賤夫妻百事哀,可以到什麼程度?


村裡認識的一個叔叔,和我家關係挺好。

娶嬸嬸之前他就在外打工,之後,直到她們的第二個孩子上高中了,他才回到老家,在附近找些小工、零碎的活來做。

但是這個家庭並沒有因為叔叔回來了變好,反而變得更加吵吵鬧鬧。

以前叔叔沒有回來的時候,嬸嬸一個人在家每天既得照顧兩個孩子,還要抽空做些活貼補家用,生活雖然很清苦,但是也很安穩平靜。

但,自從叔叔回家後,她們幾乎每天都要吵架。

小事,比如誰去倒一桶髒水,要爭論一個小時。

大事,比如花幾百塊錢交個村裡的養老金,整整爭論了一個月。不止他們自己爭論,只要有人去他們家串門,就要拉上別人評理。

貧賤夫妻百事哀,可以到什麼程度?


看到有個網友說,一對夫妻,丈夫在外打工,妻子帶著孩子在家,別人家的孩子花幾毛錢買糖吃,她家買不起,女的回家之後就上吊自殺了。

這個事情聽起來似乎有點誇張,但這是真事。

當然,這個事情應該是多年以前的了。

有的時候,一個人的倒下只需要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她們的生活本來就壓力很大了,一件很小的事情都有可能讓一個人放棄她寶貴的生命。


貧賤夫妻百事哀,可以到什麼程度?


我們村有一個夫妻,妻子總是嫌棄丈夫沒用,賺不了多少錢,她自己靠著在村裡開一個賣衣服的店養活一雙兒女。

後來她就嫌棄丈夫無能,非鬧著要離婚,但是離婚之後他們卻沒有徹底分開,還在一個院子,只是分開兩間房住了。

在聽同一個院子裡住了幾年之後,他倆又復婚了。

就在前幾天我突然聽說這個阿姨在自己家院子裡面上吊自殺了,當時她的兒子和丈夫都在房裡玩手機,過了幾個小時之後,男的才想到好久沒看到老婆了,最後在院子裡面看到了阿姨已經涼透的屍體。


貧賤夫妻百事哀,可以到什麼程度?

有的時候,我很困惑。

1、有那些吵架的時間,出去打工,幹活,看書,甚至看著孩子寫作業,這些事情哪一件不比吵架有意義呢?

2、很多人都處在一個怪圈,越貧窮,越脾氣暴躁,然後夫妻互相埋怨對方,卻都不去努力改變。然後就會越窮,繼續重複上面的互相埋怨吵架的過程。

3、或許知識改變命運真的是至理名言,人一定要多讀書。

用培根的話來說,“讀史使人明智,讀詩使人靈秀”。

如果現在的你處在這個怪圈,你也有心想擺脫這個死循環。那就從現在開始,放下那些無用的抱怨和吵鬧,不要把寶貴的光陰浪費在吵架上。

就從找個工作或者從現在手頭上已有的工作開始,好好做好手上的活,努力賺錢,努力拼搏,不要抱怨,不要嫉妒,腳踏實地。

畢竟,一個小時用來吵架,一毛錢都賺不到,而用來打工,起碼能有一點收穫。

以前的一切難事,當你有了足夠的經濟實力之後,都不算事了。

當然,富人也有富人的煩惱,但當你真的成為富人之後,再考慮那時的煩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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