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布朗·詹姆斯與揚尼斯·安特託昆博

這個不算文章,一點碎碎念,隨便寫點感想。

1.勒布朗·詹姆斯是外線球員,揚尼斯是內線球員,這個是很重要的先決條件,不能因為前者能防四號位,我們就真的用四號位標準去審視他,後者也同理,哪怕他打了再多的持球回合,他也還是個內線,你應該用審視KG、TD、KT的那種態度去審視他。

2.勒布朗·詹姆斯是一星四射,是指他是持球大核心,一人進攻持球,吃掉大部分球權,在弧頂擔當組織者,再利用擋拆或單打的方式實現進攻預期目標。揚尼斯是麼?

揚尼斯不是(我會想辦法花很久時間試著把他的坑填了的,不過別期待。),揚尼斯和雄鹿的體系,不是一星四射,揚尼斯更不是持球大核心,這麼理解是不太好的事情。

對比一下好了,盧卡·東契奇受助功率18.5%,勒布朗·詹姆斯29.8%,揚尼斯是45.4%,上賽季48.7%,他終歸到底是個內線,是個能持球的內線,大抵相當於去年的布雷克·格里芬。

我這裡問個怪讓人痛的問題,你會覺得格里芬的球隊是一星四射麼?

所以答案是,字母和格里芬一樣,不是個體系的建立者,因為他還沒那麼全面。他是體系的一部分,他可以幫助構建隊伍的防守體系,也可以擔當隊伍的第一持球手,消化球權;更可以作為球隊進攻端的絕對核心。但他,不是體系的建造者,他並不是體系本身。

而事實上,絕大多數球隊,都是分工明確,各司其職的。

怎麼說?

凱文·加內特大包大攬的時候,最多西決,更多負責防守的年代,就奪冠了。

科比·布萊恩特剛離開鯊魚場均35.4分,當爹當媽,季後賽打太陽還客串組織後衛,被翻盤逆轉,後來保羅·加索爾來了,專門負責接管10分鐘的攻防,也就奪冠了。

所以,依靠一個球員就建立體系,不是多麼健康的說法。勒布朗·詹姆斯這賽季反而是打的比較智慧的一個賽季,因為防守端是AD接管了,他只要稍作活動就可以。當然,作為一個史無前例的攻防一體、又能承擔整個進攻體系的球員,勒布朗·詹姆斯本就是很神奇的一個球員。


勒布朗·詹姆斯與揚尼斯·安特託昆博


說回揚尼斯,你覺得他是什麼?

一星四射的核心?

聯盟超巨?

所以你們拿他和勒布朗·詹姆斯對比,要他也能傳球精準制導,也能持球打關鍵階段?

這不合適。

因為他們承擔的角色自始至終都不一樣。

揚尼斯是四號位,能持球,且現如今越來越傾向於持球打,活動範圍主要是禁區和三分線外。防守端要充當箭頭和雨刷,潤和全隊。

勒布朗·詹姆斯這賽季是一號位,串聯組織,抓準機會得分,偶爾破防。過去打三號位時,還更多擔任爆破職責,做面框單挑和長驅直入的快攻奔襲。防守端是都會,很好,頂級,然後都蠻擅長,但主要是融入進體系裡,不住要承擔這個職責,偶爾接管。

所以把他們放在一起對比,合適麼?

當然不合適。

勒布朗·詹姆斯一個人就是體系,進攻防守想的時候可以一手抓。要大權獨握,一直到這賽季才將很多職責分配給了別人,更多去融入球隊,根據情況改變自己的打法。參考2012-2013賽季的科比,在短短的三個月內就改換了多次位置和打法,是一個道理的。


勒布朗·詹姆斯與揚尼斯·安特託昆博


而揚尼斯呢,他並不能一個人承擔一個體系。

他的職責,進攻端,簡單來說有兩個:

第一,改變陣型。揚尼斯對內線的破壞力是顯而易見的,我開始看球的時候鯊魚已經沒那麼強了,所以在我眼裡揚尼斯就是我記憶力持球手中對內線破壞力最大的球員,揚尼斯巔峰期場均在籃下出手9.9次,勒布朗巔峰場均8.6次。

當然這有空間因素,也有主觀影響。但我們至少應該認識到一件事情,揚尼斯的暴力衝撞,對絕大多數球隊而言,就是具有毀滅性的。即便他打不進,也可以改變一支球隊的防守陣型,他可以把很多球隊本應佈置去衝搶籃板的球員拖拽在三分線,因為必須提前回防,防止轉換被爆。內線必須擠進兩到三個人,還要配合弧頂一兩個人隨時收攏。

這就夠了。

第二,得分。揚尼斯當然能打傳控,可以偶爾做一星四射的工作,但這不是本職。進攻的最根本目的,就是讓隊伍的得分更高,就是填滿得分表。揚尼斯傳控也好,個人得分也好,內線得分也好,外線三分也罷。你不必看,他場均得分擺在那裡,他這賽季常規賽場均29.7分+5.8助攻,上賽季季後賽場均25.5分+4.9助攻。也就是絕大多數比賽裡,他包攬了至少35.3分的得分內容,這也就夠了。

防守端,揚尼斯天縱奇才,211cm的身高,場均12.2籃板,2.2前板,1.2搶斷,2.0封蓋。內能護框封堵,外能掃蕩協防。

但他的作用,向來不是攻堅,不是打泥潭戰,更不是傳球和梳理比賽節奏。

你們知道什麼叫副手,什麼叫第二持球手麼?

2015-2016賽季,勒布朗·詹姆斯身邊的凱里·歐文。

2018-2019賽季科懷·倫納德身邊的凱爾·洛瑞、範弗裡特們。

他們是做什麼的?

他們是提供核心不能提供給球隊的價值的。

這就是為什麼凱文·樂福防住了斯蒂芬·庫裡的關鍵一球,勒布朗·詹姆斯給了安德烈·伊戈達拉釘板大帽,而凱里·歐文投中了致勝一投。

這也是為什麼科懷·倫納德東決縱使神勇無敵,但在範弗裡特開花前,猛龍仍然0-2不敵雄鹿的原因。

你不能拋開球隊,單獨去討論一名球員的作用與價值。

我的意思是,我們當然可以討論,但不能孤立的討論。

揚尼斯自始至終,不負責攻堅,不負責泥潭戰,更不負責傳球和梳理節奏。

揚尼斯就是負責,進攻端破壞陣型拉扯,以及保持一支球隊進攻比例的32%,並在這32%的回合中,完成55%的持球進攻,這55%的進攻回合裡,他一大半時間,是個內線,靠面框或背身單打得分,而少數時候,打擋拆,破包夾,要做一星四射的工作。

你說他傳球不如勒布朗,我不會和你爭辯,這理所當然,這世上有多少比勒布朗傳球好的籃球運動員麼?而且甚至揚尼斯就不幾多承擔這工作。

你說他關鍵時刻隱形,我也不會和你爭辯,因為他也並不承擔這項工作,或者不應該承擔這全部的關鍵時刻得分工作。你有見過蒂姆·鄧肯屢屢在關鍵時刻拿球單打組織麼?你有見過鯊魚關鍵時刻拿球單打組織麼?你有見過多少在關鍵時刻去持球擔當關鍵球持球職責的內線麼?

少之又少。

埃裡克·布萊德索是做什麼的?他為什麼值得大合同?

因為他去年全明星後場均16.1分,5.8助攻,籃下命中率72.6%,投籃命中率46.5%,三分命中率34.9%,一度高達40%。

某種意義上,發揮上佳的埃裡克·布萊德索和揚尼斯合體,他們對球隊傳控的意義,才和勒布朗·詹姆斯一致。這也是為什麼上賽季很多關鍵球,是血布操刀,而並非揚尼斯。

克里斯·米德爾頓是做什麼的?他為什麼值得大合同?

他上賽季轉型不很成功,這賽季迴歸中距離打法,打出了生涯高光。因為他就是負責攻堅的,負責無視環境持球打法,來解決揚尼斯被限制時的問題。

某種意義上,發揮上佳的克里斯·米德爾頓和揚尼斯合體,他們對球隊攻堅的意義,才和科懷·倫納德對18-19猛龍的戰術意義一致。

很多槓精可能要說了,那揚尼斯你,就是沒有勒布朗強,也沒有倫納德強啦。

不是這麼理解的。

因為勒布朗做不到像揚尼斯這樣持續保持防守價值和影響力,從這兩個賽季開始,也做不到長時間保持對內線的高強度侵略性了。而倫納德也同理。

相比之下,揚尼斯也無法像勒布朗那樣,傳控打理節奏和隨時接管比賽,也做不到像倫納德那樣,靠單打解決問題。

這是我們必須意識到的問題。

這種時候,如何看他們之間的比賽呢?如何比較他們之間的強弱呢?

看比賽,要統籌著看,看回合,看節奏風向的變化,看執行細節,看每個球員的影響力和球隊的戰術上的舍與得,總而言之:要看從整體出發看細節。

而比較強弱,就得看,他們在各自擅長的領域,都做到了什麼程度,以及在不擅長的領域,是不是彌補的足夠好。


這不是一篇文章, 碎碎唸吧,我寫了四十分鐘,希望對你們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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