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最後一天上午還在工作,下午收到人事通知,網友:雞賊

職場上,進入一家新公司,都有一段時間的實習期,在這個實習期裡,員工的薪資待遇要比正式員工差一些,通過這個時間段,雙方進行磨合,看看彼此是否適合,而且實習期間,並不是公司的正式員工。

試用最後一天上午還在工作,下午收到人事通知,網友:雞賊

有位網友在一個職場論壇裡,講述了他所經歷過一件讓他覺得無比噁心的事情 。他進入到一家公司工作,公司給他三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他工作勤勤懇懇,希望有一個好的表現,得到領導的認可,能留下來,得到這個工作機會。

試用最後一天上午還在工作,下午收到人事通知,網友:雞賊

可是在試用期最後一天下午,公司通知他,試用不合格,明天不用來上班了,可是就在最後一天的上午,他還在公司跟其他的同事過方案 他認為這家公司顯然是在鑽勞動法的空子,他準備提起勞動仲裁, 他仲裁的目的也不是為了拿到多少錢,而是為了給自己爭口氣,同時要曝光這種無良的公司,如果覺得自己不滿意,應該提前告知。

試用最後一天上午還在工作,下午收到人事通知,網友:雞賊

有的網友說很多公司都這麼都喜歡這麼幹大量招收實習生,教一個星期學會了剩下的兩個多月,用實習生幹活,試用期一過開除,因為一個老員工的工資可以招三個試用期的新員工,老闆太精明瞭,會核算成本。

試用最後一天上午還在工作,下午收到人事通知,網友:雞賊

還有網友說互聯網公司有一個開發的員工要每個月要幾萬塊錢,項目做完了,卸磨殺驢的事情太常見了。

大家都支持這位網友去仲裁,至少可以得到一定的賠償,有些公司以強欺弱,按勞動法的控制,這樣的做法,短時期好像是獲得了一定的收益,但長期下去一旦口碑傳出去,連實習生都招不到了,那公司還如何繼續發展呢?

各位看官,你們認為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