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黃文建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一案一審判決
近日,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黃文建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一案經甌海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後依法宣判。
被告人黃文建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並處罰金2.5萬元;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6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罰金8.5萬元。
來源:12309中國檢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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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7 11:56:02 合肥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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