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查处涉黑腐败和“保护伞”案34件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剑琴 通讯员/清纪宣)日前,清远市纪检监察机关召开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专项工作推进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邓梁波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认真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严惩涉黑涉恶腐败,深挖彻查“保护伞”。

会议通报了全市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专项工作推进情况。今年三月份,清远市纪委监委已设立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斗争办公室,开通12388举报电话,利用中纪委举报网站、微信公众号“清远廉信”的公众留言平台,接受群众举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广泛排查问题线索,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深挖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及时立案查处。截至目前,清远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34件、35人,其中采取留置措施审查调查的12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4人。

邓梁波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重要意义。惩治涉黑涉恶腐败,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政治任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重大意义,自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他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上责无旁贷,要始终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坚持从严从快,注重凝聚合力。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要横刀立马,果断出手,坚决查处,严肃问责,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以无私无畏、攻坚克难的勇气,彻底扫除该市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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