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媒批孫楊無視、無知?NO NO NO

近日,發現不少題目為“央煤批孫楊無知、無視”的文章,文章內容大有一番推波助瀾、落井下石之意。

筆者查閱,文章發表在2020年3月4日《檢察日報》第06版法辯(法制評論),題目為《無視規則將會承擔相應後果》,作者何家弘,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國際足聯道德委員會委員。文章內容中涉及“無知、無視”用詞的段落為:“毋庸諱言,孫楊不配合藥檢取樣的決定是錯誤的。其原因可能有二,第一是無知;第二是無視。”

央媒批孫楊無視、無知?NO NO NO


筆者查完來龍去脈後想,這怎麼就成了央媒批孫楊無知、無視了呢?

首先,不能將檢察日報等同於央媒,官方並未界定哪些媒體屬於“央媒”,哪些媒體屬於“非央媒”,即便是官方界定出一些媒體屬於“央媒”,估計檢察日報也不會歸於“央媒”之列。檢察日報是最高檢主管主辦的全國性報紙,是法律界非常知名的報紙,正如最高院主辦的《人民法院報》,均是公檢法司工作人員及律師等法律共同體非常關注的法律類報刊。

其次、發表在檢察日報的評論性文章中的觀點不能等同於檢察日報的觀點。《檢察日報》第06版法辯(法制評論)版一般會發表一些法律界知名學者撰寫的熱點法律事件評論性文章,比如此次孫楊禁賽事件,這些文章中的觀點有可能對孫楊有利,有可能無利,有可能批評,有可能讚許,但這些都是作者基於法律法理和可以確定的事實作出的判斷。這些文章中的觀點不能等同於檢察日報的觀點。

最後,正如發表在《檢察日報》第06版法辯(法制評論)中同一篇文章題目《商業比賽不能與國家榮譽捆綁》一樣,希望大家不要把發表在《檢察日報》法制評論版文章作者的觀點與檢察日報捆綁,不要把檢察日報與央媒捆綁,進而得出央媒批孫楊無知、無視的觀點。

孫楊案雖然可能無力迴天,但畢竟還有上訴的機會,不要牆倒眾人推,更不要一棍子打死。多深入的反思孫楊案件中暴露的深層次問題並思考以後如何避免類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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