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机制,检察官“足不出院”审结案件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盖州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市院工作部署要求,统筹兼顾检察业务全局,坚持创新工作机制,依托三方远程视频平台,妥善处理好履职与防疫的关系,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我院建立并投入使用的三方远程视频系统,能够在我院与盖州市人民法院和盖州市看守所建立远程连线。利用该视频程序,公诉部“足不出院”,即可对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告知和提审,对在盖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出庭支持公诉,从而减少人员流动接触,做到凝心聚力自觉防疫。


创新工作机制,检察官“足不出院”审结案件


创新工作机制,检察官“足不出院”审结案件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王某某盗窃一案,被告人王某某在盖州市一处门市店铺内,趁店铺内无人,从柜台抽屉中盗取现金5500元后逃走。案发后被告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坚持落实刑诉法关于犯罪嫌疑人提讯、认罪认罚适用等工作的规定,确保案件在法定期限内高质高效办理。 2月20日,检察官、值班律师在经严格消毒程序后,在远程视频办公区与身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网络连线,通过远程视频展示法律文书,经犯罪嫌疑人确认后,明确告知其在疫情结束后进行补签。公诉部依托远程系统,足不出户实现告知、提审王某某涉嫌盗窃一案,该案当天适用速裁程序提起公诉。


创新工作机制,检察官“足不出院”审结案件

以创新工作保障各项公诉工作顺利开展,在有效避免因告知、提审、开庭聚集所可能引起的疫情扩散风险同时又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依法履职助力抗疫、依法履职不停步,坚守公平正义不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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