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披着金甲圣衣,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
这样的英雄情结,几乎能囊括女人对婚姻的所有期待——希望男人上天入地无所不能,把自己照顾得无微不至,成为强有力的依附和庇护。
事实真的会是表面看起来这般美好么?
张爱玲笔下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其实是最好的答案。任何女子与男人而言,恋爱时,都曾是热烈烂漫的红玫瑰,婚后,却变成了尴尬嫌弃的饭黏子。
但有一个女人,在变成饭黏子后,却将自己活成了盖世英雄。
01
纸短情长,余生漫漫
在木心的诗里,从前是慢慢的,天色变得很慢,车、马、邮件都很慢,一生也只够爱一个人。
在这慢慢的光景里,写一封信也是慢慢的,寄一份信还是慢慢的。
可在拆开信的瞬间,这些慢慢便成了当时的各种情丝与浪漫。
书信传情的故事很多,最柔情又最惊喜的,当属许广平和鲁迅的故事。
一来一往,便是十年。
许广平,广东番禺人,是显赫的近代广州第一家族许拜庭的后人,家族中人才辈出,许家在当时也称得上是数一数二的大族。
许广平自幼性格叛逆,做事颇有主见。
她不愿缠足,就和父亲斗争,使得父亲最终服软;她要和男孩子一样读书上学堂,起初父亲不同意,后来拗不过她的坚决态度,也服软了。
然而她最出名的事例,就是在感情上拒绝服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坚持自己的爱情婚姻由自己做主,主动与刚出生就有婚约的男方解除约定,北上求学。
1923年10月,在北京女子师范学校的课堂,坐在第一排的许广平对自己的老师一见钟情。
这个老师就是一代文豪鲁迅,当时许广平24岁,鲁迅42岁,当时她非常仰慕鲁迅的学识。
1925年,许广平以“受教的一个小学生”的身份,第一次给教过她两年书的老师鲁迅写信。从此,两人信件往来频繁。
第一次是许广平写给鲁迅的,鲁迅的回信中称她为“广平兄”,这让贸然给鲁迅写信的许广平松了一口气,觉得鲁迅先生很是亲切。当然内容都很正常,就是聊人生、聊理想,落款是“鲁迅,某月某日”。
后来两人的信就慢慢发生了变化,鲁迅开始称许广平为“小鬼”,落款也变得有点亲昵,叫“讯,某月某日”,而且信中内容也涉及到了个人私事。
一开始两人写信很严肃,到后来鲁迅落款调皮成这样:“迅,七月二十九,或三十,随便”。
后来许广平对他也开始调皮了,称呼他为“My dear teacher”。
在信里面,二人交流越来越多,后来就在一起了。
在一起以后,两个人还是会写信,鲁迅叫许广平“小刺猬”,许广平叫他“小白象”,两个人很契合,也一直很幸福。
通一封信,有时候,其实是以信为媒。
它让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关怀和思念,穿越时空,穿越地域空间,用一张纸的厚度,用一支笔的灵感,直达另一个人的心灵乃至灵魂。
那份浓得化不开的情感,便在日子的轻移中渐渐沉淀。
1927年10月30日,鲁迅和许广平在上海开始了同居生活,但担心社会上的流言蜚语,这段恋情最初并未公开。
直到她怀孕后,两人才正式对外公布。
02
婚姻,让红玫瑰变成了饭渣子
世间最好的爱情,离不开两个人对对方的主动关爱。
缺了这剂调味品,婚姻便走向了坟墓。
许广平和鲁迅,也是硬生生将婚前的烂漫,变成了婚后大男子主义与家庭主妇的范本。
许广平的无私付出,鲁迅认为都是理所应当,丝毫不会换位思考。
鲁迅喜欢北方口味,许广平提议请个北方厨子,鲁迅觉得十五元的工钱太贵,请不得。
可是,他那时的工资是两百大洋。
于是,许广平和柴米油盐,锅碗瓢盆交上了好友。
鲁迅病重,只能在二楼养着,饭要单独吃一份,许广平便每次都亲力亲为地精挑细选三四样小菜,小心翼翼地踮着脚尖送上楼。
她怕鲁迅吃不好,于是菜挑最嫩的,只要叶,不要根茎,鱼肉要挑烧得最软的,没刺的,总之是鱼身上最好的那一份。
然而,对于她自己,却是最照顾不周的。
她每天上下楼跑着,所穿的衣裳都是旧的,次数洗得太多,纽扣都洗脱了,也磨破了,都是几年前的旧衣裳。
她冬天穿一双大棉鞋,是她自己做的,一直到二三月,天气极冷时还穿着。
买东西也总是到便宜的店铺去买,再不然,到减价打折的地方去买。
十年来,她都是忽略自己的。
但她对自己的忽略,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关心,反而促使别人轻慢了起来。
萧红来到鲁迅家里,一路上搭电车需要差不多一个钟头的时间。鲁迅特别喜欢与萧红聊天,通常都会很晚,午夜十二点过后便没有了电车,鲁迅就嘱咐许广平把萧红送上小汽车,还让许广平代付车钱。
萧红不太会做吃的,在鲁迅家也就勉强做几个韭菜盒子,鲁迅也会抬起筷子来多拣几个。
有一次,许广平为萧红搭配了一条红绸子,鲁迅觉得把萧红扮丑了,还当面斥责了她,让她非常尴尬。
许广平给予鲁迅一个温馨完整的家,她身兼妻子、战友、助手、生活秘书等多重身份,可是,鲁迅却越来越忽视她。
鲁迅在两首诗里提到了许广平, 一次是婚后五年左右,鲁迅写了一首诗:惯于长夜过春时,挈妇将雏鬓有丝;梦里依稀慈母泪,城头变幻大王旗。
在这首诗里,许广平似乎是他若干负担中的一个,和其他种种共同构成了一个男人中年危机的梦魇。
第二次是婚后十年,许广平过生日,鲁迅题诗如下:十年携手共艰危,以沫相濡亦可哀;聊寄画图娱倦眼,此中甘苦两心知。
这首潦草的诗里,爱的成分则像青烟一样消失在空气中,甚至泯灭了男女性别的差异,一如同志般的革命精神。
看得出来,她早已不是他的红玫瑰。
03
你可以停止爱我,但我不能
1936年10月19日,弥留之际的鲁迅紧握着许广平的手说,“忘记我,管自己的生活!”
但她没有照做,还是坚持本心。
在往后的艰难岁月里,她为鲁迅的原配朱安和母亲张罗着衣食住行,及时对他们施以援手。
或许许广平从决定追随鲁迅的那一刻起,就下定决心做他身后的那个女人。现实生活中琐碎与苦难,全由许广平一个人来扛。
正因为如此,鲁迅才得以心无旁骛的享受着自己最喜欢的两样东西——写作与交友。
在徐广平的人生字典里,除了以鲁迅为中心和“心甘情愿”这四个,其他一切,对她来说,都不重要。
当年许广平意气风发,陪鲁迅一起闯过惊涛骇浪,如今任凭岁月磨平了棱角,甘心居于市井生活的一角,忙里忙外。
她想成为他的人,一辈子活在鲁迅的世界里。
1946年10月,许广平写了一篇《十周年祭》,回首当年道:呜呼先生,十载恩情,毕生知遇,提携体贴,抚盲督注……
为了初遇时的那份爱,许广平独自一人,披荆斩棘,活得甘之如饴。
她少时叛逆,最终却将这种叛逆精神坚持了一辈子。
她曾是他的学生,要不是靠着自己的活泼与主动,她可能永远都是他的学生。
后来他们成了夫妻,爱情最美的样子也躲到了日常的一地鸡毛之后,无论多难,她依旧心甘情愿地照顾他。
若问,就这样放弃自己值得吗?这问题对她来说从来都是多余的。
她从未放弃过自我成长,因为陪伴鲁迅,她成为了一个更好的人,锋芒褪去,温润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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