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生命是用來打發的嗎?


生命是用來打發的嗎?

01

常常聽到人們說:打發時間,打發生命。生命只有短短的幾十年,稍縱即逝,難道還有餘暇需要去“打發”嗎?

當人感覺到自己的時間和生命已經需要“打發”的時候,至少說明他的生命之擺已經在痛苦和無聊的兩端之間擺到了無聊的一邊:他已經覺得百無聊賴,需要打發時間了嘛。

完全沒有事情可做的、沒有衝動做任何事的、也沒有在做任何事的人是可憐的。他的生命已經進入了一個非生命化的過程。具體說來,他的生命已經經過像一棵草木或一隻小動物的非自覺的懵懵懂懂的存在,逐漸演變成一塊木頭或一塊石頭那樣的非生命的存在。恬靜固然恬靜矣,其中卻漸漸滲入了一種死的氣息,著實令人驚心動魄。

雖然也許去做任何事均無意義,雖然任何事都不做也可以生存,雖然沒有慾望和衝動去做任何事的生活也不能說就不是生活,但是,這種生活是多麼無聊啊。它和死有一點點區別,但是區別實在不多。


02

無論如何都要避免陷入這樣的境地。

我家正好在國際鐵人三項賽威海主會場旁邊,我看到有身體較好的人去參加鐵人三項賽事,游泳,跑步,騎車,全程122公里,有一年眼見一位最差的選手,從起跑線到終點線,他用了8個小時,威海賽區那天的交通管制因為他而延長了幾個小時。

可是我佩服他的執著,他為自己的生存找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來做;我看到有些腦子尚未糊塗的老人在麻將桌邊一坐就是五六個小時,真是老當益壯,他們也總算是為自己的生存找了件有趣的事情來做。


03

我慶幸自己找了一件比一般人更有趣的事情來做,那就是寫作:寫隨筆,寫雜文,寫小說,寫詩,寫格言。

我的風格是直抒胸臆,內心獨白。詩寫不出來就去寫隨筆;小說寫煩了就去寫雜文。

這就是我的巴塔耶意義(他說,寫作是生命中最重要的行動)上的存在。

什麼也不做的生活不能說不是生活,但不是存在。

只有時時刻刻意識到自身存在的生活才是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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