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18歲遇見她,25歲重新攜手,有些愛永不會斷

18歲遇見她,25歲重新攜手,有些愛永不會斷

有時候覺得,青春裡的戀人說散就散了,很難再找回來。

然而,在我身上發生了一個奇蹟:與18歲的初戀情人兜兜轉轉後,25歲時,我們重新牽起了手。

18歲遇見她,25歲重新攜手,有些愛永不會斷

十八歲那年,我還是一個愣頭小夥,當時喜歡的姑娘可多了,只要長得漂亮的就可以。

但是偶然的一次,我發現了一個不同尋常的存在:有一個小姑娘長得非常水靈,並且能夠給我帶來非常舒服的感覺,可能是由於她那雙明亮的大眼睛,讓我覺得她說話辦事兒特別真誠。

由於她的部門和我的部門都在工廠的同一個地方,所以我們的接觸就多了起來,後來經常約她去看看電影,吃幾個小餡兒餅,我們的關係就慢慢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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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們倆確立了關係,但是還沒有互相見到對方的家長。

當時特別流行自由戀愛,找到了自己真正喜歡的人,讓我的臉上每天都洋溢著幸福的微笑。

但天有不測風雲,突如其來的小意外,讓我感到萬分無奈。

她家裡有一位親戚,和我家裡的一位親戚結成了夫妻,但是由於我家中那位親戚的出軌,導致這場婚姻破裂了,並且還讓她的親戚產生了嚴重的精神問題。他們家族的人就放出狠話來,以後在社會上不允許接觸我們家族的人。

現在的家族感可能沒有那麼強烈,但是以前的家族感很強烈;家族與家族之間的矛盾直接影響到了我們個體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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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和她偷偷摸摸地搞著地下戀情,但是不能見家長。我們兩個人都是屬於比較樂觀的一類,並不希望有些事情給對方綁上枷鎖。

我們都知道我們不可能結婚,唯一的出路就是一起去外面打工,然後名正言順地悄悄在一起。

不知道是誰,告訴了她的家人我和她在一起的事情。這引起了她父母的極大反對,當時雖然主張自由戀愛,但是父母的話也是不能不聽的,我和她還都是比較孝順的孩子。

於是,由於家族的原因,我們兩個還是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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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聽說她去了另一個城市發展,沒有在本城市繼續待下去。

我也是如此。

聽說她南下,我就北上,我們倆一個人在南方,一個人在北方,當時我的心情是非常孤寂的。但是沒有辦法,有些事情就是這樣不可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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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那一年,我們相遇,談了兩年的感情後,20歲分別;此後在我新到的城市中住了5年,找到了我當時合適的另一半。

我新遇到的這個女孩子,身上有她的影子,她們都有一雙清澈的大眼睛,看起來非常純淨,但是這雙眼睛和那雙眼睛本質上並不一樣。

最後我們還是結婚了,在一起度過了兩年的婚姻生活。

兩年的生活讓我知道了,雖說有些人外表看起來相似,但是內心卻完全不一樣,我和她之間沒有太多的共同話題,而且因為錢財的事情,吵過不止一次。

最後,我們因為房子的問題談崩了,她想讓我在房子上寫她的名字,但是我說只能寫我自己的名字,因為這是我自己賺錢買的,彩禮我已經給你了,房子是不能讓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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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剛剛結婚才兩年,這些瑣碎的事情一直是我們抹不去的裂痕,所以就協議離婚了。在這場婚姻中我賠付了她不少物質上的補助,但是我感覺也浪費了她兩年的青春。

沒想到,在我離婚後回家過年的過程中,我又一次遇見了我的初戀。

當時,我們已經差不多25歲左右,原本親戚之間的隔閡已經消除:男方覺得自己做得確實不對,就把女方重新接到了家裡好生伺候,這幾年也恢復得差不多了,而且他們還擁有了自己的孩子。

有時候事情的轉變就是讓人這麼難以理解。

我在外漂泊了近十幾年後,有了一定的房產資產,然後回到了自己的家鄉。她也是,不過她沒有經歷過婚姻,一直是單身,一個人做著個體生意。

當我們再次相遇的時候,都已經不再年輕,她比以前更有了一點風韻,但是歲月的痕跡卻在她的眼角留下了一點小滄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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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歲的我們,再次牽起了手,就跟當初一樣,不過多了一份來自家族的祝福!

有一種遇見,叫命中註定。

就像張愛玲說的:“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要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 時間的無涯的荒野裡,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趕上了, 沒有別的話可說,唯有輕輕地問一聲:‘噢, 你也在這裡?’”

願天下所有有情人,都能終成眷屬,擁有一份美好甜蜜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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