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武則天做皇帝,誰敢說男尊女卑?從三個方面看唐代女性的地位

“人生莫作婦人身,百年苦樂由他人。”――白居易

“武則天做皇帝,誰敢說“男尊女卑’!”的確是如此。但是,它並不能從根本上改變男尊女卑的千年一貫制。

就是在武則天威赫赫高踞於皇帝寶座之上時,也照樣有人因為她是女性而鄙夷不屑或暗中詛咒。她的宰相狄仁傑去探望姨母,曾遭到那位身為女性卻看不慣女主的老太太的冷落,認為事奉女主是件極不光彩、有辱門楣的事。她治下的一個進士孟詵還英雄氣十足地到處聲稱:“妻室可烹之以啖客。”自然,他未必真想把老婆當下酒菜,大概只是想向女主表示一份不屑之意吧!

武則天做皇帝,誰敢說男尊女卑?從三個方面看唐代女性的地位


中國的男尊女卑不僅牢牢地鐫刻在歷史上,也深深鐫刻在人們(包括女性在內)的頭腦中,這不是一個女皇所能輕易抹去的,也不是唐朝這個特殊時代所能一筆勾銷的。

所以,儘管唐代婦女享受著較高的地位和較多的自由,但她們畢竟沒有超脫出男尊女卑的封建時代。今天就從唐代女性在法律、現實和觀念上,窺探她們受到的各種不平等待遇,以管窺豹,從而認識到古代女性在幾千年中的“男尊女卑”的地位。

武則天做皇帝,誰敢說男尊女卑?從三個方面看唐代女性的地位


一、在法律面前,男女兩性是絕對不平等的。

1.經濟財產方面

婦女只能分得一點嫁資,並沒有與弟兄們一樣繼承家產的權力,除非是在沒有了男性繼承人被認為是“戶絕”的情況下,在室或出嫁之女,才可以享受資產繼承權。

《全唐文》卷九八記有“洛陽人晃諺先蒙本縣給同鄉人任蘭死絕宅一區,又被蘭女夫郭恭理訴,此宅縣斷還諺,州斷還女,諺不伏”一案,其判文雲:“宅及資物,女即近親,令式有文,章程宜據。”從這個案件看,縱有女子健在,該戶仍稱“死絕”;女子按法律明文規定應取得財產繼承權,卻還頗費了一番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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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夫妻關係方面

法令並未開列男子棄妻之罪,而妻妾棄夫卻要受制裁,“妻妾擅去者,徒二年,因而改嫁者,加二等。”更不平等的是,丈夫毆傷妻子,罪“減凡人二等”,而妻子毆傷丈夫卻要“徒一年”毆成重傷者,要“加凡鬥傷二等”。同是鬥訟,量刑輕重卻因男女而不同,一個減刑,一個加刑,不僅表現了男女之間法律地位的不平等,更表現了夫妻雙方地位的不平等。至於腰妾之輩比正妻更低一等,男女之別加上良賤之分,量刑就更有輕重區別了。

另外,女子還有“從坐”之律,未嫁之女從父坐罪出嫁後從夫、子坐罪,所以因為父、夫、子獲罪而無辜受株連淪為罪奴的婦女很多。這種法律規定正是將女性視為男性附屬品的明顯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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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婦女在現實生活中遭受的不幸更多。

由於她們被視為沒有獨立人格的財物和男性的玩物,所以時常遭到強權勢力的侮辱、搶擄、霸佔。這種不幸在戰亂中尤甚無論官軍還是“胡兵”,都常掠奪、猥褻、侮辱婦女,杜甫曾指責官軍大肆擄掠婦女:

“婦女多在官軍中”。被回紇等“胡兵”擄走的更悲慘:“生為名家女,死作塞垣鬼”,永遠不能再與親人團聚。又由於婦女被視為第二等的賤類,所以一有戰亂變故,首先便成為犧牲品。

安史之亂中,名將張巡困守危城,城中糧盡,竟將愛妾殺了讓軍士吃,繼而又蒐括城中婦女充作軍糧,吃盡後才以老幼勇子繼之。建中時,藩鎮李希烈攻汴州不下,竟用婦女與輜重填實壕塹。再沒有比這些血淋淋的慘劇更能讓人體會到婦女的卑賤地位與不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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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從社會觀念來看,婦女更常常遭到鄙視和無端責難。

1.女子自降生起便受到輕視。

敦煌變文《山盧山遠公話》在講到婦女分娩時形容說:“阿孃迷悶之間,乃問是男是女,若言是女,且得母子分解平善;若道是兒,總忘卻百骨節疼痛,迷悶之中便即含笑。”

從這段形象的描寫中,可以看出那個時代女子從一降生起,在父母那裡便受到輕視。唯有楊貴妃得幸時,民歌中曾唱道:“生男勿喜女勿悲,君今看女作門楣。”其實,深品其中滋味,這倒正是平素人們重男輕女的一個有力的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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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常視女子尤其是美女為不祥之物,敗家亡國的禍水。

桓彥範上中宗表諫奏后妃干政時說:“帝王有與婦人謀及政事者,莫不破國亡身……由是古人譬以‘牝雞之晨,惟家之索’。”這段女子干政必然破國亡身之論,代表了士大夫們對女性參政的反感和憂懼心理。至於女子而有美色者,便是無論怎麼也逃不脫“女禍”的罪名了。

“古冢狐,妖且老,化為婦人顏色好。……忽然一笑千萬態,見者十人八九迷。假色迷人猶若是,真色迷人應過此……狐假女妖害猶淺,一朝一夕迷人眼。女為狐媚害即深,日長月增溺人心。何況褒、妲之色善蠱惑,能喪人家覆人國。”――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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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人筆下的美女是多麼危險、可怕!唐人最有切膚之痛的美女之禍自然首推楊貴妃。這位天生麗質,應該說是幸運的女性卻為她的美貌不知付出了多少代價,受到了多少責難,

“妖姬”、“尤物惑人”等罪名一古腦潑到她頭上,天生麗質真成了天生罪過。

美女為禍既這樣厲害,自然是讓她們走得遠遠的好,唐人程晏於是發了一段獨出心裁的議論,假託漢代毛延壽為自己辯解說:“宮中美者可以亂人之國,欲官中之美者遷於胡庭,是使亂國之物不逞於漢而逞於胡也……臣為陛下遷亂耳”。這樣一來,毛延壽居然成了將禍水外引的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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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美女不僅禍國,據說在軍還會亂軍,在家便要敗家。

官軍誅吳元濟,主帥于軍中得一美妾,不禁嘆道:軍中有女子,安得不敗!唐人於義方《黑心符》則描繪了一幅男子娶少艾女子為繼室,因而沉溺於女色,最終落得家破人亡、死無葬身之地的圖景,告誠天下男子萬不可引狼入室。

女色如此危險,“明智”之士便不得不忍節慾、避而遠之。元稹筆下那位張生(其實是元稹自己)遺棄鶯鶯後曾聲稱:“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於人……予之德不足以勝妖孽,是用忍情。”把被始亂終棄的弱女子說成妖物,他自己倒成了節情避禍的有識之士。這種輕視女子尤其是美女為禍水之論,說穿了,無非是男子漢大丈夫們抵禦不了女色的誘惑,便將罪名都推到那些“誘惑”他們的“尤物”頭上罷了。

武則天做皇帝,誰敢說男尊女卑?從三個方面看唐代女性的地位


結語

原始母權制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壽終正寢後,“男尊女卑”從此成了昭昭天理,並且整整延續了幾千年。從那時起,佔中國人口一半的女性就成了萬劫不復的第二等人,再也沒有能和另一半”平等過!

於是有了生男“弄璋”、生女“弄瓦”,於是有了“婦者,服也”,“婦人,伏於人也”,於是有了“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於是有了“三從四德”,於是又有了“餓死事小,失節事大”……。

中國婦女就是在這樣卑弱可憐的地位中掙扎了幾千年,唐代三百年間的婦女也只是這數千年來一直處於卑下地位的古代婦女中的一群。“人生莫作婦人身,百年苦樂由他人”這樣發自肺腑、震撼人心的呼聲,也只是幾千年中婦女地位的一個寫照罷了。

參考文獻:

魯迅《十四年的“讀經”》

白居易《古冢狐》

程晏《設毛延壽自解語》

《敦煌變文集》、《舊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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