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泳池里的水干不干净都不会消停,八百年也砸不完的“药检血样瓶”

一个瓶子居然能够引发如此大的风波,就像一粒石子投下激荡起了千层巨浪,溅了所有人一脸水,包括我这个好奇围观的吃瓜群众。

关注孙杨药检事件已经很久了,我想努力找到真相,还给孙杨一个清白。

后来我发现,是我想多了。

清者自清,一个人本身的清白并不需要谁来找还,也不需要任何人坚信,包括他自己。

我坚信我的清白”,这句话是有问题的,说这句话的人语文没有学好。

应当换作“捍卫”,誓死捍卫

所以,我将誓死捍卫孙扬的清白,我要拼死保卫我的祖国!

好吧我又想多了。

作为一个小人物,当然也有好奇心,其实我只是想知道孙扬当时有没有使用违禁药物,可惜真相的声音就像那一个被砸碎的药检血样瓶。

所以我放弃,我退出关注。

我不大懂体育法,也不是药剂专家,我没有那个能力,我操不起这个心。

但当真相不再重要,事情就会变得搞笑。

那一锤,这一槌

那一锤砸出了八年禁赛,这一槌敲掉了我的门牙。

是以此时嘴不兜风,肿么判的特么这是?

我一直以为国际法庭从来不开国际玩笑,这一次我也只能彻底认栽,我一直以为法官大人是在审判违禁用药,在此请原谅我的孤陋寡闻。

泳池里的水干不干净都不会消停,八百年也砸不完的“药检血样瓶”

罪名就是暴力抗检

而这个所谓的暴力抗检,就是说违反了国际泳联兴奋剂控制机构规定2.5款(以任何形式干预兴奋剂控制)

且不说“暴力抗检”这一绝不专业的话题词汇,我想这一“罪名”通过通俗易懂的话来正确解读应该是:我委派检查人员去检查你——你不配合检查人员的检查——损坏证物从而影响司法公正——所以我判定你有罪禁赛八年

孙杨一脸委屈抗议,说你委派的检查人员有问题,所以我才拒绝配合检查。

法官大人说,无论我委派的检查人员有没有问题都不能成为你抗检的理由,尤其气人的是你还故意搞坏了我的药瓶——

打住。

我想说法官大人我认为您老人家在审理这一案件之前似乎是有两个案子忘记了处理,第一个案子先搞清楚检查人员的问题究竟能不能够成为抗检的理由,第二个案子是再去审理你委派的检查人员到底有没有问题。

就比如说孙杨砸碎了你家的药瓶,你可以判定他有罪,但你总要先问问他动手的原因吧?还有你家的药瓶为什么会出现在他的手里,你总得先去仔细回想一下吧?

法官大人摇头,说无论如何,他砸碎我家的药瓶乃是铁打的事实,他砸我家药瓶,我就判他有罪!

好,我说:请问法官大人,假若我此时一刀砍掉你的狗头,你认为我有罪吗?

法官大人面色不豫,法槌举起——

好吧注意文明用词,所以我又这样说道:请问尊敬的法官大人,假若你半夜持枪闯进我家,无故就要把我射杀,这时我再一刀砍掉你的狗头,你还认为我有罪吗?

啪!

休庭。

我曾以为普天之下道理最大,大过任何情理法理,但是法官不讲道理,法庭之上只讲证据。

关键的问题是现在唯一至关重要的证物“药检血样瓶”已被销毁,从而使得法官无法认定孙杨当时是否服用过违禁药品的事实,于是矛头便就指向了他及他的团队销毁证物的行为——

真相不再重要,至少此时此刻。

举个例子,一户人家半夜里丢失了一头牛,恰好一个小偷白天去扒过他家的墙头,而且被失主的左邻右舍同时看到,于是警察就找到了这个小偷。

泳池里的水干不干净都不会消停,八百年也砸不完的“药检血样瓶”

警察说,牛呢?

小偷说,我没有偷。

警察说,牛在哪里?

小偷说,我没有偷牛。

警察说你说你没有偷牛,那你白天又去扒人家墙头?踩点儿去了是吧?

小偷说我是踩点儿去了,我也承认我确实扒过那家人的墙头,但我就是没有偷牛。

一句话,打死也不认。

警察并不知道这头牛是不是这个小偷偷的,警察只知道这个小偷以前曾经偷过一头牛,警察想要知道这头牛是不是这个小偷偷的那么就只能找到这头牛,可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这头牛消失了

泳池里的水干不干净都不会消停,八百年也砸不完的“药检血样瓶”

于是警察把小偷送上法庭,让他接受法官的审判。

第一个法官说,我认为此人盗窃罪名不能成立,因为没有证据,法庭只讲证据。

第二个法官说,此人盗窃的证据虽然没有,但是此人踩点儿行为的本身已经对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搞得人人自危,影响精神文明,所以我定要重判此人我就判他八年有期徒刑,以儆效尤。

第二个法官说了算,因为他是主审法官。

这样的判决结果小偷当然不能服,他说踩个点儿你就判八年,要我偷了牛你又判几年?

三年。

好吧牛是我偷的。

并案处理,加判三年。

啥?

判刑十一年,踩点儿加偷牛。

为啥?

以儆效尤。

……

好吧我错了,其实我没偷。

作伪证,加三年。

什么情况?你有病吧?

蔑视法庭,辱骂法官,再加六年有期徒刑。

卧槽!

说脏话,又三年。

行,算你狠,我不说话了行吧?

装哑巴,三年半。

…………

得,我服了,矮服了幼!我是心服口服,五体投地佩服,我看你不如直接给我改成无期得了。

这个建议很好,本官予以采纳~~

小偷冤屈至死。

………………

无论如何,衍生的罪名总不能大过罪名的本身,就像你要审视过程就不能越过结果。

法官秉持着律法,代表着公平公正,审视众生。

众生违法,法官判决。

而律法依据众生的意志形成,法官作出判决如若不能服众,即为违背众生意志,即为违背法律精神。

法官违法,谁来判决?

法官自也众生之一,必须也要遵纪守法,所以还是律法。

所以还是众生。

好在还能上诉。

这一次,我举双手双脚,百分之一百二支持孙杨!

有理走遍天下,再多官司不怕,为了公平正义,迈着坚定步伐——

打!到!底!

泳池里的水干不干净都不会消停,八百年也砸不完的“药检血样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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