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想趁“疫”打劫?沒門

日前,武漢一家公司因為涉嫌哄抬價格被“頂格”罰款300萬元,據當地媒體報道,2月4日至29日期間,該公司在電商平臺上銷售蔬菜的價格遠高於正常市場價,“且經市場監管部門約談和告誡仍拒不改正”。

這並非此次戰“疫”的首張“頂格”罰單。早在1月,北京一家藥店就因將某款進價為200元/盒的口罩大幅提價到850元/盒對外銷售而被立案調查,並被處以300萬元的行政處罰。另外,天津、海南等地亦有違法商家被“頂格”處理。

一般來說,經營者可以根據市場供需自主調節價格,然而,在戰“疫”中對口罩、蔬菜等防疫物資和民生物品坐地起價,趁“疫”打劫,不僅嚴重擾亂市場秩序,而且會引發恐慌情緒,給抗疫添亂,危害甚大。因此,依法對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情節嚴重的哄抬價格行為從重處罰,正體現了寬嚴相濟的法律精神。

對於趁“疫”打劫,不僅要從重處罰,還要露頭就打。首先,要早發現。暢通舉報渠道,並進一步完善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機制。其次,要快查處。當然,有關部門也要避免不分具體情況簡單的“一刀切”。此外,供需決定價格。對於供不應求的商品,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加快復工復產的節奏,以保證市場供應。至於需求方面,則要通過信息的公開、透明,消除不確定性,增強消費者信心,保持理性需求。最後,也奉勸那些想趁“疫”打劫之人,切勿以身試法。 (胡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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