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每年200事业编制直接入编...大同鼓励毕业生回同就业政策出台

大同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

回乡就业八项措施(试行)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提升用人留人环境,引导和鼓励大同籍高校毕业生回乡、驻同高校毕业生留同就业,大同市制定以下措施。


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的部署要求,坚持“立足发展、系统谋划,市场主导、政府支持,精准施策、完善服务”的原则,进一步拓宽渠道,优化服务,完善保障,从2020年起,每年实现4500名以上应届大同籍高校毕业生回乡、驻同高校毕业生留同就业。


主要措施


● 大学生就业保障计划

成立大同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回乡就业保障工作领导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人社、教育、公安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组织、人社、财政、编制等相关部门和各县(区)委、县(区)政府为成员单位,负责大学生就业的组织协调工作。成立“大同市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对回乡就业大学生统一登记、统一培训、统一服务。


● “双一流”直通车计划

在全市事业单位编制总量控制的基础上,调剂200名编制设立“事业单位人才编制周转池”,主要用于教育、医疗、科研、技术推广等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每年落实200名本市户籍(含县区)“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就业。凡“双一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自愿到大同市各级开发区、各级事业单位工作的,经考核合格可直接签订聘用合同,建立正式人事关系,执行国家、省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


● 基层拓岗成长计划

拓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技特岗计划等基层项目岗位,扩大大同籍高校毕业生招录比例,落实500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以上岗位服务期间按所在地乡镇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安家费。


● 贫困县优先招录计划

贫困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中,考录计划向当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倾斜,每年落实500名左右。招录在符合编制管理相关规定条件下放宽条件。县级事业单位招聘硕士以上毕业生,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直接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


● 重点企业支撑计划

制定市属及驻同国有大中型企业年度用工计划和服务方案,市工信局负责对接同煤集团、中车大同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北方通用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齿轮有限公司等国省属重点企业,市国资委负责对接市属国有企业。每年实现1000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到重点企业就业。


● 新兴产业和中小微企业双促计划

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新能源、生物医药、装备制造、通航产业等新兴企业就业,计划每年落实300名左右。支持高校毕业生在中小微企业就业,县(区)每年落实1000名[其中,平城区300名,云冈区、开发区各150名,其他县(区)各50名]。


选择以上就业方式,且签订3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正常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由企业注册地所在县区分别给予1万元和5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分三年支付,享受1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分别为5000元、3000元、2000元,享受5000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分别为2500元、1500元、1000元)


● 见习培优及困难帮扶计划

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设立“大同市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每年提供700个以上见习岗位[其中,市级200个,县(区)各50个]。见习期间,每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就业见习岗位补贴,见习期限最长1年,同时按照我市当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对于零就业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及残疾人等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一对一”帮扶,通过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等方式安置就业。


● “零门槛”落户计划

实行“零门槛”落户政策,凡在同就业高校毕业生落户一律下放核准权限,由所属地派出所次办理到位。如没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挂靠亲属落户或在居住地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或在所属地派出所社区集体户落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