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離婚不久就選擇再婚的女人,不值得男人為她傷心?”

“離婚不久就選擇再婚的女人,不值得男人為她傷心?”

離婚之後,對於女人來說,選擇再婚其實是自己的權利。不過,雖然話是這樣說。但那些離婚不久就選擇再婚的女人,往往會收到別人的非議。

當然,這種女人也是要分兩種情況的。第一種就是根本就沒有愛過,已經有了心儀的人,所以才選擇離婚。故而離婚後很快就能再婚。第二種是想通過再婚來忘記上一段感情,這樣的做法雖然不妥。但還是存在這種情況的。而這種女人,往往會被人誤解成“沒有愛過”。

其實,無論是哪一種情況。曾經的婚姻中,應該還是有付出的。

私以為,不管怎麼說,女人離婚了並不能說明“愛不愛”的問題。感情的事,應該是此一時彼一時。

怎麼說說呢?

簡單來說,最開始的時候,彼此應該是有感情的。但到後來,彼此的感情淡了。而彼此又沒有去即使維繫。因此,最終走到了分道揚鑣的地步。

這也不能怪誰,也不能說沒有愛過。只能說離婚的時候,彼此是沒有辦法繼續走下去了。是不得已的選擇而已。

是啊,其實大多數人離婚,基本上是這樣的情況。

下面這個男人,就認為他的前妻沒有愛過他。因為前妻離婚不久之後就再婚了。我們先來看看他的具體情況吧。

“離婚不久就選擇再婚的女人,不值得男人為她傷心?”

老師你好:

我和前妻離婚已經半年了。可她已經再婚4個月了。在我們離婚的第二個月,她就選擇了再婚。

當時我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真的不敢相信。

離婚的時候,她的態度很堅決。她說:“我和你結婚這3年,你的事業一直沒有長進。我在你身上看不到希望。我們還是分開過吧。”

我們結婚後,彼此都忙於工作。感情是淡了不少。

但我們之前的感情是極好的。我們戀愛了2年才結婚的。感情基礎是有的。我也沒有想過會和她走到離婚這一步。

離婚前半年的時間裡,我們的爭吵不斷。因為各種忙於工作,所以我們一開始就決定暫時不考慮要孩子的事。

這樣一來,離婚的時候我們並沒有什麼糾葛。

我承認自己的事業的確沒有什麼長進。可我一直都在努力啊。她認為我這樣的情況給不了她幸福。作為男人,我還能說什麼好?

我只有選擇離婚。

就這樣離婚後,她居然那麼快就再婚了。再婚的對象是她們公司的一個主管。

我朋友得知這個消息後告訴我:“或許,她早就移情別戀了吧。”

我說,我不想去猜測這些。或許,她沒有愛過我吧。但現在說這些也沒有意義了。感情的事,不能強求。既然她認為我不夠好,她自然是有權利去選擇更好的。

我心裡其實還是有些放不下的。不過,我也告訴自己要努力去走出來。以後的路還很長,我不想因為這樣的事,而讓自己消沉下去。

這就是我的故事。我認為前妻沒有愛過我,我的判斷對嗎?

“離婚不久就選擇再婚的女人,不值得男人為她傷心?”

“離婚不久就選擇再婚的女人,不值得男人為她傷心?”

對於這個問題,其實得分開看。就案例中這個男人的描述來看,他的前妻是不值得他繼續傷心了。

是啊,這個女人已經再婚了。而且人家都說了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從男人的角度來說,應該要有自知之明。

其實,也不能怪女人。或許就是因為自己的確不夠好。在女人看來,給不了她幸福。所以,人家選擇離開,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感情這東西,最忌諱的就是強求。

往往遇到這樣的情況,只能選擇放手。而在這樣的情況下選擇放手,的確會“心有不甘”。

不過,即使你再怎麼不甘心,也只能接受。畢竟感情始終是兩個人的事。人家已經不愛了,已經找到了屬於自己的幸福。你不放手,還能怎麼樣?

很多時候,處於這種境地的人,是有些被動的,也很是尷尬。

很多時候,類似的男人找我傾訴。我都很同情他們的遭遇。但同時也告訴他們:別人是幫不了你的,只有靠自己才能走出來。

是啊,感情遭遇這樣的危機,只能靠自己。

而這個男人認為:“前妻和我剛離婚不久就選擇了再婚,我才明白她沒有愛過我。”他自己的經歷,或許可以這樣去理解。

但其實也不完全。至少,最開始的時候,女人還是愛過的。

說實話,這種情況下,就不要去計較“愛沒愛過”了。還是多用點時間去想想以後的路該怎麼走,才較為實際。

所以,想要奉勸離婚後有這種想法的人,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都不要多想了,去想想自己的路,才是正事。

今日話題:如果你是案例中的男人,你會怎麼想?歡迎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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