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公司引入天使投資後,創始人前期投入的資金能收回嗎?

宋啟珠


不能收回,這是肯定的,完全沒有這樣的做法。

原則上,天使投資人希望團隊風險共擔,希望看到團隊的投入,越是兢兢業業賣房賣車越好,畢竟天使投資人的錢如果因為項目經營不善而打水漂,那是合情合理的風險損失。但是如果連投資人團隊的付出都看不到,就單單讓天使投資人一個人承擔風險這是一種不道德的做法,既不符合常理,也不符合職業道德

一般情況之下,作為創始團隊不能直接退出來的,如果直接退出來的話天使也不會進來的。創業是一個持續投入的過程,如果項目發展得好,可以在後面進行融資的時候,適當套現一點點補貼自己的財務問題,或者跟董事會再爭取些期權

創始團隊一般自己拿錢表示自己的信心。但是也會遇到實際生活比較困難的情況,投資人也會理解的。比較好的方式是如果不是特別缺錢,可以等到下一輪,賣掉自己的股份,下一輪也有溢價,對於投資人來說也是好的事情。天使輪要考慮投資人的感受,剛進來創始人就撤了會對信心有影響的

還有一種情況,如果實在是缺錢用的話,可以跟公司借錢解決生存危機,用手上的股份做質押

。投資人會考慮創始人實際情況的,真的出現了意外,還是可以先借一部分錢出來的。

當然,如果不是因為特殊情況,只是因為自己不想承擔風險而拿天使投資的錢,把自己前期投入收回私有,只拿投資人的錢白玩。那你是把公司當做畢生的事業,還是玩玩“空手套白狼”的把戲掙錢算了。

投資人是看好你的未來,與你利益綁定,一起發展,投資人獲得收益就走了。公司還是你自己的,除非戰略投資,才把公司收購,

不願意承擔風險,那你也該歇歇了,走人。

我是李合偉:伯樂創投俱樂部創始人,創投商學院首席講師,著作《覺悟行果創業論》。幫助過300多位創業者創業成功。期待與您分享交流~~~


合偉說


可以的。項目引入天使投資時,要看當時股權調整的訴求和股權交易結構如何設計。我分三種情況來分解說明:

股權定增

投資人以一定溢價定增20%的股權,則投資款全部歸公司所有。比如:公司註冊資金100萬,投資人按投後估值500萬元,投資100萬元,定增後佔有公司20%股權。公司註冊資金100萬增加到125萬元(壹佰貳拾伍萬元),25萬元增加註冊資本金,75萬元計入資本公積金。定增後,公司股東股權由70%:30%調整為56%:24%:20%。

老股轉讓

每一次股權投資,都是一個很好的合夥人調整機會。有時有某個合夥人不大適合於創業團隊,有時股權安排不太合理,都可以用老股轉讓方式來調整股權。原則上大股東或核心創業團隊是不允許調低股權的。

根據公司章程規定,經全體合夥股東協商一致書面同意,某一個某幾個股東將所持有的全部或部份股權,以一定價格轉讓的第三方。股權轉讓款歸股權出讓人所有,股權出讓人需按公司章程規定補足應繳出資額。

公司註冊資金100萬元,老股轉讓不改變註冊資金,股權轉讓款不進入公司。假如100萬向特定對象(如新舊合夥人股東)轉讓20%股權,項目估值正常遠大於2000萬元。老股轉讓後,公司股東股權由70%:30%調整為50%:30%:20%,或70%:10%:20%,或60%:20%:20%不等。

老股轉讓+股權定增

創始公司經常因為合夥股權分配不合理,或者合夥人調整,採取“老股轉讓+定增”相結合的方式,達到股權調整的目的。

註冊資金100萬元,先以人民幣50萬元定增10%股權。公司註冊資金從100萬元提高到111.111萬元,50萬進入公司帳戶,其中11.111萬元為註冊資金,38.999萬元資本公積金;然後假設30%的合夥人出讓10%股權老股以人民幣50萬元轉讓,50萬元支付給老股轉讓退出的股東。交易後,公司股東股權由70%:30%調整為63%:17%:20%或其它交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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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錮投資


一般是不會的

天使投資投入的資金是要投入到公司賬戶,用於公司的發展,而不是用於給到創始人收回前期的投入,你如果有這種想法,天使投資是很容易就察覺的,對方也很可能在看好你項目的情況下不會投資於你,創業,天使投資人出大錢佔小股,他需要的是創始人能全心全意,包括自己投入資金,包括用所有的經歷去把項目做起來,而不是一開始就想著套現。天使投資資金進入的方式有兩種:

1、增資擴股:

比如公司初始註冊資本100萬,天使投資看好公司項目,準備投入100萬,佔10%的股份,那麼公司新的股本就會增加,原來創始人擁有100萬的註冊資本佔有的股份是90%了,天使投資100萬的資金投入佔有的股份是10%,通過增資擴股的方式,

公司新的註冊資本為:111.11萬=100萬/90%

創始股東還是持有100萬的公司註冊資本,新增加的11.11萬註冊是天使投資持有的股份,那麼天使投資往公司賬戶上打入100萬資金,11.11萬作為公司的註冊資本,另外88.89萬是作為“資本公積”放在公司賬戶上的。

從上面可以看出,通過增資擴股的方式,天使投資的資金是進入公司賬戶的 ,是趴在公司賬戶,用於公司發展的。

2、老股轉讓:

這種方式就是風險投資直接受讓創始人持有的公司的股份,那麼天使投資人的錢自然是進入創始人的腰包了,以上面的為案例,那麼創始人把持有10%公司的股份轉讓給天使投資,天使投資把100萬資金打入創始人賬戶,完成交割後,公司註冊資本不變,創始人擁有公司90萬的註冊資本,也就是擁有90%的股份,而天使投資擁有10萬的註冊資本,擁有公司10%的股份。


在老股轉讓的情況下,公司註冊資本不會變化,投資人的錢直接進入創始股東的賬戶。不過這種方式一般在融資幾輪後可能會發生,但是一般不會再天使輪就發生。

主做股權設計、併購,業餘股民,愛好搏擊


壹號股權


明確的說絕不可以,投資人將資金投給你是讓你發展公司的,不是讓你用來套現的。

這也是為什麼總在重複,天使投資只投人不投項目的理論由來。創業者從投遞計劃書中就已經規劃好,融資額度,資金用途,使用週期等等問題。洽談過程中如果項目方和資金方談到這個問題並且資方同意的情況下,項目方可以把原有資金撤出,否則就是抽逃資金。



當然凡事都不是百分百,幾年前我們投資過一個農村女大學生養殖項目。至於什麼項目這裡就不必說了。那個創業者自己養了四年,花光了自己家的積蓄,又向所有親戚朋友借了幾十萬堅持創業,家裡人村裡人,這時候已經沒有人支持他的養殖項目。更甚者十幾個親戚朋友去他家院子裡要他還錢。這樣的條件他還是堅持自己的項目。

一個偶然機會,再一次特別小的交流會認識了這個創業者。看過計劃書以後感覺項目雖然不太好,但是也不太壞。經過幾輪聊天之後,對他進行實地考察。首先我們肯定是他的人品和對項目的執著。考察之後堅定投資意向書,先打給他100萬讓他先把外債平一平,剩下的採購一些必要設備,後續資金用於發展。後期我們發現對他的投資雖然不是最成功的,但也總體收益不錯。

創業者應該一心一意的做項目,腳踏實地。本身創業者,天使投資,與戰略諮詢,企業管理是一個整體,各自做好自己擅長的事,才可以使一個企業健康發展。如果動歪心思,很可能讓你失去信用。也失去了一個投資圈子。俗話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賺自己該賺的錢,做自己擅長的事。不然創業成功幾率會更低。



我是找找科創聯盟,一個創業者自願發起的非盈利性民間組織。專注於初創企業,中小微企業發展。如果你有資金問題,管理問題,運營問題,發展戰略問題都可以前來諮詢。我們注重實操,強大的社會資源和專家團隊可以助你企業快速成長。

以上是我對這件事的個人看法,你有什麼看法歡迎評論區留言。


創業助力


不邀自來!
公司引入天使投資後,創始人前期投資一般是無法收回的。

別說只是引入了天使投資,很多的時候,即使是完成了多輪融資,在公司正式上市之前,投資人大概率要限制創始人團隊套現。

理論上說,股權投資可以是增資擴股和股權轉讓兩種形式。

其中,增資擴股的的資金是要全部進入公司賬戶,即便是有形成溢價的資本公積部分,也是歸屬全體股東所有,並非創始人私有,而且通常情況下不允許分配給股東。

若是創始人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引入投資人,雖然投資人是進來了,但是資金並沒有進來,而是進了創始人的個人口袋,並未用於公司發展,達不到融資的目的。

實務中,還有一種情況,創始人並未實繳出資,雖然是股權轉讓形式融資,但投資協議中約定轉讓對價作為出資款,進入公司的賬戶,作為創始人的實繳出資,如此一來,雖然是股權轉讓形式,但投資款依然是被用於公司的發展。

投資人,尤其是早期的投資人,篩選被投項目的關鍵要素便是創始人是否全身心的投入(包括資金的投入和精力的投入),如果在天使投資階段後,便允許創始人將其前期投資撤出,站在投資人的角度,第一個想法便是“創始人是不是想跑”?早期項目發展尚未成熟,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創始人的付出,因此,投資人在投資協議中會在創業公司在成熟之前,創始人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個別情況除外),甚至這個限制解除的前提是創業公司上市或者被併購,理由也非常簡單:將創始人、創業公司、投資人牢牢的綁在一起。


西天蝸牛


引入天使投資,又不是賣掉項目。所以這種說法有一半是錯誤的。我是海哥說險,關注我吧

01

天使投資的目的

天使投資的目的並不是讓項目創始人套現離場。而是因為天使投資人要麼看好項目,要麼看好創始人。因此做的一種嘗試性投資,目的是讓項目創始人全力以赴的把這個項目做起來,做成功,之後實現大家共贏,共賺的目的。

天使投資的終極目的是把項目做大,然後轉更多的錢,如果項目還在天使輪就準備套現離場,天使投資還不如投資一套房子倒賣恐怕賺的更多。

02

天使投資的資金去向

1、股權轉讓

天使資金進入項目,其實項目創始人是可以做到回收一部分前期投入。原因就是,項目創始人可以轉讓自己持有的部分股權給天使投資,這樣就是項目公司的總股本不變化,而項目創始人通過轉讓股份獲得了錢。不過需要說明的,除了天使資本確實看好這個項目,覺得這個項目應該由更好的人來運營,會做出這種天使輪就收購股權的行為外。如果項目創始人在天使輪就開始套現股份,天使資本估計都不敢投資了。這項目創始人準備套現,是不是項目不靠譜?

所以一般情況下,天使輪的資本會採用第二種方式。

2、增資擴股

增資擴股說白了就是公司引入新的股東,然後稀釋了大家的股份。同時投資者也獲得對應的股份。

增資擴股通常不會把所有的投資資本用來擴股,而是一部分擴股,一部分被列入了“資本公積金”項目,用於公司的發展。

下面有網友的舉例很不錯:

比如:某創業公司註冊資金100萬,兩個股東分別持股70%和30%。有天使投資給他們的項目公司估值估值500萬元,投資人準備投資100萬元,定增後佔有公司20%股權,即投資額100萬/估值500萬=20%。由於公司要資金髮展,因此公司註冊資金從100萬增加到125萬元,25萬元增加註冊資本金,75萬元計入資本公積金。公司股東股權就變成了:大股東70%*(1-20%)=56%;二股東30%*(1-20%)=24%;新入增值股東20%。

我們看到,增資擴股實際上就是一種公司估值的行為。通過增資擴股,公司獲取了發展資金,天使投資獲取適當的公司股權,而創始人也各自同比例降低了20%的股權。

3、調整公司股權架構---股轉+增資擴股,二合一打法

很多公司發展到一定階段後,會因為前期股權問題導致公司決策出現錯誤,所以,很多時候引入投資人也是一種平衡公司股權,有利於公司治理的方式。

通過股權轉讓,讓一些跟不上公司發展的老股東直接套現留下股份,或者縮減股份到無法影響公司決策。

或者為了公司發展,有的股東付出了很大的代價,導致需要快速變現一部分股份用於改善財務狀況等都是可能出現的情況。

很多天使投資者,因為有豐富的投資經驗,對於很多公司早期的股權處置問題帶來的經營風險都能夠提出很好的建議。

03

套現走人

天使投資並不是會一直持有公司股份,而是有自己的決策。

好比著名天使投資人朱嘯虎,他在很早就投資了OFO小黃車,但是當大資本進來後,他就趁機套現走人,並沒有一心一意的將股份從頭拿到尾。而後來ofo大潰敗,我們也看到遍地狼藉。沒有等到最後的朱嘯虎反而成了最大贏家,名利雙收!

再例如餓了麼,之前所有的各種天使投資,都在阿里巴巴整體收購餓了麼後,拿到阿里巴巴給的錢,喜笑顏開的交出餓了麼股份。


我是海哥說險,關注我吧


海哥說險


如果一個公司非常有潛力,那麼這個創始人肯定會把自己的錢都投進去,即使外部的人想要投,創始人也會控制,比方說馬雲當初就拒絕了4000萬美元的投資,而選擇了2000萬美元。因為你要錢,一旦企業發展好了,未來就會分享企業利潤,爭奪企業控制權。


創始人前期投入的資金收回是有很多種方式的,比方說利益輸送,增加公司內部的福利等等,主要有限度,投資人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如果直接收回的話,那麼投資人是非常反感的,因為一個企業家如果對自己的公司都沒有信心,那麼投資者怎麼可能還有信心?如果創始人連這點賬目都算不清楚,怎麼可能讓投資人放心,未來的融資等都會遇到困難。

從理論上來說,創業人收回自己的資金是可以的,但是這僅僅適用於一些成熟性的行業,發展比較確定,投資人在投資之前就對其成長並不抱有太大期望,這種情況下是很容易接受的,不過一般在後期,如IPO階段等,而不是在天使投資階段。


有些人擔心創業人的生活,其實不用,工資支出和獎金支出是正常的渠道,投資人是可以接受的。


以股易金


首先,有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基本上就是想幹一炮就跑,沒有長期打算的,所以相信有這種想法也不會拉到天使投資,那麼拋開這些因素我們看看引入天使投資後,創始人是否能收回前期投入資金。

無論是什麼投資,只要公司已經成立,外部要進入無非就是增資擴股和轉讓股權這兩種方式。

假如公司原只有一個股東,投入資本金為20萬元,現在公司估值500萬元,要引入天使投資,投入100萬元。

一增資擴股。天使投資佔25%,那麼投資100萬元,只有6.67萬元進入實收資本,其餘的作為資本公積,但這種方法,投資者投入是全部進入公司,不會給到創始人。

二轉讓股權。天使投資佔25%,那麼在保證註冊資本不變的前提下,創始人要轉讓5萬元的股份給天使投資,創始人拿到了100萬元,即前期投入的資金能全部收回且有了可觀的盈利。

當然,作為天使投資,由於要考慮前期風險,更願意的採用增資擴股的方式,把資金真正用在公司發展上。


碎言碎語


公司引入天使投資,創始人前期投入的資金不能回收,如果回收是對企業的損失,也是打擊天使投資人的信心,不利於發展。

一個企業的發展是要資金的,不管哪個公司都不會閒自己錢多,就算美團滴滴這樣的大企業也還在融資,為的就是市場的份額,為的是企業的發展壯大。

如果在引入天使投資人後從,創始人收回前期的投資,那失去的是自己的股權,失去的是自己對公司的控制,將自己的事業拱手讓人。

投資人投資企業是為了自己的利益的,出錢佔一部分的股份,創始人回收資金,那股權就沒了,公司相當於就是天使投資人的了。

收回資金還有個不好就是給人的感覺是企業發展潛力不大了,那樣很難再吸引到新的投資者,不利於發展。

實際操作中,投資人對公司的投入是越來越大的,不管是資金還是管理,天使投資人有自己的打算,不可能一直把資金注入這個企業中,等到投資人們賺夠時會選擇時機退出。


靈和睿


一般說來,沒有這樣做法。

這個想法的出發點,可能把公司引入天使投資者這件事情等同於把這個公司(業務)賣給了投資者,這個想法是錯的。

投資與收購,是完全不同的。

股權投資,有三個基礎(1)你需要錢去發展公司(2)這個公司的股權會越來越值錢(3)投資後,投資者和創業者一起,是一個共同事業,其責權利在章程中體現。

所以這個事兒,一開始是估值。

引一段寫的不錯的例子:

創始人先算出自己(1)需要多少錢,(2)能出讓多少股權,然後再倒推出一個估值,並說服投資人接受這個估值。

所以,需要多少錢,就是看公司走下一步大概需要花多少。例如,某公司現在原型機剛開始開發,預計5個月能夠做出來,那麼就要考慮未來5個月公司大概要花多少錢。因為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那麼就要額外多融一點,以免錢不夠。通常而言,創業者可以列出在這段時間裡必然會出現的剛性支出,例如房租、工資等,算出總數,然後乘以1.5-2.5,大概就是要融的錢。

其次,來說說能夠出讓多少股權。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增資、減資、合併、分立、修改章程等重大事項,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其他一般事項,需要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通過。通常而言,同股同權(完全可能有例外,但投資人通常也會要求重大事項一票否決權,所以自行談判吧)。所以,創業者要保證自己的持股權在一半兒以上,最好三分之二以上,才能保證對公司的絕對控制。

假設某個創業者個性比較強勢,要求絕對控制,那麼持股比例就不能低於三分之二,就是66.67%。那麼歷次融資所出讓的股權加在一起,也不能超過33.33%。如果他從創立公司開始,到公司能夠有自我造血能力,融3次資的話,那平均每次融資所能出讓的股權最高也就是11.11%。所以,能夠出讓多少股權,取決於創業者預計融資幾次,以及對公司控制慾的強烈程度。

建議創始人在公司早期吸引投資時也不要急功近利。因為投資額越大,則投資人獲得的股權往往也水漲船高,這不利於公司的後續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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