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 辛鳴:“中國之治”的制度自覺與自信

辛鳴:“中國之治”的制度自覺與自信

“中國之治”的制度自覺與自信

□ 辛 鳴

新中國成立七十年來,我們黨領導人民創造了世所罕見的經濟快速發展奇蹟和社會長期穩定奇蹟,中華民族迎來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偉大飛躍。幸福不會自己從天上掉下來,從來沒有隨隨便便的成功。中國道路成功的背後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成功。如何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堅持好、完善好、鞏固好、發展好,釋放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磅礴正能量,在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上中國共產黨人以清醒深刻的歷史自覺、高瞻遠矚的戰略定力、捨我其誰的歷史擔當,深刻回答了“堅持和鞏固什麼、完善和發展什麼”這個重大政治問題,全面系統勾勒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四大制度品格:科學體系、中國特色、顯著優勢、治理現代化。

科學體系:“立治有體,施治有序”的根本保障

獨木不成林,創造了“中國之治”的好制度必然是一個系統。關於這一點,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給予明確肯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黨和人民在長期實踐探索中形成的科學制度體系。”在這一制度體系中,既有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經濟制度,又有建立在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經濟制度基礎上的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生態文明體制等事關國家治理各個方面的重要制度。不同層面、不同類型的制度相互銜接、相互聯繫,各司其職、有機協調,極大地推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推動著國家治理水平的提升。

首先是根本制度。根本制度就是在制度體系中起決定性作用的制度,反映了制度體系的本質內容和根本特徵,體現了制度體系“質的規定性”,是一種制度體系區別於其他制度體系的主要標誌。作為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作為根本領導制度的黨的領導制度居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統領地位,堅持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國家治理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不斷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指導地位的根本制度則保證了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更好構築中國精神、中國價值、中國力量。

其次是基本制度。如果把根本制度比作一座大廈的話,基本制度就是大廈的“頂樑柱”。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經濟制度作為基本層面的制度,規定著國家政治生活、經濟生活的基本原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政治制度有三項: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把基本經濟制度也擴容為三項:在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礎上,把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也增加進來。這些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經濟制度決定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中國社會的基本政治面貌和經濟格局,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支柱性制度保障。

再次是以體制與機制為形式的重要制度,這是社會基本制度的具體化,是社會基本制度的表現方式和實現方式。若是沒有體制機制發揮作用,社會基本制度就會懸空,其維護社會關係、社會性質、社會秩序的目的便無法實現;若是體制機制不恰當不適宜,其中的具體制度不完全正確、不具體全面和不相互配套,也會影響社會基本制度的貫徹落實。在這裡需要強調的一點是,同一制度系統內的各種制度必須具有邏輯上的一致性,不同制度系統間的制度不能簡單“拿來”,否則會出現制度之間相互衝突、相互抵消的狀況。制度之間的衝突,不僅使得制度本身失效,還會嚴重影響制度的權威性與制度存在的理由。舉一個現實的例子。如果把西方社會制度系統中的那些多黨輪流執政、“三權分立”、兩院制等等制度,不加改造地簡單照抄照搬過來,不僅於事無補,還會造成我們自己的制度系統紊亂,進而引發社會混亂。

最後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包括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以及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

正像習近平同志所指出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法律表現形式”。其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制度的文本體現、制度的規範表達。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以憲法為統帥,以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等多個法律部門的法律為主幹,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多個層次的法律規範構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把國家各項事業發展納入法治化軌道,實現了國家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的各個方面有法可依,從法律上解決了國家發展中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的問題。

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具體組成來說,就是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的13個“堅持和完善”的內容:黨的領導制度體系,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體制,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繁榮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制度,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生態文明制度體系,黨對人民軍隊的絕對領導制度,“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等,這13個方面的制度構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總體圖譜。

中國特色:不是突然就搬來的制度“飛來峰”

習近平同志指出:“一個國家選擇什麼樣的治理體系,是由這個國家的歷史傳承、文化傳統、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決定的,是由這個國家的人民決定的。我國今天的國家治理體系,是在我國曆史傳承、文化傳統、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上長期發展、漸進改進、內生性演化的結果。”這一論斷科學地闡述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中國國家治理體系的歷史發展、文化淵源、實踐基礎,充分反映了中國社會在國家治理體系選擇上的科學認識和高度自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不是一座突然就搬來的制度“飛來峰”。所以,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宣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是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植根中國大地、具有深厚中華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擁護的制度和治理體系”。

歷史特色。中國社會在鴉片戰爭以來確實做過諸多的嘗試,像什麼君主立憲制、議會制、多黨制、總統制,當然也包括重新復辟帝制,各種辦法都試過了,結果就像毛澤東當年所講的,“我們中國人是很願意向西方學習的,可學來學去總是老師欺負學生”,不僅不管用還更受欺侮。其實就算別人不欺負,也會水土不服,正所謂“橘生淮南則為橘,生於淮北則為枳,葉徒相似,其實味不同”。怎麼辦?選擇和培育適合自己、源於自己的制度,這就是馬克思主義指導下的社會主義制度。20世紀的世界是社會主義運動歷史大潮風起雲湧、從一國走向多國的時代,社會主義制度以其巨大的優越性讓眾多的民族國家實現民族解放、登上了世界舞臺。中國這個佔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的東方大國之所以能實現最深刻最偉大的社會變革,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這一近代以來中華民族最偉大的夢想之所以能迎來曙光,就在於順應了歷史發展潮流,創造性地從新民主主義革命邁向社會主義革命,確立了社會主義基本制度。中國社會選擇社會主義制度,實現了中國向人民民主制度的偉大跨越,為當代中國一切發展進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礎。伴隨著改革開放的偉大實踐,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歷史大背景下,開始了社會主義制度從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包括黨的制度建設等全方位的創新發展,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實踐特色。社會主義的中國建立起來了,但中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是最基本國情也是最大實際。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是在原本經濟文化落後的國家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不可逾越的歷史階段,需要上百年乃至更長的時間。如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讓既有的生產關係更好地適應現實的社會生產力,以進一步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一定要有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安排。中國社會進行改革開放,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作用,堅持和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和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收入分配製度,鼓勵一部分地區和一部分人先富起來,逐步消滅貧窮,達到共同富裕,正是通過改革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關係和上層建築中不適應生產力發展的方面和環節來促進生產力的發展。

文化特色。沒有中華文化沃土的滋養,就不可能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勃勃生機。我們過去對制度的實踐基礎強調的比較多,對制度的文化支撐關注不夠。其實制度絕不只是一系列外在的強制性行為規範,還是內在的文化思維價值認同,這種文化不可能是外來的強加移植,必須是數千年潤物細無聲的內在演化與積澱。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已經成為中華民族的基因,植根在中國人內心,潛移默化影響著中國人的思想方式和行為方式,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培育了文化之根,更確立了對我們制度自信的深層依據。通過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實現中華文化的“現在進行時”,把中華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與現代社會發展相協調實現制度創新,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概而言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契合了中國社會的歷史傳承、文化傳統、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僅是在改革開放40多年的偉大實踐中走出來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多年的持續探索中走出來的,在對近代以來170多年中華民族發展歷程的深刻總結中走出來的,更是在對中華民族5000多年悠久文明的傳承中走出來的,其深厚的歷史淵源和廣泛的現實基礎是任何制度體系不具備和難以企及的。

顯著優勢:鑄就風景這邊獨好的“中國之治”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為什麼好,為什麼管用,就在於有其它制度不具備、做不到的獨特的顯著優勢。十九屆四中全會把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優勢概括為13個方面,這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從本質屬性到價值理念、從制度立場到制度目標、從制度績效到制度運行、從宏觀到微觀的全方位立體畫像。

——制度立場: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始終站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立場上。

制度哲學研究告訴我們,制度是非中性的,不同的制度有其不同的優勢群體,不同的制度對社會群體利益的關注是很不相同的。對於中國社會這樣一個有著近14億人口的大國,制度的安排必須讓中國社會最大多數的人能掌握這一制度、能使用這一制度,會運用這一制度來保障自己的權利、行使自己的權力。排斥最廣大群眾在外的、少數精英群體自娛自樂的制度安排在中國社會不具有政治合法性,也註定得不到最大多數群眾的支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堅持社會主義的性質,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的原則,其制度邏輯本質上是有利於保證和實現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

——制度價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始終指向公平正義與共同富裕。

現代社會不同制度之間的差別不僅體現在制度規則與制度程序的不同上,更體現在制度價值與制度目的的不同上。甚至在一定意義上講,制度價值與制度目的決定著制度的形態。對於以資本為中心,貫穿資本邏輯的制度來說,贏者通吃是理所當然的,社會對立是不可避免的。其宣稱的平等說到底是資本的平等,自由實質上是資本的自由,博愛也不過是掩飾資本冷酷的遮羞布。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則是以人民為中心,讓人民當家作主,其制度邏輯是勞動的邏輯、人民的邏輯。從“全面小康一個都不能少”的精準脫貧,到“把不斷做大的‘蛋糕’分好,讓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得到更充分體現”的共享發展,再到 “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的全面深化改革,制度安排體現著鮮明的價值導向。

——制度績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可以集中力量辦大事。

制度是要用來辦事的,不是用來當擺設的,更不是用來礙事的。因而制度績效是評價一個制度優劣的關鍵指標。集中力量辦大事是社會主義的一大特點,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顯著優勢之一。為什麼中國社會能用幾十年時間走過西方社會上百年乃至數百年的路,創造出發展奇蹟,實現了社會進步,就在於集中力量辦大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內在機理與運行模式決定了它可以形成強大的統一意志和組織力量,讓全國成為一盤棋,把一切經濟政治社會資源都組織調動起來,同心同德、同舟共濟,上下貫通,統一行動,重點攻關解決難題,快速高效應對各種突發事件、完成各種任務。集中力量辦大事要有核心,這個核心就是中國共產黨;中國社會“眾星捧月”,這個“月”也是中國共產黨。我們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中國共產黨領導,講的就是這個道理。有了中國共產黨這個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中國社會集中力量辦大事就有了“主心骨”、有了方向感、有了向心力;在國家治理體系的大棋局中,有了黨中央這個坐鎮中軍帳的“帥”,就能做到車馬炮各展其長,就能做到“軍民團結如一人”。

——制度包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可以調動一切積極因素。

全社會全民族的積極性創造性,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始終是最具有決定性的因素。隨著中國社會階層結構的分化,社會利益關係越來越錯綜複雜。如何在保證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同時,促進現階段群眾的共同利益,容許不同群體的特殊利益;如何在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的同時,放手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和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湧流等等是並不容易解決的棘手問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統籌兼顧、求同存異,在消除不利於人民群眾發揮積極性的不利因素,克服阻礙社會群體創新奮進的不良現象,營造各盡其能的氛圍和環境,把各個社會階層和社會群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充分調動起來等等方面,創造了廣闊的制度空間,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治理現代化:既要完善治理體系也要提高治理能力

2014年2月,習近平同志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專題研討班上講話中指出:“我們講過很多現代化,包括農業現代化、工業現代化、科技現代化、國防現代化等,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第一次講。”這一論述標誌著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正式破題。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及其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完善制度和提高制度執行力缺一不可。

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13個“堅持和完善”,不是說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不完善,而是說需要更加完善。制度建設同樣是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制度也需要不斷髮展,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全面現代化即將開啟新徵程,這勢必要求制度與時俱進。全會提出的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目標呼應了當代中國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其“三步走”的時間表與黨的十九大提出的戰略步驟高度吻合。

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第一個百年目標實現。就社會發展程度來講,意味著中國社會的現代化建設有了一個良好的基礎,站上了一個新的起點。這在制度形態上就體現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取得明顯成效。到2035年我國社會發展狀態是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與其相適應的制度形態就是基本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到本世紀中葉新中國成立一百年的時候,我國已經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在制度形態上當然是全面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鞏固,優越性充分展現”。

但是,僅僅有制度體系的完善是不夠的。任何制度要起作用、要發揮功能,都離不開作為制度主體的人的參與配合。這就要在培育制度意識,確立制度權威,提高制度執行能力上下功夫。

培育制度意識。沒有相應的制度意識及社會氛圍,沒有人的接受、認同、遵循,制度就是一紙空文。有了對制度的認同,就會 “從心所欲而不逾矩”;有了對制度價值的共識,面對制度的自由裁量空間就不會“過”也不會“不及”,甚至當碰到制度不完善和有缺憾時還會按照制度的價值導向自覺救場補臺。

確立制度權威。制度存在及其功能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不能把制度作為一種工具來對待,在政治實踐中不能超越制度為自己謀求制度之外的“超額”利益。尤其對於當代中國,國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動都要依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展開,決不能離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另搞一套。

提高制度執行力。制度執行力是國家治理的“最後一公里”,必須提高國家機構履職能力,提高人民群眾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經濟社會文化事務、自身事務的能力,以切實提升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的本領,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以確保持續推動擁有近14億人口大國進步和發展、確保擁有5000多年文明史的中華民族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進而實現偉大復興。

從經濟發展一枝獨秀的“中國奇蹟”到風景這邊獨好的“中國之治”,從為人民謀幸福、為民族謀復興到為世界謀大同,“中國共產黨人和中國人民完全有信心為人類對更好社會制度的探索提供中國方案”。這就是新時代中國的制度自覺與制度自信。(作者系中共中央黨校馬克思主義學院副院長、教授)


(原載於2019年第12期《前進》雜誌)

辛鳴:“中國之治”的制度自覺與自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