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夫妻還沒離婚,女方不歸家,男方有權利管嗎?

與子偕老lizijie


夫妻還沒離婚,女方不歸家,男方有權利管嗎?

倆人還沒離婚,女方不歸家,猜測是雙方感情不好,婚姻瀕危,在這個階段女方不回家。如果問男方有權利管嗎,我認為夫妻之間是平等的,不能打罵,只能規勸和做思想工作。任何一方沒有管束、管教對方的權利。教育、管教等只用於長輩對晚輩中。

女方不歸家,男方怎麼管?

夫妻逼近離婚的邊緣,感情差不多消失殆盡,缺乏有效溝通,這才是造成女人不歸家的原因。女人不回家,是不想跟男方有任何交流,是逃避跟男方在一起。

女方不在家,男方即使想管,又要怎麼管?跟對方通電話,還是想其他辦法讓她回家來再管?另外,這裡所說的“管”是用什麼方法,不可能是暴力或過激的方法吧,那就可能違法了。建議以合理合情合法的方法或方式去跟對方做溝通。

男女雙方感情不和,是兩人缺乏溝通造成的,而不是缺少一人對另一人的“管”造成的。

男人沒有管女人的權利。管,一般是管束、管教的意思,只有老師或長輩才有權利或有資格管束、管教學生或晚輩。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雙方有互相扶助和互相忠誠的義務,卻沒有規定一方對另一方有管束、管教的權利,夫妻雙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誰家庭地位高誰家庭地位低的問題。

絕大多數的夫妻不和,是雙方缺乏有效感情溝通的結果,而非一方對另一方管束、管教太少的緣故。丈夫無法律賦予的權利去管妻子,對於妻子也同樣。

女方不回家,男方做不到“把她管回家”,可以試試能不能用感情暖化她,使倆人重返甜蜜幸福的婚姻中。

妻子不回家,丈夫是做不到把她管回家的,管住人管不住心。再說,丈夫也不能強迫妻子或限制妻子的行動自由,那樣是違法的。女人離家不回,可能源於丈夫對妻子不夠關心,從丈夫身上得不到安全感,或對婚姻的未來不樂觀。這時丈夫需要做的就是招喚妻子回家。

丈夫可以試著以自己的心招喚妻子,以真情溫暖妻子的心,感召對方。但前提是雙方還有愛或感情,任何一方都不能以暴力、非法手段或方法強迫對方。

綜上所述,我的看法是,在婚姻中,男方沒有法律賦予的權利管女方,並且還需要男方注意對待女方的態度及方式不能違法。

我是卿聽我說,你的心思我願懂。歡迎關注我或提出建議,發表您不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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