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3 木心:談馬爾克斯

木心:談馬爾克斯

加夫列爾·加西亞·馬爾克斯(Gabriel Garcia Marquez),1927年出生於哥倫比亞一個依山傍海的小鎮。父為醫生。

小時候跟外公外婆聽了許多民間傳說(很正常。現在的小孩哪有外公外婆講故事——小時候,一點雨露陽光很重要啊),馬爾克斯因為這影響,愛好文學。

在大學是攻法律的,期間自由黨與保守黨鬥爭很激烈,造成社會動亂。他停學,從事新聞工作,同時自己寫作。1954年,做了報館駐歐洲的特派記者。

1959年,任古巴拉丁通訊社美洲駐波哥大的記者。1960年,任該通訊社駐聯合國記者。1961年,遷居墨西哥,從事新聞和文學創作。

為什麼特意講一講?這樣的作家,很入世,很男性。參加戰爭,做記者,頭腦靈敏,消息快。按理說,這種生涯可以殺死一個天才,尤其可以殺死一個詩人。可是天才埋沒不了的。怎麼忙,怎麼弄,埋沒不了的。

1955年第一部長篇小說《落葉》(La hojarasca),寫一小鎮上某一家族的命運。六十年代,又寫了這家歷史的幾部小說。他和福克納一樣,老寫一個家族(看來只能寫一個家族,逃不了的,宿命的。只有一個家呀,別的故事,在別人家裡)。

1967年,出《百年孤獨》,一舉成名。他學識淵博,修養深厚,既熟悉拉丁美洲文化、歷史、傳說,又研究歐洲文學傳統,認真研究過艾略特、喬伊斯,對阿拉伯文學也感興趣。

聽來,平平,我看,大有深意——這樣的經歷、教養,中國作家有幾個?巴金出去留學,怎麼樣?中國許多作家現炒現賣,平時只讀同代人的作品,

中國古典文學大致限於《三國》、《水滸》、《紅樓》、《金瓶梅》,頂多加上《儒林外史》、《官場現形記》之類。歐洲文學按名氣找了看,領領市面,不看到實質。對西方現代文學,好樣不學,學壞樣。這點正常的學養沒有,談什麼才華抱負?

對中國文化有多少根底,這是廣義的家教。在武術上,是童子功(結婚以前,都叫童子功)。

沒有,後來補,也應該補,要有良師指導,讀不懂,要硬讀,總之快點補,下功夫。一扇門要開,手裡要有一萬把鑰匙,一把一把試過來,來不及的,良師告訴你,一用,就開了。

對歐洲文化,我以為是這樣:第一,宅心要正。你們放眼去看,中國人到歐洲去,第一是宅心不正,都想去順手牽羊、順手牽牛,到了那兒,不感動,也不愛,更談不上理解,

抱著虛名實利去的,盜也談不上,只是賊。他們不愛歐洲,歐洲也不愛他們。對新潮的文化,學點口頭禪。

《百年孤獨》,那麼厚一本書,要去看太麻煩。講一講,有點意思。寫馬孔多地方一個布恩蒂亞家族七代人的遭遇,這種雄心,很可貴。

任何家族,七代下來,總有花樣(我曾聽有個老太太說,她三十幾年不出門,沒有穿過套鞋,沒有打過傘。我說,這寫下來,好極了,這麼平凡的生活,怎麼過來的?只要有技術,誠懇,都能寫出來)。

書中的世代更替,很有景觀,末了由於亂倫,嬰孩長尾巴,唯一一個後代,給紅螞蟻咬死了。

這個故事結構不錯的,是悲觀主義,這就不簡單。這個主題,容易大,後來成為阿根廷近代的縮影。關於《百年孤獨》的評論,大致是:情節是荒誕的,象徵是巧妙的,誇大是有強度的,描寫是真實的。

(丹青插話:去年有人送我《百年孤獨》,怎麼也看不下去。木心:這本書,講講可以,去讀,太悶熱。我吃過墨西哥菜,太多了,吃不下)

魔幻現實主義佔的優勢,不是魔幻,是現實主義。魔幻,奇妙,不是不知道。我還是喜歡平凡,平凡中的奇妙,那才奇妙。他的中短篇,我也佩服。

他寫奇妙怪誕的事,不帶歧異,當做真的一樣去寫,這是厲害的,生命力強大。

魔幻現實主義總體上的生命力,強過象徵主義、超現實主義,比它們厚重。只是我覺得不夠舒服——魔幻呢,太魔幻,現實呢,不夠現實。

太自覺,太興奮。

標舉一種“主義”,當然是自覺的。完全自覺,就不免做作。莫扎特,既自覺又不自覺,從來沒有“莫扎特主義”。最高的藝術,自己不會成主義,別人拿他當成主義,也主義不起來。

我對各種各樣的主義,好比窗戶開著,瞧瞧鄰家男孩。好看麼,看看,不好看,看看雲。單身漢,單在藝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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