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一位領導對一個臨時工說:別和有編制的人比工資,工作是一樣的工作,您怎麼看待此事?

踏雪賞梅


現在還在討論這個問題是不是有點過時了?我說說我的事實,十二年前我也是派遣工,那個時候一月工資一般少正式工1600多,我900多點,全站就我一個大學生,那個時候單位子女工作兩年有名額就可以直接轉正,我們卻只能考,十年前通過省考轉正,現在基本同工同酬,比如我十多年工齡,和派遣工比每月基本一樣,每月拿到手少他300多,但他公積金自己只交200多,我要交800多,公積金是多的,年終還多一點獎金。但我們在編的人有一半是外地的,山東的、福建的都有。不說別人我自己現在房貸還有35萬多。但一般的派遣工都是當地人,都會有房子,最少父母有房子,我看過幾千派遣工,我們這中層領導基本都是派遣工(這個真不能解釋),總結一下,派遣工有幾種,第一種是家裡有錢有關係不想他到社會上混的,第二種是隻有某個親戚有關係,父母沒權沒勢的。第三種是沒事做找事做進來的。我沒有什麼評價也不想介入爭吵,只是想來勸勸人,現在90%派遣工沒有壓力也就沒有動力,總在想和正式工拿一樣的工資,總是看到誰誰誰是怎麼轉正的,他憑什麼可以而我不行,我只是派遣工這事不歸我做,每天日積月累的想這些問題,討論這些問題真的沒有意義,派遣公司需要的那些錢總會從你身上扣除的,年青的時候多努力,讓自己成為制定規則的人而不是天天抱怨從第一種、第二種人變成第三種人,最起碼在你有關係有能力有精力創業的時候去闖一闖。別給安逸找藉口,等老了你就會後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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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說,臨時工(勞務工、外包工)不同工也不同酬,這是合規合法的,這位領導這麼說話,員工沒話說。如果同工不同酬,這就是職場“毒瘤”,領導還這麼說,情商有問題,說話太傷人。許多人總是本末倒置看問題,總認為編制是考出來的,臨時工憑什麼與正式工一樣?其實,設置編制外的勞務派遣制或業務外包制,就是為了欺負臨時工,本質是用他們幹活,但不給合理薪酬,賺取的就是他們的工資差價。這能合理嗎?既不合理,更不合法。

正確看待這件事情,必須先搞明白,正式工、合同工和勞務工,被人為地拉開差距,根本目的是什麼?體制改革之前,只有兩種用工身份,一是幹部,二是工人,都是國家身份。改革之後,原來國家身份的幹部和工人,雖然也改為合同制,但內部仍然叫做原正式工。以後再招聘的“正式工”,都叫合同制,但內部人都清楚,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

大約是2000年後吧,合同制也不夠用了,但受到工資總和和定員定崗定編的限制,國有企業千方百計招了許多其他身份用工,比如,當年的大集體工、協議工、季節工、臨時工,等等。目前,用工主要有幾種,統稱為:原正式工(合同制)、新合同制(新正式工)、勞務派遣工(勞務公司的合同工派到企業工作)、業務外包工(業務外包公司的合同工承包企業業務)。

要從本質看待這樣的事情,用這些身份工的根本目的,就是降低企業的用工成本,很簡單,勞務工和外包工工資水平低,沒有正式工的一些福利,比如,住房公積金、企業年金、分房福利都沒有。企業提取的教育培訓經費、工會經費、福利經費,也都可以省下了。對企業來說,就是用你的人工,但儘可能地少給你錢。

按照國家規定的制度和政策操作,必須滿足同工同酬的。在一個辦公室裡做著同樣的工作,甚至承擔的工作量更重,工資和待遇卻相差幾倍,這是違規違法的。而且這種混崗,也是不容許的。但是,誰來管理?各企業也是歪嘴和尚來唸經,把好的政策經用歪了心。所以,看問題要看本質,企業用臨時工(勞務工、外包工)本意就是剋扣他們的工資和福利,就是為了降低人工成本,保證正式工利益的。

合規的做法是:在三性崗位(臨時性、替代性、輔助性)才能用勞務工,且不能超過用工總量的10%。勞務工都用在什麼地方?一般都是門衛、保安、保潔、司機、服務員等低技能崗位,而且要整體使用,不能說10個保潔,5個正式工,5個勞務工,都是擦桌子,正式工工資8000元,勞務工工資2000元。現實中,企業處於強勢地位,大量使用勞務工,且與正式工混崗,甚至把本應該正式工乾的髒活累活都幹了,工資卻只有正式工一半甚至三分之一。可是,勞務工也沒有辦法,你不接受你可以走啊,所以,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只能委曲求全,接受這個盤剝。


職場火鍋


唉……我先一聲嘆息!這個領導雖然素質低一點,但這是大實話啊!對很多人來說,這是一個不得不面對的現實!

這種員工身份上的差別,是國企和機關事業單位獨有的特色,私企一般不存在這樣的問題。在這樣的單位,員工有好幾種身份。過去有正式工、長期合同工、臨時工。後來勞動法頒佈後,正式工還是正式工(國企都變成了長期合同工),以前的合同工和臨時工就變成了勞務派遣工。

所謂沒有編制的人員,現在一般都是勞務派遣工。雖然法律規定,勞務派遣工和正式工同工同酬,享受同等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可是很多單位根本做不到。在這樣的單位,正式工比勞務派遣工的工資待遇高很多,同樣的工作,收入相差一倍甚至更多。不但工資不一樣,年節福利也是不同的。比如很多國企,過年發年貨,正式工一個標準,勞務派遣工一個標準。勞務派遣工有意見,要求平等對待。人家一句話就噎死你了,你根本不是公司的員工,因為你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署的合同!

在這樣的單位,領導戴著有色眼鏡看待勞務派遣工,是一個普遍現象。我在國企的時候,很多工人是臨時工。在車間,他們永遠是幹最髒最累的活,拿最低最少的工資。而一些基層管理者,比如工段長和班組長,因為素質的原因,總是對這些臨時工呼來喝去,罵是家常便飯!很多臨時工都是農村出來的打工人員,找一份工作不容易,有多大的委屈,也會選擇忍耐!他們堅持的目的,就是為了獲得一個轉正的機會。

客觀的說,勞務派遣工就是一個怪胎。既然大家都是勞動者,打上身份的標籤,拿著不一樣的待遇,這是對勞動法的一種褻瀆。希望國家多多關注一下這個特殊的群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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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那點事


以下是我的真實經歷。

若干年以前,我準備離開我工作了七八年的一家日薄西山的國企。那時候我想的是,連國企都靠不住的話,恐怕還得看事業單位或者機關了。

剛好那個時候,一家部委直屬研究所看到我的簡歷,約我面談,能提供的薪資比之前少三分之一,但是領導說,進去之後有深造讀研究生的機會,也有進編的可能。於是我就答應了。

看到很多人說“臨時工”,這年頭哪有臨時工?這根本不是一個法律概念,勞動法上只有兩種關係,一種叫勞動關係,一種叫勞務關係。像我們這種不進編制的員工,都是和所裡的公司化實體籤勞動合同,待遇上也基本上做到的同工同酬。為什麼說基本上呢,差別主要在於房補、職級津貼,這些不在編的人是沒有的。其他真的沒有什麼歧視,領導對大家也是一視同仁。

後來我離開這家研究所,主要是幾個原因:一是所謂深造確實是有,所裡和某重點大學有聯合培養碩士,但是專業和我不對口;二是在編不在編雖然沒有歧視,但是一到正式場合,在編的人是要穿制服的,非在編的人就沒有,坐在一起我很難受;三是我發現四千人的單位,每年進編的沒有幾個,要麼是技術尖子要麼是關係戶,我這樣的人一輩子進編無望。

於是很快就離開了,到企業以後,工資翻了幾倍,回顧研究所的日子,遇到的人都是素質很高的,這一點不能抹殺。



鍵盤財經觀察


憑心而論,本人2000年技校畢業進入神華的一個企業,一直做維修電工工作。剛進去發工資按雜工算一天十元,也不算什麼臨時工,就是萬能工,什麼都幹,沒有休班(休班、沒工資)直到零五年五月,來了一幫人和我們籤合同,當時什麼都不懂,也就簽了,後來才知道叫勞務公司,我們也有了正式名字叫派遣工,到是簽了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都有了,這樣一直幹著幹著,其間不知有多少苦和累,就不和家大家一一分享了。轉眼到了2014年,公司出了公告,通過考試把部分表現好的勞務工充實到合同工隊伍中,我也就報名了,考的結果令我還是滿意的,我以維修電工總分第一名被錄取了。從此以後也就有了現在的五險二金,養家其本上也能行了。現在工作也快二十年了,想起這二十年點點滴滴,真不知該說什麼?當然也許和大多數人比我是幸運的,想信廣大工友們在今後都比我幸運,不考試都有五險二金,隨著國家體制逐步建全我想一定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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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是計劃經濟的產物。記得小時候父親單位有一個正式工,他為鄉下親屬買了一馬車凍大糞,單位知道後,把他從正式工降到了臨時工。可見“臨時工”在人們眼裡的地位比正式工低下,不是一天兩天了,己被深深打上了歷史的烙印。就我個人觀察,現在大多數的“臨時工”,在崗位上是一個蘿蔔叮一個坑,工作滿負荷。有些崗位上的“臨時工”,家裡有特殊事情也請不下來假(只能別人替再還班),而且工資和福利都不能和正式工相比。解決這些問題,還需要改革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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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型國有運輸企業駕駛員,由於運輸市場的變化,一九九二年我們單位對外招收了一批駕駛員,也叫臨時工,養老金也是從九二年開始交的,現在就只說駕駛員,我們那個時候叫駕駛員但分幾級,級別不一樣工資也不一樣,我們正式工也不一樣,老司機和剛上崗的是不一樣的,剛上崗的42元一個月工資,出車補貼60公里以內每天每人0.3元,60一150公里以內每人每天0.5元,150公里以外每人每天0.7元,那時招的臨時工按照駕駛年齡分不同擋次的工資。同工不同酬,歷史現實一樣,接收現實吧,你只能追求相對工平,沒有決對的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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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的公司就是這樣的,分合同工和正式工。總的來說同樣的職責同樣的水平,合同工一定會比正式工的工資低。因為正式工是有分紅的。當上正式工的除了一些技術上比較牛的,就是各種皇親國戚裙帶關係。這種薪酬體系讓人沒辦法熱情工作。同工不同酬,正式工不需要努力進取了,合同工也覺得沒有那個必要,所以各種人浮於事,整個公司的工作氛圍都是又消極又敷衍。

當然也有合同工轉正的。例如我當年受不了那種工作氛圍和低工資了,直接就要辭職。因為我深知部門經理就算有權給我加工資也只能加個八百一千的,遠達不到我希望的數值。那還不如直接辭職另謀高就,別互相折騰。後來經理挽留,這挽留還要帶條件的,要看到xx註冊資格證。第二年我就拿到證,公司也把我轉為正式工了。拿到正式工工資時心裡真是萬馬奔騰,覺得自己居然被剝削了好多年。我這老東家其實一直財務數字都不是太好看。辦公室裡一大堆混日子的,工作輕鬆工資又高。一線技術人員大多數是合同工,其實都知道辦公室那一大群什麼工資水平,所以都沒什麼心思好好幹活。稍微有能力的其實都跳槽了。即使是轉成正式工,整個公司都是沒有活力的人人怠工的狀態,這樣的公司效益也不會好到哪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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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這個話題,讓我想起了我們有部分教師就是這樣的。在我們地方就有這麼一些教師,他(她)憑著職整天在校鬼混,工資一萬多,而學生升學率呢是直線下劃,學生成績更是一蹋糊塗,而校長還把他(她)沒招。相反,外請來代課的臨時老師呢,他(她)們珍惜這個職業,害怕一不小心掉了,不怕待遇低,默頭苦幹,學生成績好,升學率也上了名次,還沒太多閒言閒語。總是以師德的心態去面對教師的每項職責,他(她)們卻拿著一兩千的工資。這些估計就是我們大家都認為的所謂的職稱,這種事情在我國來說,可能不只是教師,估計其它行業,或多或少的會有這麼一些人的,同樣的工作,同樣的人,就因為一個坎,過去的,哪怕是一顆老鼠屎,也是香烹烹的。而幹得好的人,沒職稱,你也要少說話,少放屁,否則不要你。這就是我們所謂的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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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實際上是一個改革的難題。

我也是編外人員,也曾經比所有的編制人員都努力,可是對於待遇方面確實是難以逾越的鴻溝。領導也曾經說過,你們也應該知道自己是怎麼進來的。過去很多編外人員也是走關係、走後門進的單位。其實,由於最早的時候編制管理不嚴格,很多人在單位工作一段時間可以轉正了。這也是當時我們那一代走關係、走後門進去的原因。

可惜,國家的編制管理越來越嚴,國家也開始推行公務員考試和事業編考試,逢進必考成了大家都認可的原則。

各式各樣的保證招考公平的政策出臺,有本事你就考吧。只要你們想考試,領導會大力支持。不會跟企業一樣,同意報考證明不會給你蓋章。甚至可以給你1~2周的假期讓你準備。可惜,自己不爭氣,也怨不得別人。

最終我看開了,自己的水平確實給社會上的公務員事業編考試公開競爭有差距。國家通過編制考試這樣一堵厚厚的牆,阻止了絕大多數不公平的事情發生。過去,已經形成的龐大的編制人員,也只能通過時間來消化,通過不停的注入新鮮血液來替代這一群體。畢竟能夠通過公務員考試進入體制內的還是相當優秀的。這可能是解決這一問題,最好的方案吧。

現在越來越多的編外人員和政府購買服務人員,也是設立了相應的管理機制。比如,對這些人員的基本定性設為輔助性人員,一般對他們的要求,肯定沒有公務員和事業編制高,對他們的工作定性也是比較簡單。當然,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優秀的人才會委以更多的工作,但是工資體制卻沒有更好的體現出來。所以,那就主要看這些編外人員的心態了。如果心態好,當成磨練自己增加經驗的經歷,當然也可以。如果心態不好,那麼可以跟領導表示幹不了,混日子就是了,實在不行也可以離職。



這就是現實,但是隨著公務員和事業編招考的規範化,相信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和素質會越來越高的,有他們帶領的國家也會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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