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當交通事故發生時,有受傷的,肇事者應不應該墊付費用?

Supeha0


我親身經歷過,在上海我開車把一位60多歲的騎車大媽撞倒了,車被交警隊扣留,醫藥費墊不墊付,法律沒有強制要求,交警會詢問受害方是否達成協議,如果沒有墊付交警藉此繼續扣留機動車,但一般不墊付,他們就不同意放車,這明顯是不對的,扣留車只能是用作事故鑑定,鑑定完畢就的放車,而且不能徵收任何費用(包括停車費等).如果先行墊付醫藥費,切記要受害方給你寫上醫藥費墊付收據,日後作為訴訟的憑據,如果傷勢較重,一般會走法律程序,你和你的保險公司會被起訴,其他事情你就不用操心了,你的保險公司到時也會出庭,如果你的保險金額足夠理賠,你可能也就承擔個訴訟費和對方的律師費,我的那次官司自己承擔了4千多,保險公司賠了18萬多,對方10級傷殘(骨折)


TQ181501765


不用假如,我本身就是司機,如果出了交通事故,致人受傷,我會採取以下措施:

1、第一時間察看傷者傷情,同時撥通122、120兩個報警電話,先搶救傷者,後配合交警勘察定責。如果同車有第二個人,分一下工,我留在現場,同車人護送傷者去醫院辦理搶救事宜。如果我是一個人,把傷者抬到車上,由醫護人員先將傷者送往醫院,現場處理完之後,我會隨即趕到醫院處理善後。

2、墊付必要的搶救費用是肇事者應該做的,無論責任大小,人命關天,需要我墊付的搶救費、住院押金等費用我會付給醫院,並妥善保管好各種票據。到附近的商店,買一些補養品、水果之類的慰問品送去。

3、上趟交警隊問明一下情況,把傷者安置情況說一下,如果車不扣留,順便開回來。再跑一趟保險公司,探明一下傷者的醫療費能否先行墊付一部分和後期賠付問題,做到心中有數。

4、除了醫院的臨時搶救費用,其他後期治療費用,我交給保險公司處理,我不會先行進行賠償的,以免後期保險公司與受害者扯皮,我先墊付的錢很有可能打了水漂,要不回來,現在這個社會,什麼人都有,多個心眼總比缺個心眼強。

5、如果傷者不想憑收據後期結算,要求先行墊付,就請受害者連我帶保險一起訴訟到法院,走訴訟之路,

你們認可我的說法嗎?


打開車窗看景色


我就很奇怪,為啥一定要肇事者墊付,都說搶救人命關天,那醫院就不能先救再付?醫院先救人,最後費用該誰付誰付…肇事者墊付還有被受害者拖欠不還的可能,醫院直接墊付出賬單,直接和保險公司結算扣錢不是更好。


孫銑苼貴姓


如是機動車,或電動車,是過錯方,那就必須先墊付醫藥費,否則對受害者不公。


用戶2745479274918


墊不墊付看責任,機動車的責任可考慮前期墊付一部分,沒有責任對不起走流程吧


用戶5376428094427


前幾年在上海街頭,下雨騎行,忽聽身後撞擊聲,回頭一看,一裝修工人騎電動車被一輛黑色轎車撞飛兩米遠躺在溼水的路面,肇事車輛是一位女司機,旁邊是一個別墅小區,司機就住在這個小區,門衛看到趕緊過來查看,女司機就沒下車,只是跟門衛交代什麼,車子是黑牌照。我幫受傷者撐傘,打報警電話,打120,跟隨車子到醫院等來他的工友交代完畢我才走,並留下聯繫方式,方便為他們作證,自始至終那個女司機沒出來!費用當然是自己先承擔,肇事者連一句話都沒有!後續只能是交警認定責任,走法律程序才能維護自身利益了,當時我很氣憤,難不成每個人出門都得帶足夠的錢以防自己被撞麼???


生命的顏色9


理賠程序,政策上就能解決問題,非推給你們自己處理。有理沒理爭個你死我活。按責任劃分保險公司直接對接醫院不就好了?


大龍252383210


沒有墊付的義務。


魔都大粽子


題目就寫的有偏向性,為何用肇事者這種帶貶義的詞語?剛發生事故,責任未定就單方面認定受傷的沒責任,沒傷的應負責?有點法治思維吧,就不能是受傷的人違法導致自己受傷負全責?即使事故責任認定完畢,也只有賠償責任,而沒有墊付義務。


用戶4809987120696


看傷者傷勢吧,嚴重了還是先自已掏錢救人,走保險可能會誤事,求個心安吧,自已去交費保存好收據,可以報保險。要是不嚴重,那就走保險,自己不墊付,讓自已的保險公司去處理,免得和傷者家屬起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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