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海口一男子盜竊十多斤檳榔 為對抗抓捕持刀傷人

法制網海口4月1日電 記者 翟小功 通訊員 王倩 海口一男子陳某悅盜竊他人財物被發現逃跑過程中,為抗拒抓捕而當場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許某受傷,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近日,海口市美蘭法院依法以被告人陳某悅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責令被告人陳某悅須限期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許某醫療費、誤工費等共計人民幣8747.88元。

2016年10月12日13時30分許,陳某悅在海口市美蘭區大致坡鎮昌福村委會眉山巴村公路邊的檳榔園內盜竊十多斤檳榔果後,駕駛電動車準備逃離現場時,被群眾發現並告知許某,許某遂駕駛摩托車追趕陳某悅。當日13時55分許,許某追趕陳某悅至海口市美蘭區大致坡鎮土籠村路口附近時,陳某悅騎車摔進排水溝內,許某上前控制陳某悅時,陳某悅拿出放在褲兜內的水果刀刺傷許某左胸背部,然後逃離現場,逃跑時將作案水果刀丟棄。當日15時30分許,民警在海口市美蘭區大致坡鎮土籠村旁的樹林內抓獲陳某悅,並扣押了被告人陳某悅駕駛的電動車和涉案的檳榔果17.5斤。經認定,涉案檳榔果價值人民幣134元。經鑑定,被害人許某構成輕微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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