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7 環保要求不等於環境局要求

環保要求是法律和政策的要求

環保要求是法律和政策的要求,是適應社會發展和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總要求的,是人民對生態環境要求的意志的體現。我們必須從法律的角度去理解,生態環境的一切法律和政策,根本意義上,是維護絕大多數人的生態環境權益。而這個多數人,並不單純指我們這一代人,更是包含了我們的子孫後代。換句話講,生態環境,是從老祖宗那裡繼承來的,也是從子孫那裡借來的。我們不能繼承了祖宗的青山綠水,卻還給子孫一個烏煙瘴氣。環境部以及各級生態環境保護部門的一切行為,都是法律賦予的權力,都是對大政方針和政策的落實。反過頭來講,環境部門是法律和政策的執行者和落實者,怎麼做,做什麼,法律都已經給予了明確和限定。而禁養區劃定拆遷及補償、機動車限行方案制定、散煤檢查及清潔煤補貼、煤改氣施工及氣體供應、機動車尾氣檢測及處罰等工作,是在環保要求下的具體實施內容,並非生態環境局要求下的實施內容,他們並非或者並非全部由生態環境部門負責

環保要求就是民生的要求

搞好生態環境建設,本身就是搞好民生的一部分。民生如同一隻木桶,生態環境、食品安全、醫療教育等等都是拼成木桶的木板,任何一塊板子短了甚至斷了,木桶都無法盛水。所以,一些人關於要環保還是要民生的發問和質疑,本身就是個偽命題。一方面,他們錯誤的把民生等同於了物質要求,把民生等同於經濟發展。另一方面,他們沒有運用馬克思主義的哲學觀看待問題。我想,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就是最好的和最科學的解答,他深刻闡述了經濟和生態辯證統一的關係,科學的解答了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可以兼得的問題。

要客觀的尋找和解決矛盾

只要有百姓的質疑和矛盾出現,就證明我們的工作,一定還存在問題。因此,我們要實事求是的承認問題,客觀公正的分析問題,科學理性的解決問題。


原標題:嗨!環保要求不等於環境局要求

(內容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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