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7 环保要求不等于环境局要求

环保要求是法律和政策的要求

环保要求是法律和政策的要求,是适应社会发展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总要求的,是人民对生态环境要求的意志的体现。我们必须从法律的角度去理解,生态环境的一切法律和政策,根本意义上,是维护绝大多数人的生态环境权益。而这个多数人,并不单纯指我们这一代人,更是包含了我们的子孙后代。换句话讲,生态环境,是从老祖宗那里继承来的,也是从子孙那里借来的。我们不能继承了祖宗的青山绿水,却还给子孙一个乌烟瘴气。环境部以及各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一切行为,都是法律赋予的权力,都是对大政方针和政策的落实。反过头来讲,环境部门是法律和政策的执行者和落实者,怎么做,做什么,法律都已经给予了明确和限定。而禁养区划定拆迁及补偿、机动车限行方案制定、散煤检查及清洁煤补贴、煤改气施工及气体供应、机动车尾气检测及处罚等工作,是在环保要求下的具体实施内容,并非生态环境局要求下的实施内容,他们并非或者并非全部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

环保要求就是民生的要求

搞好生态环境建设,本身就是搞好民生的一部分。民生如同一只木桶,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医疗教育等等都是拼成木桶的木板,任何一块板子短了甚至断了,木桶都无法盛水。所以,一些人关于要环保还是要民生的发问和质疑,本身就是个伪命题。一方面,他们错误的把民生等同于了物质要求,把民生等同于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他们没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看待问题。我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就是最好的和最科学的解答,他深刻阐述了经济和生态辩证统一的关系,科学的解答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可以兼得的问题。

要客观的寻找和解决矛盾

只要有百姓的质疑和矛盾出现,就证明我们的工作,一定还存在问题。因此,我们要实事求是的承认问题,客观公正的分析问题,科学理性的解决问题。


原标题:嗨!环保要求不等于环境局要求

(内容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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