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1 交城县纪委监委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明纪律,强监督,严问责

——交城县纪委监委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交城县纪委监委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交城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成立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专项监督检查领导组,下设综合办公室和十个监督检查组,出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督促全县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要求,要全面强化党的领导,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推动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安排部署,走在前、作表率、当标杆,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密切关注疫情动态,重要情况全面、及时、准确报告,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指出,要负责、担责、尽责,以最严明的纪律监督推动我县疫情防控工作落地见效。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监督检查要严肃查处七个方面的行为:

一是在落实工作安排中有令不行、阳奉阴违、失职渎职等行为;二是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不负责等行为;三是重要信息缓报、瞒报、漏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等行为;四是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行为;五是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以及打击防控物资囤积居奇不力等行为;六是造谣传谣、诬告陷害、干扰破坏疫情防控等行为;七是不落实值班制度,搞扎堆聚会、聚餐,参加宴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行为。既要强化监督检查,又要支持配合各部门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强监督促强落实。

通知强调,要严肃追责问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证。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疫情防控工作失职失责、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责任人,严格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严肃查处跑风漏气、泄露相关问题线索、传谣造谣的行为。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统筹安排防控工作和节后工作。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其他工作不能停摆、不能耽误,要做细做实相关防控工作预案,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