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本市.區行政區域內、在地稅局辦理稅務登記的機關、團體、企業(福利企業除外)、事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單位,均應按照不少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7%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繳納殘保金. 未安排殘疾人就業或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單位,每少安排1名殘疾人就業,應按市統計局公佈的上年度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60%繳納殘保金.安排比例不足1人的,按實際差額比例計算.安排1名盲人就業,按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 繳納殘保金金額=(上年單位在職職工總數(平均人數)×1.7%-在職殘疾人職工數)×上年度全市,區職工平均工資×60%.
成立時間不滿1年的單位未安排殘疾人就業,也應繳納殘保金.繳款時間按單位成立後的足月計算,不滿1個月的不計算.安排殘疾人就業不滿1年的,按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時間計算;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按照1.7%比例計算,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不足1人的,應按實際差額比例計算繳納殘保金金額.
殘保金按年徵收,定期繳納,一般是在下半年的7月至10月份徵收,各地繳納比例可能有所不同,你最好到當地地稅局諮詢一下.
申報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時統一使用《河北省地方稅收業務表證單書》中的"納稅申報表".具體填寫方法為:"稅種"欄目填寫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應納稅項目"填寫當地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數;"營業(銷售)收入"欄目填寫上年底實際在職職工人數;"扣除項目"欄目填寫在職殘疾人職工人數;"計稅依據"欄目填寫單位上年底實際在職職工人數×應安排比例數-在職殘疾人職工人數;"稅率"欄目填寫上年度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其它欄目同稅款徵收一致.
收到殘障金退回會計分錄怎麼處理?
多交的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走賬
稅收優惠通過營業外收入走賬
殘保金滯納金會計分錄
方案一:計提: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稅金)100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稅金)100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00(分錄調整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稅金)100 營業外支出(罰款滯納金20)
不能稅前扣除 在年底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上交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稅金)100 營業外支出 (罰款 滯納金)20
貸:銀行存款 120
殘保金滯納金會計分錄方案二:
1、增值稅補繳
(1)調賬 借:應收賬款等檢查對應的科目貸:應交稅金--增值稅檢查調整
(2)確認未繳款 借:應交稅金--增值稅檢查調整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3)上繳 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2、滯納金 借:營業外支出 貸:現金
3、補繳城建稅及教育費
(1)提取時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金--城建稅貸: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2)結轉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上繳 借:應交稅金--城建稅 借: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此2個方案通俗易懂,不知道做會計分錄的你是否看懂了呢?以上2個會計分錄方案根據自己的習慣來選擇,讓你以光速的速度學會殘保金滯納金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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