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4 「重磅」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三年目标定了!

「重磅」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三年目标定了!

「重磅」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三年目标定了!
「重磅」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三年目标定了!

6月1日,江苏省司法厅、省信访局召开全省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司法部全国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会议要求。

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批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傅政华部长的讲话精神,结合我省网格化社会治理创新实践,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员队伍扎根基层、深入网格,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创新社区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为我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江苏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刘旸批示:省司法厅要针对我省改革、发展实际,落实会议精神。

「重磅」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三年目标定了!

会上,对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重磅」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三年目标定了!

任务要求

「重磅」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三年目标定了!

通过人民调解工作职能作用的发挥,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总目标,总结一套经验,建立一套机制,完善一套制度,努力从源头上控制和化解矛盾纠纷,重点预防信访矛盾的发生,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实现第一年矛盾总量下降,第二年形势基本好转,第三年矛盾不上交』

的工作目标。

1

要突出排查预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把推进网格化管理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基础工程来抓,农村以村民小组、行政村,城市以楼幢、居民小区、社区以及单位为对象,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格,推动排查化解力量下沉到网格、责任落到网格、服务延伸到网格,真正做到人民调解对各类矛盾纠纷的提前介入,关口前移。

2

要抓好导入处置,推动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加强对矛盾化解的分类指导,对一般性矛盾纠纷,要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鼓励双方当事人主动向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通过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方法,及时就地化解,实现案结事了。

对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要注重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优势

,积极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化解。

对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要组织专门力量,按照『一案一策』的要求,制定调解预案,加强力量整合,合力攻坚化解。

3

要运用多种手段,提高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质效

突出法治方式运用,将矛盾调处与法治宣传结合起来,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引导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纠纷。

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力量,用法治方式破解涉诉信访难题,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要『应援尽援』,对进入诉讼渠道的实行法律顾问『全程跟进』,打好化解信访难题『组合拳』。

突出社会力量运用,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特别是要加大『乡贤会』『百姓议事堂』等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发挥社会组织贴近群众、专业性强、服务灵活的特点,破除『零和博弈』的思维模式,推动矛盾纠纷化解。

突出科技手段的运用,加快智慧调解建设步伐,注重互联网+、大数据在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当中的应用,积极采用在线调解、视频调解等方式方法,通过手机APP,微信群等开展工作,动态掌握矛盾的变化发展趋势,提高调解质效。

4

要强化协调配合,增强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合力

加强与各部门联动,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加大人民调解与信访、综治、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特别是注重人民调解与信访部门的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会商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统筹相关工作,以『定分止争』为标尺,做好教育疏导和跟进工作,形成化解信访矛盾的工作合力。

「重磅」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三年目标定了!

江苏作为全国首批九个试点省份之一,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紧紧围绕『矛盾不上交』这一总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实现矛盾纠纷化解的『量』『质』提升,为人民调解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探索一条新路。

——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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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级信访部门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要求和省委统一部署,在预警预防、导入处置、信息共享、矛盾化解等四个方面,主动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对接,努力提升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实效。

——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

省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姜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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