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1 听|孟德斯鸠: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听|孟德斯鸠: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听|孟德斯鸠: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图 | 200发廊面额纸币·孟德斯鸠像

听|孟德斯鸠: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孟德斯鸠

孟德斯鸠(Montesquieu,1689年1月18日~1755年2月10日),原名夏尔·德·塞孔达,18世纪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生于波尔多附近的布拉德雷贵族世家,祖父是波尔多法院院长。

孟德斯鸠自幼受到了良好的教育, 19岁获法学学士学位, 1714年,开始担任波尔多法院顾问。1716年,继承了波尔多法院庭长职务,并继承男爵封号。孟德斯鸠博学多才,对法学、历史、哲学和自然科学都颇有研究。

1721年化名彼尔·马多发表第一部著作《波斯人信札》,1734年发表历史哲学著作《罗马盛衰原因论》,1748年出版久负盛名的《论法的精神》。

听|孟德斯鸠: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图 | 孟德斯鸠

孟德斯鸠对自由的界定依赖于其对自由与法律的关系的理解,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建设一个现代化的法治社会是何等的重要。

因为没有法治,就没有自由。

鸿茅药酒最恶毒的不在于酒本身是否有毒,也不在于当事人所受的毒害,而在于我们发现我们没有自由,我们随时有可能受到相同的毒害。

听|孟德斯鸠: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