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郁南县:用考核利器拧紧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

郁南县:用考核利器拧紧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

为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近日,郁南县纪委县监委修订完善了《郁南县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考核方案》),用考核利器拧紧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

县直和镇(街)分设考核指标

出现10种情形降评定等次

《考核方案》坚持科学可行、贴合实际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进行细化量化定分,其中对县直单位从“加强组织部署、健全制度机制、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宣传教育、坚持廉洁自律、深化作风建设、维护群众利益和支持监督执纪”等八个方面用34个指标进行考核,对镇一级除上述八个方面外,还增加“严肃案件查办和推进以案治本”两个方面13个考核指标。

考核结果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评定,实行扣分制方式考核,哪个指标没有按要求落实即扣掉哪个指标的既定分值,直至每一大项分值扣完为止,综合得分90分以上的评为“好”等次,80-89分评为“较好”等次,60-79分评为“一般”等次,59分以下评为“差”等次。

此外,《考核方案》还特别明确了降等次处理的10种情形,对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导致本单位(镇)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重大问题被上级问责或本单位(镇)党员干部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等情形的,还要在量化考核评定等次的基础上再降1-2个等次处理。

加强对责任制考核结果的运用

“差”等次进行诫勉处理

《考核方案》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报送县委组织部备案,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综合评价和干部考核考察、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评定为“一般”等次的,由县委或县纪委主要领导对该单位或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评定为“差”等次的,由县委或县纪委主要领导对该单位或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对评定为“差”等次的单位或镇的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由县纪委作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予以通报曝光。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量化考核机制,目的是促使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在抓常抓长、抓细抓实上下功夫,努力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郁南县纪委县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与去年相比,今年的《考核方案》针对性更强,对镇和县直单位分设不同指标,其中镇一级侧重考核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惩治基层“蝇贪”等重点工作;操作性更强,进一步强化了对考核结果的应用,明确了约谈和诫勉的具体情形,防止一考了之。

据悉,郁南县纪委县监委对全县15个镇、80个单位领导班子和544名科级领导干部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了量化考核。其中,领导班子被评为“好”等次的81个、“较好”等次的11个、“一般”等次的2个、“差”等次的1个,分别占比85.3%、11.6%、2.1%、1.0 %;科级领导干部被评为“好”等次的514名、“较好”等次的17名、“一般”等次的13名,分别占比94.5%、3.1%、2.4%。被评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县委进行约谈或诫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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