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9 硬核支持:宝鸡对确诊或疑似感染的参保患者临时执行特殊报销政策

1月28日,宝鸡市医保局制定印发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救治保障应急预案》,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救治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不因医疗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应急预案中明确:

1、对确诊或疑似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参保患者,临时执行特殊报销政策。

2、对确诊患者,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报销后,剩余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3、对疑似患者,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并安排资金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

4、取消异地就医转外支付比例调减规定;扩大医保支付范围,临时性新增12项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

5、患者医疗费用报销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不占定额结算标准,实行单独结算。

6、对防控疫情所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在省级平台不能保障供应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先在网下采购应急使用。

全市医保系统,按照“三个确保”的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救治保障工作。

自1月27日起,市医保局取消了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的春节休假,所有领导干部必须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切实严明工作纪律,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确保政令畅通、信息畅通。

宝鸡日报全媒体记者 胡红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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