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5 「出行提示」本市8區新增591處“電子警察”

根據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105號令)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本市新增固定式交通技術監控設備591處。其中延慶區222處、昌平區148處、朝陽區118處、東城區97處、西城區2處、密雲區2處、海淀區1處、房山區1處。

「出行提示」本市8区新增591处“电子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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