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 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本公司控股股東涉訴事項進展情況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982 證券簡稱:*ST中絨 公告編號:2020-02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有關案件的基本情況

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本公司”、“中銀絨業”)原第二大股東恆天聚信(深圳)投資中心(有限合夥)(簡稱“恆天聚信”)的一致行動人恆天嘉業(深圳)投資中心(有限合夥)(簡稱“恆天嘉業”)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簡稱“法院”)提出了實現擔保物權的申請,申請法院裁定拍賣或變賣寧夏中銀絨業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絨集團”)所持有的本公司41,496,000股流通股股票,並對拍賣或變賣所得價款在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範圍內優先受償;嘉實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實資本”)向法院提出了實現擔保物權的申請,申請實現質押擔保物權,請求拍賣或變賣中絨集團持有的中銀絨業4000萬股流通股股票,對所得價款優先受償。以上由恆天嘉業、嘉實資本申請實現質押擔保物權的中銀絨業股票共計8,149.6萬股,佔中絨集團持有中銀絨業481,496,444股數的16.93%。有關該案的詳細內容參見本公司於2018年2月6日披露的《2018-25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本公司控股股東涉訴事項的公告》。

2018年5月中絨集團收到編號為(2017)粵0304民特720號及編號為(2017)粵0304民特721號的民事裁定書,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裁定駁回申請人恆天嘉業以及嘉實資本的申請,申請費由申請人負擔。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恆天嘉業與嘉實資本分別於2018年5月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遞交了《異議書》,認為上述裁定中事實認定錯誤、適用法律不當,裁定有錯誤,向原審法院提出了異議申請。以上內容詳見本公司於2018年5月22日披露的《2018-62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本公司控股股東涉訴事項進展情況的公告》。

2019年5月9日及5月14日,本公司分別披露了《2019-49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本公司控股股東涉訴事項進展情況的公告》及《2019-51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本公司控股股東涉訴事項進展情況的公告》,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受理恆天嘉業及嘉實資本的異議申請後,經審理撤銷了(2017)粵0304民特720號民事裁定以及(2017)粵0304民特721號民事裁定,作出了(2018)粵0304民特839號民事裁定及(2018)粵0304民特840號民事裁定。

二、有關案件的最新進展情況

1、2019年12月嘉實資本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遞交了申請執行書,請求執行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 (2018)粵0304民特839號生效法律文書裁定的執行事項,即:對被執行人中絨集團持有的中銀絨業(000982)4,000萬股流通股股票依法進行拍賣、變賣,所得價款由申請執行人在被執行人中絨集團擔保的主合同約定的回購價款總額範圍內優先受償,回購價款總額為182,400,000*[1+18%(資管計劃成立之日至回購價款足額支付之日的實際天數)]。

2020年1月6日嘉實資本收到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內容如下:

“嘉實資本管理有限公司:

你單位申請執行寧夏中銀絨業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一案,經審查,符合訴訟法規定的受理條件,我院決定立案執行,案號為(2020)粵0304執85號。”

2、恆天嘉業於2019年12月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遞交了申請執行書,請求執行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 (2018)粵0304民特840號生效法律文書裁定的執行事項,即:對被執行人中絨集團持有的中銀絨業(000982)4,149.6萬股流通股股票依法進行拍賣、變賣,所得價款由申請執行人在被執行人擔保的主合同債權範圍內優先受償,主債權包括:本金46,222.4萬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委託貸款委託合同》、《委託貸款借款合同》的約定計算,計至申請人實際收到歸還的借款之日止)。

2020年1月6日恆天嘉業收到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內容如下:

“恆天嘉業(深圳)投資中心(有限合夥):

你單位申請執行寧夏中銀絨業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一案,經審查,符合訴訟法規定的受理條件,我院決定立案執行,案號為(2020)粵0304執87號。”

三、其它相關情況

本公司因實施重整計劃公司總股本增至4,261,877,053股,恆天金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天金石”)直接持有和通過恆天聚信和恆天嘉業間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合計達到565,438,176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3.2674%,成為本公司控股股東。截至公告披露日,中絨集團持有公司股份481,496,444 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1.2978%,為本公司第二大股東。中絨集團累計質押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81,496,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1.2977%,佔中絨集團所持公司股份的99.9999%;中絨集團所持公司股份481,496,444股全部被司法凍結,其所持股份已被11次輪候凍結。

恆天嘉業、嘉實資本本次申請執行的中銀絨業股票共計8,149.6萬股,佔中絨集團持有中銀絨業481,496,444股數的16.93%,佔公司總股本的1.9122%

基於上述所涉股權的拍賣或變賣去向具有不確定性,中絨集團將可能喪失該部分股權,導致其持有的中銀絨業的股權比例將進一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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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備查文件

1、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2020)粵0304執85號];

2、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2020)粵0304執87號]。

特此公告。

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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