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取消物業,實行居民自治,你同意嗎?

大話西遊之夕陽武士


物業畢竟是為業主提供服務。嚴格規範管理,讓業主滿意。才是硬道理。


孫奇武1


凡是不同意的,都是物業的人!!取消黑物業,不是不用物業。由業主裁定哪個物業在小區搞服務。合同一年一簽,量化管理,服務不好就走人。業主委員會3年一選,投票推選,制定理財小組,暗訪小組,物業按招標程序走,公開財務,一個村,一個鎮都能管好,一個小區還管不好?


王九筷


我認為同意取消物業,實行聘用制度,或者街道辦和業委會統一管理或者招標管理。現在的物業很多都是隻想著撈錢


加強民生問題


山西建發順礦山機電設備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各炎,我認為「同意」不需要物業,讓居民自治更民主,更省錢



山西建發順礦山董事長


我覺得這次取消物業的是一件很搞笑的建議。很多事情看起來簡單不做的時候,在旁邊以為一句話就能夠解決,好像很輕鬆,好像很容易,但是專業的事情,專業的人來做。真的到業主自治的時候,大姐就知道比不要物業公司來的更麻煩。就像現在的武漢疫情期間,業主自發組織了團購群,照樣還是有人會不滿意,張著嘴巴一說,政府的政策是怎麼樣子的?你們為什麼不找哪一家哪一家的團購?要麼就是拋出一堆信息說你們可以組織這個團購啊,嘴巴一說輕輕鬆鬆,他自己來做,打死也不幹。物業公司也是同樣的道理,只不過這個裡頭有一個磨合的過程。


座標武漢


物業現在確實是社會的一大毒瘤,遲早要出事,但是一個小區沒有人管理也不行,靠所謂的業主委員會嗎,時間長了,也就成了下一個物業,還是換湯不換藥。我建議物業公司實行2年輪換制,全體業主投票決定看是否留任或者聘請哪一家物業公司,投票要有絕對的監督機構。


巍峨賀蘭山


這個問答起的就不對,胡說八道,偷換概念,我們經常說的取消物業指的不是取消這個行業,而是取消攤派式物業(由於成立業主委員會有諸多限制,大多數小區由於沒有業主委員會無法自主選擇物業公司),同時取消對成立業主委員會的限制,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自主選擇物業服務公司,選擇優質的物業服務公司來為業主服務。這可不是所謂的居民自治,這叫居民自主。


Naturefeel


同意,一是確定了業主主體地位,業主能夠把小區當成自己家來管理,減少矛盾;二是省錢,可以因地制宜減少管理人員,減少不必要支出,沒有利潤支出,所以能為業主省去一大筆錢;三是有利於居民民主意識提升。通過社區民主協商,提升業主參與度、透明度,能夠切實起到提升居民民主意識作用。


倚在旮旯講故事


隨意!我們富人小區必須有物業!但我不得不說句實話,你們業主自治最大的後果就是業主之間變成仇人!管理水平還不好!小區房子大幅貶值,各種服務越來越差,最終所有業主都不繳費了,一直惡性循環!我老師小區就是這個下場,望周知!


司一世界


在物業合同糾紛案件中通過與業主溝通得知:首先大部分業主不希望取銷物業,而是取銷物業公司。目前小區管理是三方當事人,物業服務公司,業委會,業主是實際被管理者。因為業委會執業主大會的決議,代表業主行使權利。關鍵是召開業主大會很難操作,造成業主權利得不到保障,由主人變為被管理者。而物業公司是盈利性的,利潤來源於業主。其次實行居民自治也不可行。先不說負責人不計報酬能擔當,小區技術人員招聘就是問題。最後,當前可試行社區居委會成立政府物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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