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網上曹園開始拆除,花那麼多錢應不應該拆呢?

viki姐姐


前段時間剛剛曝光的國家森林被私人承包用於做私人園林建設多年為被處罰的事情,在經過多方面綜合因素的作用下,在舉報人實名舉報的因素下,曹園這個非法違章建築終於被查封,園林的擁有者也被依法逮捕,而真正的幕後黑手其實是誰這個至少目前來說是迷糊的,建設和擁有者是否是真正的幕後人員這個還真是不好說。

而這個建設在森林裡面的建築群,非法毀壞了生態環境,雖然投資巨大已經形成規模,但是被查封后依然逃脫不了被拆除的結局,對於這樣的建築該不該拆除其實有很多人有不同的意見和看法,總體來說分為兩種,一種是保留下來留做旅遊開發項目或者當做公園留下來給社會,還有一種是認為應該拆除這種非法建築。

至於認為應該留下的理由是,既然已經形成了完整的規模,投入了大量的財力物力,如果拆除了真的是一種浪費,還不如合理利用這些東西來造福當地民眾,把這個林園用來做旅遊開發合理利用資源,或者用做免費的旅遊公園讓老百姓受益,這叫做合理利用資源。

當然認為應該拆除的人也是有理由的,因為這個建築是非法破壞森林的,屬於破壞了生態環境,也是一種藐視法律法規的行為,這個建築如果不拆除不足以立威,不拆除就等於認可了這種建築的存在,也等於認可了這種行為,那就等於打開了魔盒,以後會陸陸續續的有更多這樣無視法律法規的行為的出現,所以對於這種非法建築必須拆除,不能打開先河。

的確像現在存在非常多的非法破壞山林和非法佔用土地的行為,像一些山林裡面的一些非法建設的墓地,還有一些在保護區裡面非法建設房屋別墅等行為,最典型的就是秦嶺別墅的事件,這種大規模的非法破壞環境和建設建築物的行為,如果都是查完留著建築物不拆除,那就等於默認了這種行為的最終結果,只是非常危險的,所以對於這種違法的產物其實的確應該拆除,以免以後有更多人模仿,當然光拆除不應該結束,其實更應該的去追究違法犯罪後面的保護傘的責任,這才是大家最關心的事情。


無法超越的足跡


小日本在長春建的樓更是《違章》,都留下來用了!這樓用的人工,建築材料都是國家的。雖然說被他用了,這東西炸了不可惜嗎?牡丹江那個偏僻的地方,前些年是出名的賊城,沒人敢去。好容易有人去建個像樣的東西。政府有意發展旅遊,不便宜誰去建?這裡是商品用地,也不是必保的林地。說了也白說,都已經毀了。前面的領導也是代表政府的。文件簽了就有法律責任和效律。別把政府的信譽玩沒了!


阮小五10


不該拆,錯不是他,錯是原地方貪官,如果當時建不成,就沒有今天的結局。


郭水堅


曹圓的拆除是必須的,應該一件不剩的拆除。因為如此廉價的承包林地。林地上面的建築物合法審批手續也應該是通過不法渠道得來的,所以上面的建築物有手續的也是非法建築!再者曹圓就是一個高檔私人會所,只是適合高端私密聚會。不具備旅遊,養老康復功能。作為旅遊,養老康復,後期一系列的建築維繕成本遠遠超過其收入成本。旅遊養老康復費用也不是普通人能承受得起的。所以拆除是正確的但不應該是現在。曹圓案件法院未結案之前,都應該作為證據保存。這一炸一拆呀是在等於保護了一批人案件相關人員。這案件偵耐人尋味!


用戶1516951162323619


讓那些違法者長點記心,決不姑息——拆!


76613997


點贊,有的老闆為了達到目的從來不考慮弱勢群體呼聲。有權利包庇無法無天。損害不指呼聲,健康,甚至性命。


老錢8678


誰批准的,那些貪官,給老百姓一個交待


駱曉峰57


不應該也拆了所以只有拆了就是應該拆


蒼海一粟162124679


權力 金錢 小人博弈的結果


鴻達931


拆了太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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