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定邊命案反思:賠償易,歸責難

定邊命案反思:賠償易,歸責難

李志東的不幸遭遇,當地已人盡皆知。李志東家人相信,親人的去世都有著相關方不可推卸的責任。

五月的沙塵給位於陝北的定邊縣城蒙上一層黃紗,縣醫院大樓也籠罩其中。父親的屍體停在殯儀館,貨車司機李志東坐在賓館裡抽菸,極力想讓自己清醒一些,能發現最近發生的一切只是一場夢。

李志東的不幸遭遇,當地已人盡皆知。兩個月前,妻子在產下二孩後死亡,父親不久後因為醫療糾紛不慎入獄,卻因犯病而亡。李志東家人相信,親人的去世都有著相關方不可推卸的責任。

親人去世,自己只能和相關責任方無盡的扯皮、爭辯、達成和解。沒有一個是真正通過查明責任而獲得賠償的。兩個親人的死亡,換來了70多萬元,彷彿親人的死就是奔著最後的賠償款去的。

在中國每年大量經和解而結束的醫療糾紛、醫療事故中,李志東的經歷可能並非獨一無二,在賠償易,追責難出現時,對相關制度上的反思無疑非常必要。

二孩出生,愛人離世

34歲的李志東常年往西安等地跑貨運,給人拉蔬菜。妻子趙鎖雲在定邊縣城開了一家麻辣燙小吃店,一年收益四五萬。一家人住在店面的二樓。

結婚七年,李志東與妻子趙鎖雲有一個六歲的女兒。如今妻子懷上二胎,李志東也安心在家照顧妻子,等待第二個孩子的誕生。

臨近產期,3月3日,趙鎖雲感到腹痛。上午李志東把妻子帶到定邊縣人民醫院做胎心監護,醫生說,趙鎖雲的宮口開了兩指,讓他們下午兩點到醫院辦理住院手續。

下午3點20,趙鎖雲被推進產房。進產房前,李志東出於常識問了主治醫生宋靜,要不要做產前檢查,看看胎兒大小之類。醫生說,不需要。

兩個小時裡,李志東不知裡邊的情形。下午將近五點,護士出來讓李志東填病危通知書,李志東問為什麼,護士說孕婦大出血。李志東一聽,腦子頓時蒙了,立刻簽字。10分鐘後,護士出來,拽著胳膊把他拉進產房,妻子已經昏迷。

李志東湊到妻子的耳邊問,“你知道不?”意思是還清醒嗎。趙鎖雲發不出聲,李志東把耳朵湊到她嘴邊,聽到微弱的回答“眼睛看不見了”。他回頭問主治醫生宋靜,“生了嗎?”醫生指了指放在一邊的新生兒。

大出血後,醫生告訴李志東,孕婦已經大出血兩次,如果再出血,要切除子宮。李志東答應,“只要把產婦生命給我保住,你就給我切。”過了一會兒,護士讓他簽下輸血單。李志東覺得,只要能救妻子,什麼都可立刻簽字。

剛簽下字,醫生說病人不對了,需要立刻轉到七樓搶救室。李志東回頭一看,趙鎖雲口吐白沫。搶救室主任宋雙志到四樓,也束手無策,產婦已經不能排尿,輸入的藥液無法排洩,插管子後仍然無效,只能送往七樓。進ICU室之前,李志東看了一眼妻子,她的肚子比分娩之前還大。

半小時後,醫生告訴李志東,“準備1400毫升O型血,還有5萬到10萬塊錢。”李志東問,錢沒問題,血怎麼湊?醫生說醫院血庫沒血了,現在給病人輸的是蛋白。

李家人到處打電話,一時找不到血液。趙鎖雲的姐妹提出獻血,醫生不同意,說親屬直接抽的血不能用,要從榆林調血。縣醫院緊急向榆林市醫院聯繫,申請調血。而李志東的姐夫耿懷潤看見,此時孕婦已經沒有生命體徵,醫護人員還在慌亂搶救。沒過多久,搶救室醫生逐漸放棄了努力。

定邊縣處於陝西省西陲,與甘肅、內蒙古鄂爾多斯和寧夏接壤。由於地理位置偏遠,縣城到榆林市的距離,比到寧夏銀川還遠。22時許,血液從榆林市調來,趙鎖雲已經停止呼吸多時,輸血已經無法流動。

3月4日,在公安特警的參與下,定邊縣人民醫院負責人與李家開了協商會。院方稱,因為嬰兒出生時體形過大,孕婦生產上醫院已經盡力了。

“這是突發性的醫療事故,誰也想不到會出事。況且,我們國家允許有萬分之三的產婦死亡率……”

李家和趙鎖雲的孃家都無法接受院方的解釋。

定边命案反思:赔偿易,归责难

趙鎖雲年僅29歲。她的死,讓李志東飽受打擊,精神恍惚,沒有參加賠償協商。分娩8天前,趙鎖雲在縣醫院做B超時,醫生稱胎兒6斤,最後生出的嬰兒卻有8斤,體形過大引發難產。

縣醫院婦產科主治醫生沒有按照正常程序為孕婦做產前檢查,以預測可能的風險,甚至在他主動詢問後,依然拒絕產檢。

糾纏不清的後續

人死了,爭議的焦點轉移到賠償的問題上。醫院開價15萬,經過討價還價,補助提升到23萬,“醫務科主任王學林說,成就成,不行就走司法程序,到衛計局,該解剖解剖,該屍檢屍檢”。

通過法院的調解,補助款增長到26萬,最終定為29.5萬。

在李家人看來,這29.5萬是賠償,在院方口中,這是人道補助。在醫院的表述裡,這29.5萬既不是“賠償”,趙鎖雲之死也不是“醫療事故”。

定邊縣人民醫院開具的《住院病案》中記錄,趙鎖雲出院診斷為“產後失血、失血性休克、重度貧血、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徵(MODS)等”。但出院病情、死亡患者屍檢等項均未填寫。

3月7日,李志東從法院領取了這筆款項。法院開具的《民事調解書》沒有一句提及事件定性與責任歸屬劃分,只確定經主持調解,雙方自願達成協議,被告定邊縣人民醫院賠償原告李志東及其孩子、死去的妻子“醫療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等各項費用共29.5萬元”。

調解書的措辭讓李志東有些起疑。既然提到的是“死亡賠償金、撫養費、精神損失費”,法院為什麼又沒有提到醫院存在過錯、失誤和責任呢?如果按照完整歸責後的責任來算,賠償會不會多一點?

儘管如此,糾紛還是看似解決了。但李志東家的悲傷卻並未結束。

趙鎖雲留下的孩子黃疸過高,被轉到銀川的醫院醫治,定邊縣醫院承諾,新生兒治療的費用,合作醫療報銷以外的部分,醫院負責報銷。從這一刻開始,李志東的母親吳鳳英開始了一場與定邊縣醫院之間長達一個半月的糾纏。

黃疸治療花費14000元,定邊縣醫院報銷1萬元。雖然已經承諾報銷,縣醫院各個部門卻極不情願,不斷推託。60多歲的吳鳳英奔跑多次,直到找到院長助理,才終於把這筆錢報銷掉。

接著,吳鳳英又繼續申索兒媳的住院費用。吳鳳英稱,在趙鎖雲去世後,醫院曾許諾退還趙鎖雲住院期間的住院費與輸血費用,總計13500元。

但此時,醫院卻對此推三阻四。再加上吳鳳英不識字,前前後後跑了醫院十趟,處處被踢皮球。

在婆家眼裡,趙鎖雲是個好妻子、好兒媳。吳鳳英和耿懷潤也稱趙鎖雲“賢惠、孝順”。正因為如此,趙鎖雲的死讓李家所有人尤其是公公李存,受到巨大打擊。

李志東在社交軟件快手上發佈妻子生前照片寄託哀思。“天上的你看到了嗎,這是你我此生共同的美好”,“進到家,不知道你還能不能找到……”李志東的大姐出於痛恨,在快手上發佈了趙鎖雲的遺照和葬禮照片,指責定邊縣產科醫生宋靜“害死了孕婦”。照片下,幾乎全是當地人對宋靜的責罵。

4月26日,李志東65歲的父親李存跟吳鳳英一起去醫院,吳鳳英抱著出生不久的嬰兒。婦產科主任說,“你看沒看手機這兩天,快手上有人說,你這個老婆婆賴錢。”賴錢,在定邊話裡是愛錢的意思。

受此刺激,李存把四樓護士工作站的玻璃打爛。醫院警務室和醫務科主任王學林讓李存夫婦先回家,並承諾,“明天來醫院,一定把事情給你們處理好”。

但27日,吳鳳英再到醫院時,王學林和警務室卻不認賬,王對吳鳳英說,“愛咋鬧咋鬧,放開你鬧。”吳鳳英回到家,對丈夫說了醫院的遭遇,老漢生氣了,決定到醫院討個公道。

李存胸含怒氣,將禮花炮拆散後的火藥裝到玻璃瓶裡,出門往醫院走去。

父親之死

兒媳去世後,為方便照顧孩子,李存在縣城租了一處民宅,距離縣醫院十幾分鍾步程。但65歲的李存身患心臟病、肺病等多種重症,走兩步要停下來喘息,因此更慢。

吳鳳英擔心出事,提前跑到縣醫院,把情況報告給警衛室。警衛室保安和吳鳳英一起趕到醫院大門,等李存走到醫院公交站,吳鳳英從身後一把抱住李存。保安問他,“老李你來幹啥,你手裡拿的什麼東西,給我吧。”李存乖乖把裝著火藥的玻璃瓶遞給了保安。

警衛室隨後向定邊縣公安局報了案,李存被帶走。當天下午,李志東的姐夫耿懷潤到刑警隊看望岳父,他說,當時刑警隊警察對李存採取了勸慰教育措施。

耿懷潤回憶,4月27日下午在公安局刑警隊,兩名刑警和李存的態度都冷靜溫和。兩名刑警對李存說,“你現在認識到錯誤和嚴重性了。我對你們這個事情也很同情,你年齡也大了,我們可以把你放出去,但是以後你再不要胡來。你再胡來,下次進監獄的就是我們兩個人了。”李存連聲答應。

刑警隊請局長簽字,等了幾個小時,結果是“強制關押”。耿懷潤猜測,這一變化,與同時發生的陝西米脂縣惡性襲擊事件有關。4月27日18時10分許,米脂縣第三中學學生放學後遭到一名歹徒襲擊,造成19名學生受傷,其中9人死亡。相關視頻和消息迅速在網絡上擴散。

刑警隊隊長只得將李存帶至定邊縣人民醫院做體檢,叮囑醫生“這個人一直在你醫院住院,好好給我檢查”。耿懷潤說,體檢項目包括心電圖、B超、血常規、血壓,但沒有做肺檢查。體檢結果顯示,除了“脾大”,其他項目均正常。

這種情況下,刑警只能將李存帶往定邊縣看守所。看守所接收員詢問李存的病情,耿懷潤說,老人有癲癇、肺氣腫、肺心病、心臟病等多種病史,常年住院吃藥。接收員一開始拒絕接收。

刑警請示領導後,公安局的一名政委來到看守所,他拒絕聽耿懷潤對老人病史和“關進去隨時有生命危險”的提醒,聽取刑警彙報情況後,再次做出關押的決定。

拘留通知書顯示,4月27日19時,李存因涉嫌爆炸罪被刑事拘留。

按照接收員的要求,耿懷潤第二天一早去醫院取了李存的兩份病歷,送到看守所。看守所還向家屬索取了李存的用藥處方。

定边命案反思:赔偿易,归责难

李志東父親李存被關押的定邊縣看守所

李志東告訴《鳳凰週刊》,父親李存有近20年的肺氣腫、肺心病、心臟病等病史,有過多次突發病情,但都平安度過。2015年一次嚴重發作,李存在銀川的醫院住院13天,回來一週後又發作,去了山西太原看病,2016年又在西安的醫院住院四個月。從那以後,父親幾乎每年要住院五六次,因為氣候影響呼吸系統,父親的病多在春秋冬三個季節發作。因此,家裡常年備著各種藥物。

一份2017年10月定邊縣人民醫院的診斷證明書顯示,李存的臨床病症有:慢性阻塞性肺病急性發作、肺源性心臟病、心功能III級、肺部感染、慢性前列腺炎、慢性胃炎。2018年3月24日出院的一份診斷書則在“慢性阻塞性肺病”後加上了“急性加重期”五個字。

李家的事也受到紅柳溝鎮沙場村村民的關注。村支書主動為李存寫了一份“請願書”,李志東拿著挨家挨戶串門,七八十戶村民都簽了字。

李志東說,父親早年在村裡追小偷負過傷,在縣林業局下屬單位當護林員時,被放羊人打壞過四根肋骨。“我父親為村裡付出過,也是個老實本分的人,不是窮兇極惡的,村民們都知道,同情我們,所以都願意簽字。”

李志東還為父親手寫了一份《取保候審申請書》。5月4日,吳鳳英和女兒帶著“請願書”、《取保候審申請書》去了看守所。在刑警三中隊一間辦公室門口,她們正好碰上李存接受提審。提審警察給了他們幾分鐘時間說話。

那是李存被關押期間,李志東最後一次見到還健在的父親。吳鳳英向《鳳凰週刊》回憶,“問他在裡面有沒有受到犯人的打罵侮辱,他說沒有,裡面照顧得挺好。他說想抽菸,還想要點衛生抽紙。我說這些東西都送到看守所了,平時一直吃的藥,心臟救心丸之類的,也送了一大包。他說沒見到,連去疼片都沒見過,更別說救心丸了。”

吳鳳英還提到一個細節,李存告訴她,自己在獄中吃不上藥,“有一次病情發作,他覺得缺氧頭疼,睡到地下,裡邊20多個犯人獄友,同時跪地為他求情,希望給他吃藥,20個人都沒求來一顆去疼片。”

當天,看守所收下了村裡的“請願書”,但沒有收下《取保候審申請書》。李家人知道送去的衣物、藥物都沒有到達老漢手中,焦慮不已。

5月13日午後,李志東回村裡找村支書,打算第二天請鄉鎮書記一起,去縣公安局為父親求情取保候審。開車快到沙場村時,他接到姐姐的電話,說爸爸在縣醫院搶救。他心裡一緊,掉頭趕往縣醫院。

13點50,李志東趕到縣醫院一樓,一摸,父親的身體已經冰冷和僵硬。醫生說病人已經沒有生命體徵,李志東不甘心,求大夫再搶救一次。片刻後,醫生確認,搶救無效。

親人死亡、無人問責、換得補償

在妻子去世後兩個月,父親又離去了。李志東極力讓自己冷靜,他問醫生,“人是誰送來的?送來的人在哪兒?”醫生說,看守所的人已經走了。此時,搶救室外只有幾個醫院警衛室的保安。

大約兩個小時後,定邊縣看守所負責人和公安局治安大隊的一名負責人來到醫院,要求把屍體運走。李家人不同意,要求解釋。“你們關人的時候,領導有話,活人進去,為什麼出來死人給我放在這兒?你們肯定要有個負責人跟我說話。”

這時候,定邊公安局的幾十個特警在門外待命。治安大隊強制運走屍體時,李家姐弟分別被按壓住。耿懷潤匆忙中拍下的幾張照片中,李存的妻女哭天搶地,李志東則在特警的壓制下憤怒掙扎。屍體運走後,特警撤離。

5月16日,榆林市檢察院、定邊縣檢察院和定邊縣公安局召集家屬座談。檢方向家屬播放了兩段簡短監控視頻後稱,經過兩天的調查,確定縣看守所不存在毆打虐待等職務犯罪行為,李存老漢屬於正常死亡。

定边命案反思:赔偿易,归责难

妻子死後,李志東在縣城臨時租了一處民房。在這裡,他又失去了父親。

監控視頻第一段是5月13日11時,李存在監舍裡穿衣服,視頻顯示發病中的李存靠在牆上,動作困難;第二段視頻是12時43分,顯示李存從監舍門口走到看守所院子的過程。

醫院接收病歷顯示,李存13點15被送到醫院,到醫院後,心臟已經停止跳動,沒有生命體徵。李家人認為這兩段視頻不完整,不能體現李存從發病到死亡的過程。他還希望看父親上車時是被抬上去的還是自己上的車,看守所稱沒有該段視頻。

看守所還提到,當天早上7點,李存已經病情發作。

李志東有很多疑問。

“老人這個病,我們是比較清楚的,在家十幾二十年都過來了,為什麼在裡邊關押了僅僅16天,人就沒了?

第一,我們再三提醒他們,老人的病隨時可能有生命危險,他們沒把我們的話當話,不相信,以至於老人每次發病他們都無所謂,不給及時吃藥、及時救治。

第二,他們說早上七點就發病了,就算視頻沒作假,為什麼到12點43才送醫院,為什麼不給老人吸氧?肺心病最主要的就是缺氧……”由於缺氧,李存屍體的手指和麵部發紫。

因為不能接受檢察院的結論,李志東提前離開了座談。

檢察院告訴家屬,認可結論就簽字,如果不認可,市檢察院還可以做二次調查,但可能要屍檢。李家人沒有簽字,一方面懷疑看守所故意推脫責任,但難以證實;另一方面又擔心也存在正常死亡的可能,屍檢解剖也有些觸犯傳統禁忌。

事件邏輯再次回到“死人—原因責任不明—金錢補償”的怪圈上。檢方和警方最後的意見是,“人死不能復生,該走的程序已經過了,你們回去商量一下,市縣檢察院可以通過補助、救助的方式給你們點錢。補助金數額可以商量。”

5月20日,檢方和公安召集家屬第二次座談,再次確認定邊縣公安局對李存之死不負責任。經過榆林市和定邊縣公檢系統的協調,李家所在的紅柳溝鎮政府和沙場村村支書攬下這樁調解任務。5月24日,村支書和家屬達成了45萬的補助協議。

李家是紅柳溝鎮精準扶貧項目中的低保貧困戶。在紅柳溝鎮的精準扶貧建檔臺賬上,清楚記錄了鄉村兩級政府為原來的李家5口人實行了危房就地搬遷建房160平方米,以及發放教育、低保、養老、糧食、合作醫療等補貼的情況,扶貧記錄卡還顯示,沙場村考察了李志東妻子趙鎖雲在縣城經營的麻辣燙小吃店、快餐車的經營和市場情況。

村支書向李家提出,先發放10萬元喪葬費,儘快把老人下葬,剩下35萬兩週內到賬。這45萬,將以“扶貧補助”的名義給到李家。“我也覺得矛盾,他們說自己沒責任,還給我們錢,讓趕快埋人。那你給的是啥錢?”

事已至此,李家只能同意。三天後,李存老漢入土。

因李存涉嫌犯罪並被拘留,吳鳳英辦理兒媳出院手續,追索13500元住院醫療費的事情,擱置至今。這段和死亡、醫院、公安、看守所、檢察院輪番糾纏的過程中,李志東似乎被套上厄運的魔咒,早已疲憊不堪。他陪幾個男性親戚住在賓館,常常一籌莫展,新生嬰兒由奶奶抱著,似乎引不起他的歡心。

“72天失去兩個親人。我想,沒有我老婆的死,也不會出我們老人的事。我最後悔的就是,因為我們條件不好,才選擇在定邊縣醫院分娩,如果條件好,我們就會上銀川。”

李志東說,他們的第一個孩子是在銀川的醫院出生的,定邊人都知道縣醫院有問題,有錢人都選擇去銀川,不用家屬問,醫生一定會做產前檢查,孕婦發生危險的幾率和血液供應情況都會好很多。

“如果我老婆在銀川分娩的話,不可能出現這種情況”。但銀川醫院的住院費要一萬,而定邊縣醫院只需要兩三千。

問題重重的和解

這是兩起關聯在一起的無責任情況下的“賠償”。在定邊縣的這起事件中,產婦之死是否屬於醫療事故,患病老人在看守所死亡是否涉及瀆職因素,都遭到否認。而事後的賠償則變成了一種施捨性的憐憫和救助。

這樣的操作是否合法?

浙江五聯律師事務所律師徐利平認為,產婦大出血死亡的部分,如果院方認定沒有責任,應當請專家進行醫療事故鑑定,老漢死於看守所的部分,應當由上級檢察院或監察委介入調查,判斷醫院和看守所是否存在過失與失職,並提供具有說服力的證據。

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斯偉江則認為,李家人應該到衛生局申請醫療事故仲裁。而目前,定邊縣醫院和當地政府“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處理方式,使醫療和刑事兩部分的程序都失去了真相。“產婦大出血,事前事中事後,有沒有出現一些重大的醫療過錯?產科這種傳統醫學領域,專業證據上完全是搞得清楚的。衛生局也有能力做鑑定。”

而在更關鍵的李存被羈押問題上,徐利平認為,羈押缺乏合法性。“按照《看守所條例》,李存老漢屬於患有嚴重疾病,在羈押中可能發生生命危險的人,不符合羈押條件,所以看守所拒收是對的。我們不能輕易受偶然因素影響,而是要追求一種專業化的標準。”

對於定邊縣公安局給李存的行為“爆炸罪”的定性,徐利平認為還應當視李存當時的具體情節和對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的可能性而定。

“說白了,這是一個醫鬧事件,我們現在不提倡信訪,那就應按照醫療糾紛的法定程序走。他只是擾亂公共秩序,本意不是要去危害社會。即便確實定為爆炸罪,根據刑訴法,像這種患有重大疾病的,還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實在不行,也應該把他放到監獄辦的醫院裡去。醫院不送也要保證他吃藥。”因此,目前定邊縣檢方做出的“無責”判斷,徐利平認為很難服眾。

斯偉江認為,羈押環節中,定邊縣公安局和看守所是否存在濫用職權、翫忽職守問題,應當由監察委介入調查。“有時候必要的話,還應由異地監察部門調查。如果大家都沒責任的話,那是好事情。”但沒有這一監察環節,斯偉江認為是失職。

按照監獄管理法規,駐所檢察官負責監控每一個羈押犯人的生活、醫療和心理情況,同時對減刑、假釋、監外執行、羈押必要性、刑罰執行、被監管人合法權益等情況進行日常化審查監督。但在李存的案例中,駐所檢察官似乎並未發揮作用。“關鍵是誰去查,沒查之前,我們就無法下判斷。”斯偉江說。

而地方政府名目繁多的“賠償”,斯偉江表示,這非常普遍,已有幾十年的歷史。“正常操作的話,應該查明責任再來談賠償、補償。現在往往是沒有是非,就拿一筆錢把家屬的嘴堵了就算了。而監察部門、紀委也不願意去查這種事情。”徐利平認為,定邊縣處理這兩起死亡事件的做法,是對法律的不尊重、不敬畏。

“這不是什麼新發明,一直以來都是這樣。這點錢對他們也不算什麼。”斯偉江觀察到,政府經費中,通常都有一筆機動經費,這些賠償通常被冠以各種名目。徐利平舉例說,“有的是補貼上市公司,有的是補償款,有的是工程款,還有的從村委會賬上走,套路太多了。”

定邊政府付給李志東的45萬元裡,涉及的信訪、民政等部門,最終都會在財政審計中被輕易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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