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明清奇案錄——乾屍疑案

說有這麼一個人,名字叫韓貴。這人喜歡酗酒,再加上家貧導致其三十歲都未結婚。當然韓貴也沒多想,打一輩子光棍也沒什麼了不起。

然而姻緣這個說不準的東西,韓貴還是碰到了。不久,韓貴認識的劉家的人,得知劉家比自己還要窮。並且劉家願意只收十幾兩銀子,嫁女兒。於是韓貴掏出了十幾兩銀子,娶了十五歲的劉氏。

沒過多久,劉氏便生了兒子韓跟住。

起初的幾年,兩人的日子過得還算甜蜜。但幾年下來,韓貴彷彿厭倦了這樣的生活,又開始酗酒,甚至染上了賭博,把自己的田地全都賣了。沒了生活來源,韓貴只能去打短工。日子就這樣緊巴巴的過著。

就這樣過了十幾年,兒子也長成了大小夥子了。

這天,韓貴打完工回來。身上明顯帶著酒氣,一回到家就開始打劉氏。(韓貴酗酒歸來,打劉氏已成習慣)兒子在旁氣不過,不知從何處拿了一個棒子,對著韓貴的頭就是一棍,韓貴當場去世。

韓跟住見把自己爹打死了,嚇得往地上一坐。劉氏見事情已經這個樣子了,只能先掩埋韓貴。本想把屍體拉到野外,但恐被鄰居發現,最終只能把屍體埋在土炕裡。

不久,直隸大旱。村中的居民紛紛逃荒,母子二人也混入逃荒的隊伍離開了這裡。


一晃三年過去了,鄰居見韓貴一家逃荒後,再也沒有回來,便有計劃的準備拆韓貴的房子。

明清奇案錄——乾屍疑案

這天鄰居張老漢領著幾個人,開始大張旗鼓的拆房子。過程不必多說,當然是很順利。直到一小夥砸開土炕,一具沉睡多年的屍體出現在大家眼前,眾人都不敢細看,連忙作鳥獸散。

張老漢還算是有心,連忙向保長彙報此事。保長一聽自己管理的地方,出現這種事。也不敢多耽誤,連忙上縣衙報案。

梁知府接到報案也沒耽誤,連忙帶著仵作前來驗屍。

屍體因為埋在土炕裡,環境很乾燥,故沒有腐爛,而是成了乾屍。仵作全身檢查了一遍,發現屍體頭部有重創,基本肯定是致命傷。顯然此人是被人謀害的。

梁知府叫來保長,詢問屋主。得知此屋主人是韓貴,而韓貴一家早於三年前就逃荒了,至今未歸。

知府又叫來韓貴的鄰居,前來認屍。眾人都認為此屍,是韓貴。

知府聽完眾人回答,認定韓貴的妻兒有重大嫌疑,只有將母子二人捉拿到場,才能解開事情真相。然而人海茫茫,劉氏母子到哪去找呢。梁知府只好發出通緝令,希望有朝一日可以把母子捉拿歸案。


這一晃又是三年,劉氏母子依舊杳無音信。而梁知府早就任期滿了,調到其他地方了。

這年,直隸發生了蝗災,田中莊稼顆粒無收,大批的人又開始逃荒了。這其中就有劉氏的哥哥劉財。

劉財跟著逃荒的隊伍,費了千幸萬苦,終於到了目的地奉天府。本來以為大城市,就業機會很多,誰曾想逃到奉天府的人太多了,現在工作根本找不到。眼看自己錢快沒了,工作還是沒找到,劉財心中急得要命。只好在街上挨家挨戶的找工作。

劉財在街上亂竄時,沒留神撞到了一個老者。劉財趕忙上前道歉,老者見其有禮,也沒在意,又見劉財一身打扮,便知他是逃荒來的,便有意和他攀談起來。

一番話扯下來,老者也基本知道韓貴的來歷,得知他正在找工作,便對他說:我這有份雜貨店夥計的工作,而且老闆是你的家鄉人。

此言當真,如若事成,他日定有重謝。

老者擺擺手。什麼謝不謝的,不用不用。

老者領著劉貴到了一家雜貨店門口。“老闆,老闆,你要我幫你找的夥計找到了”

只見一二十來歲的小夥子從店鋪後出來了。

劉財見這位年輕的老闆實在眼熟,試探的問了一句“你是跟住外甥嗎?”

年輕人也看著劉財眼熟“舅舅”

“哎呀,跟住外甥你怎麼在這啊?你父母去哪了”(劉財並不知道韓貴死去的消息)

跟住顯然不關注這些問題,連忙問舅舅“是誰讓你找我的,發生了什麼大事了嗎”(跟住以為官府發現父親的屍體)

劉財說出來自己是逃荒出來的,跟住才鬆了口氣。

老者見這兩人居然是親戚,笑言告辭。

之後,跟住便把舅舅領到內屋與母親相見。

劉財本以為可以投靠在外甥門下打打雜,度過這個饑荒之年。誰知自己的親妹妹劉氏,見了自己如同瘟神,一點好臉色都沒給自己。

中午吃便飯的時候,劉氏直接說出若干條理由,拒絕僱傭劉財,並拿出一吊錢把劉財趕走了。

劉財這個氣啊,在街上又碰到老者了。

老者見劉財拿著包袱,臉色非常難看很是奇怪問道“怎麼要走?親戚家的不多住幾日,有什麼不好意思的”

“別提了,中午吃完飯,我妹妹給了我一吊錢,直接把我轟走了。這還是我親妹妹呢,簡直六親不認。還有我那外甥也不是什麼好人,就上午接待了一下,然後整天人就沒了,我被他媽趕走,都沒見他出來勸。”

老者一驚“什麼?你說那一男一女是母子”

“是啊,我親妹妹,親外甥”

“怎麼會?那兩個人明明是母子啊,整個街坊都知道啊。而且還有兩個孩子”

劉財一聽,嚇得冷汗出來了。(難道那對母子。。。好,你不仁休怪我不義)劉財立刻報官,控告劉氏母子亂倫生子。此項罪行在古代是十惡不赦的大罪。

明清奇案錄——乾屍疑案

奉天府尹傳令捉拿劉氏母子,一審又把殺父的事抖了出來。

原來,韓貴家貧,只有一間房一張炕。母子長年睡一張炕上,加之韓貴打工經常在外。那年韓跟住剛到十五正是青年,而劉氏剛到三十依舊美好年華,母子二人在炕上。。。。。

之後韓跟住打死父親,母子二人逃荒到此,便幫別人打工,兩人對外宣稱自己是夫妻。過了幾年也有了些積蓄便買了店鋪,做了生意。

案子到此已經十分明朗按照當時的法律,謀殺父母者,凌遲處死。謀殺親夫者,凌遲處死。

劉氏母子的處罰沒有問題,關鍵在於劉氏母子所生的兩個小孩怎麼辦?

一來:無法可依,二來:以往沒有發生過這樣的惡性案例,所以沒辦法參照。

如果將此案上報,必將驚動皇帝,到時候不管孩子是死是活。

在自己轄區內出現這種亂倫大案,自己這個奉天府尹肯定要倒黴。

故奉天府尹決定私底下把這件案子了了,於是把劉氏母子及其兩個孩子餓死於牢房中。之後又把屍體焚燬,把屍骨灑入河中。

最後,把劉氏母子的產業,直接判給劉財作為大義滅親的獎勵。

此案到此結束。。。。。。。。。。。。。。。。。。。。。。。。。。。。

明清奇案錄——乾屍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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