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誰說以前沒有物業?早就有了,叫法不同而已!

誰說以前沒有物業?早就有了,叫法不同而已!

雲南省開遠市一角

物業到底該不該存在?這個問題我覺得很是搞笑。

最近在頭條裡,老是反覆提這個問題。為什麼呢?我的分析是兩點:一是小編有意往這個方向上引,有誤導之嫌。也許小編是受到了物業的氣吧。另一個呢,我認為是對物業有意見的人,但這部分人呢卻又基本上是對小區只知皮毛,不知全部,這些人不會、不願主動參與到小區事務中的人,因此對物業是恨之入骨的。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城市裡絕大多數人都住在小區,而小區裡絕大多數人都需要和諧平安和溫馨。

很多人或者對物業有意見的人都認為,以前沒有物業的時候,小區裡照樣好好的。因此他們就堅決要求取消物業。其實這些人大錯特錯了。

這裡要必須說明,幾十年以前,物業就存在了,只不過,叫法不同罷了。為什麼呢?

改革開放以前,住宅商品化之前,小區的居住人群是單純的,基本上是一個單位、一家企業、一家廠礦的職工。當時的小區呢,其實就叫職工宿舍,或者叫生活區。那麼那個時候沒有物業嗎?錯了,只不過你體會不到,或者說不願意承認罷了。

那個時候,哪個單位沒有房管科呢(有的也叫營房科或者營房辦)?哪個單位沒有水電工呢?因為職工對房子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因此,對這些房子的管理、維護、改造都是由單位進行的。其實這些水電工、房管科就是物業服務。只不過,他們的工資是由單位發放的。這個本不奇怪,都是單位的人住,修的房子也是單位的,由單位拔錢來支付工資及維護費用也算正常。

但是,住宅商品化後,買房市場化後,情況就發生了根本的變化。即使最先建蓋的一片小區,最初都是一個單位的職工,但是,幾年之後,大家摸著良心想想,現在的小區還有多少是一個單位的人居住的呢?很多人賣了老房到新小區買新房了。小區居住人員五花八門,有不同行業、不同單位、不同職業、不同地區的人,甚至有的還有外國人。那麼這樣的情況下,哪個單位來支付水電工、房管辦這些人員工資呢?再加上如今很多小區條件比幾十年前好多了,有綠化、電梯,高層樓的二次加壓供水等等,需要維護維修的人員也就更多了。但這些費用可能由哪個單位來支付嗎?憑什麼呀?在這樣的情況下,只能由居住者來自己承擔。那麼,由誰來做這些綠化、秩序、維護維修的工作呢?只能由市場化的物業服務公司來做。

誰說以前沒有物業?早就有了,叫法不同而已!

城市小區快速增多了

另外一個原因還是,中國快速發展的城市化進程,讓城市居民小區快速增多。農村進城買房置業居住已經是常態,再正常不過的事了。各個地方的人員流動快速增多。這也加劇了小區居民的複雜性。因此,對小區的維護管理是不可能再由某一家單位來承擔的。

事實上,如今的物業服務,已經深入到了方方面面。這裡提一個小問題:你自己打掃過公共衛生嗎?你拖洗過公共走廊嗎?恐怕沒有吧。但是你多少年都沒有做過這些事的時候,這些事是由誰做的呢?醫院裡有保潔員,學校裡也有保潔員。只不過,這些物業服務費是在生產單位支付了而已。但是回想幾十年前,就是在學校裡,不是還要輪流打掃公共衛生嗎?

很多人說取消物業,那麼假如真的取消了後,小區的衛生誰來打掃?小區的綠化誰來維護?小區的水電誰來管理?小區的大門誰來守著?電跳個閘,漏個水之類的事,誰來處理?是輪流安排每家每戶來值班嗎?即使安排了,人家不來你能怎麼樣呢?即使來了,人家不做又能怎麼樣呢?即使想做,人家不會又能怎麼樣呢?

有的人異想天開,治安交給公安、用電交給供電、衛生交給環衛。做夢吧,公安派人來給你小區守大門?環衛會到小區打掃衛生?用電突然跳閘,等著供電公司派人來?你等得起嗎?

誰說以前沒有物業?早就有了,叫法不同而已!

因此,不要再提這些無聊、無知的問題了?最好的辦法是:小區業主積極主動地參與到小區的各項事務中去,該監督的監督,該考核的考核,該商量的商量,該出錢時就出錢,該出力時就出力。自己的小區,自己都不去參與治理,老想著別人去做?做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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