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溧水交警提醒:車齡超15年,需半年檢驗1次

  11月25日上午10時許,溧水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東屏中隊在轄區金湖路路口開展緝查布控執勤時,查獲了一輛車齡超過15年,且沒有正常年檢的轎車。

溧水交警提醒:車齡超15年,需半年檢驗1次

  民警告知該車主,車輛已於今年10月份過檢。聽到自己車輛過檢,駕駛員表示不相信,並和民警解釋說自己的車去年剛年檢過。民警隨後通過查詢,發現該車購於2004年4月份,目前車齡已滿15年,需要每6個月檢測一次。司機則表示去年車輛年檢時沒有注意,以為還是一年一檢。民警對司機進行教育後,將車輛暫扣,並通知其帶齊手續到中隊作進一步處理。
  警方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第三款規定: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望廣大群眾熟知,及時年檢。
  最溧水/今日溧水通訊員 徐歡
  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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