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檢察建議堵塞法律文書消毒環節漏洞

檢察建議堵塞法律文書消毒環節漏洞

圖為:程謙國安排部署駐所檢察工作

3月4日,一份檢察建議送往縣公安局,監督購買法律文書消毒設備,採取消毒措施,並確定專人進行管理,這是疫情期間保康縣檢察院保障監所安全的又一監督舉措。


在監所檢察工作中,駐所檢察干警發現看守所對辦案人員提交協助宣告的法律文書及自書證據材料直接噴灑消毒液,對多頁材料存在不能全面消毒的安全風險,同時法律文書及證據材料存在無法長久保存的安全隱患。


“這不是一個小問題,法律文書和材料如果消毒不規範、不徹底會存在辦案交叉傳染的高風險,本身也是對證據材料的一種破壞,對於疫情防控和檢察工作,都是一個必須重視的環節。”分管監所檢察工作的副檢察長程謙國強調文書消毒的重要性。


縣公安局收到檢察建議後,對檢察機關表示感謝,已啟動採購程序,表示對採購期間的文書進行消毒殺菌,確保監管場所安全,對內不輸入、對外不輸出。


據悉,保康縣檢察院為貫徹落實湖北省檢察院關於堅決貫徹執行防控指揮部《關於從嚴加強監管場所疫情防控的緊急通知》的通知、省院第五檢察部關於加大對全省監管場所疫情防控檢察監督工作力度的提示及市院第四檢察部疫情防控工作指示,院黨組高度重視,堅持疫情防控慎終如始,對疫情防控警惕性和防控要求不降低。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程謙國與刑事執行部門員額檢察官共商措施,對當前保康縣看守所疫情防控期間檢察監督再作部署,明確要求駐所檢察干警每天必到保康縣看守所查看外圍值班情況、加大視頻巡察、電話瞭解封閉監管情況,並將檢察監督情況向本院及市院第四檢察部報告,確保同心同向,共同做好疫情期間看守所人員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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