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霸州:关于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霸州:关于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关于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廊坊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在继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效的基础上,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村街(社区)小区管控

1.各村街(社区)、小区检查点继续保留,本村街(社区)、小区居住人员持“双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村街、社区、小区办理的出入证)正常出入,不再登记信息、测量体温。我市居民、村民可凭身份证和出入证“双证”全市范围内出行。返霸本地人员(境外、高风险地区除外)经村街(社区)、小区信息登记、测量体温正常后,持“双证”出入。

2.在本村街(社区)、小区工作或租住的外来人员,经信息登记(核实旅居史)、体温检测,提供健康证明(户籍所在地或原居住地)或自行到我市乡级以上医疗机构经健康检查正常后,与本村街(社区)、小区人员同等对待,持“双证”出入。

3.高风险地区名单,由卫健部门推送至各乡镇(区、办)、市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区、办)、市直相关部门推送至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和各村街(社区)、小区检查点,每天早晨8点前完成推送。来自高风险地区人员,需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后,体温检测、健康检查正常后,与居住地村街(社区)、小区人员同等对待。来自高风险地区的访客拒绝进入村街(社区)、小区,并及时报告属地乡镇(区、办)采取相应措施。

4.凡自2月20日以来,所有境外入霸返霸人员,必须主动向居住地、目的地所属乡镇(区、办)或单位报告,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观察14天。公安、卫健、外事等部门和属地乡镇统筹做好信息通报、身份登记、健康监测、应急处理等工作。

二、加快企业复工复产

5.取消因疫情防控设置的审批程序,不得对企业复工复产设置条件,不得采取审批等方式延缓开工时间(危险化学品企业除外),实行“一企一策”精准扶持,力促企业满负荷运行生产。

6.中、低风险地区返岗务工人员由企业进行信息登记(核实旅居史)、体温检测,提供健康证明(户籍所在地或原居住地)或自行到我市乡级以上医疗机构经健康检查正常后,可直接上岗;高风险地区返岗务工人员原则上暂缓返岗,确需返岗的要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后,由企业组织进行体温监测、健康检查正常后方可上岗。

7.企业员工往返居住地和企业之间,由企业属地乡镇或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落实好通行手续,确保通行无阻。

8.霸州籍居民赴外地务工、出差等,需提供居住地健康证明的,由我市乡级以上医疗机构负责开具。

三、保障交通出行畅通

9.撤销所有县与县、乡与乡、村与村之间卡口和各类路障,取消市域内所有道路通行限制。各村街(社区)、小区检查点要保障生产生活物资车辆通行畅通。

10.逐步恢复市内公交车和城乡客运车辆正常运行,实行公交车、出租车、城乡客运实名乘车制度(公交车、城乡客运车辆需配备一名乘务员),落实好一班次一消毒、一乘客一测温、开窗通风、隔座错排载客等防护措施。

11.在早中晚高峰期间,各居民小区出入口全部开放,安排工作人员值守,有效避免交通拥堵,确保群众出行便捷。

四、有序恢复公共服务

12.牤牛河公园、生态公园、市民广场、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益津书院等公共场所恢复开放,不得举行健身、娱乐等聚集性活动。

13.购物中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便利店、理发店等各类商业门店全面恢复营业,严格实施场所消毒等措施,控制疏导人流,避免人员聚集。乡村大集、农村早晚市限时限流开放。

14.餐饮企业在严格执行省市疫情防控行业指南和不提供堂食、聚餐、宴席等聚集性活动的前提下,可以恢复营业,提倡送餐服务。

15.宾馆可以复业,明确规定联网单位登记人员必须对照公安机关推送的高风险地区名单,实行“四实登记”(实名、实情、实数、实时)标准,准确录入、及时上传。严禁接待会议、培训、聚会等聚集性活动。未与公安部门联网的小旅馆、日租房、公寓严禁复业。

16.网吧、KTV、游戏厅、棋牌室、酒吧、影剧院等文化娱乐场所,公共浴室、游泳馆、健身房、球馆等人员聚集性公共场所,暂缓开放或营业。

17.继续停止群体性聚餐、宴席、扎堆聚会、聚集娱乐、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庙会、展览、展销、展会和人才招聘会等大型公共活动和群众聚集性活动。

以上恢复营业的场所要严格各项防控措施,各职能监管部门和属地乡镇(区、办)要强化督导、推动落实。

五、全面恢复政务服务

18.政务服务、电力通讯、银行保险等便民服务窗口单位,在采取网上办、预约办和控制疏导人流等基础上,有序正常运行。同时,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六、严格个人健康管理

19.广大市民要加强自我防护,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自觉保持与他人距离,不组织、不参加任何聚集活动。

20.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第一时间到就近发热门诊排查,不得随意走动流动,及时向所在村街、社区、单位报告。如隐瞒病情,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通告中未涉及的其他事项,仍按照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


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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