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2 導師不該是“老闆”,讀書也不是“打工”

針對南京郵電大學碩士研究生在實驗室意外身亡一事,該校發佈通告稱,解除與該研究生導師張宏梅人事聘用關係,上報上級部門批准撤銷其教師資格。此事曾引發輿論關注,多名學生表示,導師張宏梅對學生進行人身攻擊甚至人格侮辱,還涉嫌讓學生給她的私人公司幹活。

回溯案件細節,事發前,該導師長期利用高校實驗室,私自囤放大量易燃溶劑,佔用高校資源為個人經營的校外商業公司服務,還經常要求學生為商業客戶運送溶劑。這也是該校通報中,強調其“身為高校教師,師德失範,情節嚴重”的原因所在。

导师不该是“老板”,读书也不是“打工”

張宏梅的學生譚某2019年12月26日凌晨在實驗室意外死亡,當夜發生火災的實驗室外現仍有明顯痕跡。

教書育人,本該為人師表,率先垂範,有些高校教師卻長期以霸道老闆範兒自居。血的教訓,生命的代價,暴露出部分高校師生關係異化的現實問題。

在很多高校裡,研究生喊導師“老闆”、給導師“打工”,早已司空見慣。

部分導師無視師德紅線,把學生當成了廉價甚至無償勞動力,甚至侵佔學生智力成果;部分導師逾越師生邊界,家務雜事都讓學生“代勞”,把學生當成自家“保姆”“司機”;個別導師濫用手中權力,用延期畢業、論文不過等手段威脅學生,甚至出現極個別師德敗壞的導師,對學生進行人格侮辱、人身侵犯。

尤其是理工科專業,更成了“導師變老闆”的重災區。研究生本該在產學研機制中,通過與導師的良性溝通,接觸前沿科技成果,得到科研技能的提升。然而,個別高校教師,卻以“老師”之名,行“老闆”之實。

不問教學,只問項目,把學生單純當成“賺錢”的工具。

导师不该是“老板”,读书也不是“打工”

一旦師生關係,從傳道授業解惑,異化為利益交換,而且學生一方几乎沒有話語權和“說不”的能力,這樣畸形的關係,豈能讓人才健康成長?

為導師“打工”,老師變身老闆。高校師生關係扭曲的背後,不只是個別教師行為失範,更是導師負責制缺乏有效外部監督制約,成為導師“一言堂”弊端的表現。

導師不是“老闆”,讀書不是“打工”。重申這樣的常識,不能總在一起起血的教訓之後,才想起來亡羊補牢、嚴厲問責。

导师不该是“老板”,读书也不是“打工”

此前,教育部曾發佈《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為高校教師職業規範劃出了明確紅線,其中就有“不得要求學生從事與教學、科研、社會服務無關的事宜”的明確規定。高校也應將審核教師行為規範的行為,落在實處,落在日常。

讓師生關係迴歸純粹的教學,少點老闆打工式利益算計,多點為人師表的親切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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