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廣東、江蘇落地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

廣東、江蘇落地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

經濟觀察網 記者 胡豔明 自國務院金融委辦公室決定設立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後,由央行地方分支機構牽頭,部分地區的地方協調機制陸續宣佈成立。

3月6日,經濟觀察網記者從分別從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和南京分行獲悉,廣東和江蘇分別於3月4日和3月5日成立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從已成立的協調機制來看,人民銀行地方分支機構負責人擔任協調機制召集人,地方金融監管局、銀保監局、證監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外匯局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為主要成員。

為加強中央與地方金融監管的協調性,1月13日,國務院金融委辦公室印發《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建立地方協調機制的意見》(金融委辦發〔2020〕1號)的要求,決定在各省(區、市)建立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加強中央和地方在金融監管、風險處置、信息共享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協作。

中國社科院金融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何海峰表示,當前,我國中央和地方監管缺乏上下配合、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部門之間信息傳遞和共享的難度較大。此外,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在履職行權時也缺少政策精神的規範性指導,容易各行其是。

“建立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可以說終於打通了中央和地方兩個金融監管層級。”何海峰稱,這一部署也是金融委“指導地方金融改革發展與監管,對金融管理部門和地方金融監管督導問責”職責的落地。

記者注意到,地方協調機制的文件中,“落實中央相關決策部署;加強金融監管協調”放在了最關鍵位置。

此前,出於加強中央金融監管部門的協調等原因,2017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決定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簡稱金融委,金融委辦公室設在人民銀行。

在央行2019年2月公佈的“三定”方案中,金融委辦公室增設秘書局,負責處理金融委辦公室日常事務,即秘書局組織金融委辦公室的日常運轉和協調服務。

記者瞭解到,金融委辦公室秘書局近期下發了通知,要求地方協調機制儘快落地及有效運轉。此次成立的地方協調機制,將接受國務院金融委辦公室的領導和業務指導。協調機制設在人民銀行地方分支機構、並由其承擔日常工作。

3月4日,廣東省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發佈《關於建立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廣東省)的通知》(金融委辦粵發〔2020〕1號)。

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行長、外匯局廣東省分局局長白鶴祥擔任廣東協調機制召集人、廣東銀保監局局長裴光、廣東證監局局長邱勇、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局長何曉軍、外匯局廣東省分局副局長蘇贇、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總經濟師黃華東、廣東省財政廳副廳長陳劍為成員。

廣東協調機制定位於指導、協調,不改變各成員單位職責劃分,不改變中央和地方事權安排。主要承擔以下職責:落實中央相關決策部署;加強金融監管協調;防控轄區重大金融風險;促進區域金融改革創新;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效率;推動金融信息共享;協調做好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和金融生態建設;金融委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民銀行南京分行也在研究制訂《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江蘇省)工作方案(徵求意見稿)》。

3月5日,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組織召開了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江蘇省)第一次會議,研究討論《徵求意見稿》。人民銀行南京分行黨委書記、行長郭新明主持了會議,江蘇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江蘇銀保監局、江蘇證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負責人參加。

郭新明表示,建立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是金融委和金融委辦公室調動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加強中央和地方在金融監管、風險處置、信息共享等方面協作。

中國社科院金融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何海峰表示,在金融管理事權主要歸中央,地方獲得部分賦權的背景下,我國金融管理將形成以人民銀行等金融監管部門為主、實體經濟管理部門參與、自上而下的雙層網格狀管理格局,有助於實現金融監管全覆蓋,充分發揮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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