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3 金融学院院长退休一年摊上三件大事:查!开!审

哈尔滨金融学院原党委书记、院长邓福庆,去年10月退休。

退休一年内,他摊上三件大事:被查!被开除党籍!出庭受审!

邓福庆(资料图)

就在前几日,哈尔滨金融学院原党委书记、院长邓福庆涉嫌受贿案在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为警示教育党员领导干部,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要求,绥化市纪委监委组织当地市直相关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0余人旁听了邓福庆涉嫌受贿案的庭审,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

邓福庆简历显示,男,汉族,1955年10月生,黑龙江宝清人,1972年2月参加工作,198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和东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哲学学士和法学博士学位,教授。曾任黑龙江大学哲学系教师、哲学系党总支副书记、科技处副处长、党办主任、副校长。2008年7月至2010年7月任齐齐哈尔大学党委书记。2010年7月任哈尔滨金融学院党委书记、院长。2018年10月退休。

今年1月28日,退休3个多月的邓福庆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接受监察调查。

今年4月25日,退休约半年的邓福庆被通报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通报称,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哈尔滨金融学院原党委书记、院长邓福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邓福庆对抗组织审查,为掩盖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与特定关系人串供,转移隐匿证据;违背组织原则,利用职权为他人在职务晋升、职工录用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钱款,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权力观扭曲,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招生录取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违规领取巡考费、收受礼品礼金;道德败坏,搞权色、钱色交易。

邓福庆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邓福庆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庭审现场被告席上,邓福庆在最后陈述时表示认罪认罚:“我背离了党的宗旨,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辜负了党组织的培养,我在这里向组织悔罪、向单位的同事们忏悔、向我的亲人忏悔……”

两小时庭审中,通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本人陈述等环节,旁听党员干部了解了邓福庆因为放松党性修养,背离党的初心和使命,突破廉洁自律底线,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过程。大家内心深处受到强烈震撼,纷纷表示一定要引以为戒,知敬畏、明戒惧、守底线。

绥化市审计局正处级干部赵德河说:“作为一名审计战线党员干部,我要从此案中认真汲取教训,严格自我约束,忠诚履职,为国家经济建设筑牢防线。”

“在法庭上接受这样‘零距离’的警示教育,让我深受触动。今后一定要以此为镜鉴,依规依纪依法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廉洁从政,不踩红线、不越雷区。”绥化市财政局副处级干部赵长国深有感触地说。

综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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